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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过,我竟然会躺在这里,和你看星星。”
“我也没想到,今晚竟然一颗星星都没有。”
秦铭说着忍不住笑出声,指着空荡的夜空问乔欢有没有嗅到空气里有股烤棉花糖的味道,乔欢顺从地吮吸着,顺着风飘荡的方向,轻笑着,嗅到秦铭的耳朵,脸颊,和毛茸茸的后脑勺,停留在他的脖颈处,小心地,轻咬摩挲,那上面有残留的海盐味道,装饰得秦铭像一个跳海身亡的游魂。
乔欢用食指描摹着他的眉骨,鼻梁和粗线条的嘴唇,称呼他为上将少校,男爵和菩萨,认为他的前生必须是为自由和爱情所牺牲的,是站在甲班上拿着一把银制匕首,威胁那些达官贵人谁要是敢上前一步,便立刻自刎的刚烈性格,结果海浪汹涌,
“你一个不小心,没有站稳,便掉了下去。”
“为什么一定要我死在海里?”
“因为你闻起来,就像海上的水雾。”
乔欢翻过身,躺在他的胸膛上,晃动着脚丫,笑着问海底的沉船多少年才会消失,又有多少生物安家于骷髅和盔甲里,问他美人鱼和鲛人的区别,问他为什么人认为死在海里是一种灵魂的净化,问为什么一想到海,他便觉得轻飘飘,凉飕飕的渴望睡眠。
秦铭一直笑盈盈的注视着他,听他一遍遍诉说他天马行空的猜想和疑惑,他希望能从其中得到善意的来自世界的回答,关于去向,关于生存关于他阅读和写作的目的,乔欢彼为天真地抬起头,挠着秦铭的下巴,一圈画着一圈,忍不住挺身一口咬在他的喉结处。
“小猴子,又张嘴咬人!”
“事不宜迟,等秋天来了,我们就再难躺在这里看一夜国王的星星了。”
“如果你想看,我可以开着车带你来。”
“谢天谢地,今年的夏天终于要过去了。”
“我忘了,你是冬天的宠儿。”
“如果能永远活在冬天,我就要脱光,在雪地里来回翻滚,滚到冻僵为止,然后下一场大雪,葬在无人的高坡上,等来年三月,迎春树就能从我的尸体上绽放出花儿来。”
“然后呢,我怎么办呢?”
“我要你做第一个亲吻我的蝴蝶。”乔欢抱紧他的脖子,轻轻说:“抱紧我。”
那之后一整年的夏季,秋季和冬季,乔欢同秦铭都像一张纸的两面,紧贴着形影不离,甚至说是相较于以往更为亲密,但当老皮他们提及时,都听乔欢一人摆摆手解释说只是朋友,他说这话时总是回望着秦铭,像在征求意见,又像在取得许可。
但秦铭从来不予肯定或否认,只是微笑着等其他人错开话题再不紧不慢地插上几句,仿佛跟乔欢到底什么关系都可以。
章迪他们几个不理解,却又好奇,偶尔私下问起,想从秦铭那里套出真话,秦铭便劝他们少言多行,省的被乔欢发现了,只觉得他们在挑拨离间。
就这样自讨没趣的日子没过多久,身周朋友也渐渐淡忘了这份隐晦的回答深意如何,完全把他们当情侣看待。
乔欢脸颊长了肉,比往日更年轻了些,本身就长得十分稚嫩的脸,因为剪了短发的原因,再看不出任何邋遢或者精神萎靡的迹象,反而是从早到晚都闪耀的像个大功率LED,无论何种天气都高昂地闪着那束冷白光,摇晃在人群之中,让人移不开眼睛。
学习之余甚至愿意走出房门,找几份兼职同人进行长期的交流,偶尔去杂志社帮忙,但因为还是难以应付连续性的见面模式,便争取到志愿者名额,去动物收容所照看流浪狗,相比起假装每天对人保持热情的疲惫,与动物相处,更像是一种无需交流却又心意相通的充电方式。
这让乔欢时不时想起一句话:“与其期盼着你的下一个假期什么时候来临,不如开始一种你不需要逃避的生活。”
秦铭总说支持他,也经常做好了饭菜顺路给他送去,陪他一起在收容所草坪上的小凉亭里吃晚饭。
等到快圣诞节时,签署了一份领养协议,从收容所抱回来一只奶狗,是被遗弃的杜宾和退役史宾格不小心诞生的“爱情结晶”,憨态可掬,胖嘟嘟一只十分可爱。
他知道乔欢一直喜欢大型犬,便当做惊喜藏在小纸箱里。又不知是不是被乔欢骨子里的浪漫基因所传染,老树钻花开了窍,将相处以来这几个月里偷摸写好的书信捆好,放在小盒子里,摆在床头柜上,还贴心的买了一箱美得不切实际的蜡烛,说是为了营造读信时同他心意相通的氛围。
乔欢自然是难以言喻的喜悦,不是因为这些奇奇怪怪的小心思,平平无奇的小礼物,而是像寻常无趣人生所追寻的浪漫真谛一样,不过是为一份满怀期待的心意所动容。
“或许我们应该在圣诞节前,给他取好名字。”
“你不提醒我都没发现,还没给这小家伙起名字?”
“所以……”
“要我全权负责?”
“自然,它是你的小狗,我送给你的,你说了算。”
“它长得像条棕色的斑点狗,你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101只斑点狗吗?不如就直接叫他麦町好了。”
乔欢抱着那小狗崽,窝在沙发上笑嘻嘻地征求秦铭意见,秦铭笑着说好,顺手将切好的苹果塞到乔欢嘴里,摸一把麦町的脑袋,将两个狗崽都抱在怀里,晃动着手中投影仪的按键,问他今晚看些什么电影。
安逸生活给乔欢带来的精神安慰以及肉身滋润都是一眼可窥的变化,有时走在路上或者走近商场不小心面对镜子,玻璃,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变化,都惊讶于正向能量的魔力。
甚至于那几个月里他痴迷于吸引力法则的研究,认为这样的一种磁场仅仅是依托于自己对爱的实施,感受到秦铭也如那些可对视的镜面般,因折射彼此的投影而逐渐相似。
他会惊讶于自己某天醒来,闭着眼睛就能刷牙洗漱,走到饮水机旁喝满三杯半温的白开水,偶尔秦铭出差有事,他也能娴熟地套上围裙,做几道称的上拿手的小菜,给麦町倒一些狗粮,一人一狗也能津津有味地共度晚餐。
他对人的忍耐限度也在秦铭的潜移默化下显著提高,甚至做到了秦铭刚开始的那句“平视”,他开始谦和地同人们交往,再不会因为感受到他们的愚蠢后恨不得啐一口他们的倒影,马不停蹄地换乘到下一座街区和城市认识新的朋友。
他将“完美”搬下神坛,逐渐放还它作为名词存在的单纯身份之中,偶尔焦虑症发作时,也能通过踱步,撸狗以及剁肉馅等各样方式让自己平复心情。
渐渐地,他似乎贴近了岳知离开前的心境,懂得某一时刻在自我反省与审判之后,不知以何种角度正面“成长”,稍不留意就会掉入自我怀疑的怪圈,一旦沉湎思考的自由,便不由自主地清减行囊,踏入追寻自我的亡徒之路。
但因为贪恋秦铭的温柔,乔欢相较于岳知,却鲜有逃离的欲望。
后来,在一次读书会上,乔欢捧着《伪装成爱情的独白》这本书进行自我剖析时小心翼翼地说:
“可能他于我而言,是十分难得的礼物,他让我明白我作为存在的独立个体,生下来,便享有被尊重和被喜欢的权利。
这份权利不是我以强势的形象切入人群,用针锋相对和尖酸刻薄取得胜利之后赢来的荣誉,而是我就算一声不吭站在那儿,也会有人坚定走向我,愿意倾其所有,无条件地爱着我。
他出现的意义大体就是为了表明,无条件的爱所能成就的,是更温和善良的人性和坦然接纳爱恨的勇气。”
而不至于胆怯到,“碰到棉花都会受伤”,也不至于通过痛觉感知存在。
有时候他会誊抄小说里看得入迷的句子,写满本子送给秦铭,作为他打发闲碎时光的道具,偶尔读出共鸣,秦铭会忍不住同他攀谈讨论,要求他发表自己的观点,振振有词,说那是旁人得不到的宝藏。
他那副两眼烁烁的兴奋模样,总会感染到乔欢,仿佛一种净化似的光明,将自己涂成金色,灵魂的瑕疵和□□的疤痕就在那一瞬都将化为乌有。
在那片刻,他好像真的接纳了自己,相信秦铭口中的自己如何很优秀,同样,也十分满足于有人这样充满希冀地眷恋和仰慕着他。
偶尔沉思,乔欢嘲笑自己双标,浮夸又容易被人左右,明明享受荣耀,却又时刻都在口头上唾弃它的虚伪。
人的矛盾,很容易通过社交表现出来。所以孤独,是最明哲保身的机会。
但若要问乔欢是否回以秦铭同等的爱与火焰,他的表现便像极了岳知,佝偻着脊背,低垂着脑袋,两手空空,扶于身侧,只颓唐又愧疚地笑笑,无可奉告。
章迪很早之前就打趣似的询问乔欢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哥哥的。乔欢不擅长回答让自己难堪的问题,但却拗不过章迪有一搭没一搭的骚扰。
笑称章迪这穷追不舍的探索精神真是记者的职业素养,随口说很早之前吧,章迪搓搓手,兴冲冲地问:
“别糊弄我嘛,仔细点说说,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给单身狗炫耀幸福快乐的机会。”
“我们也不算真正在一起,别提什么单身狗了,我俩说白了,不过是互取所需,他喜欢我的方式令他拥有成就感,而我享受被爱和理解的安全感。”
乔欢点点头,毫无畏惧看向章迪的眼睛,直视那瞳孔之内的诧异和不屑,耸耸肩说:
“就是这样,可能等我毕业了,我离开这座城市,我们便不得不面临分别。”
“你这样说,真让人心寒。”
“这有什么呢,我在说实话,说一些大家心知肚明却又自我欺骗的大实话,你不用这样看我,我的确没心没肺惯了。”
“那你这意思是我哥活该呗?”
章迪抱着膀子,用那副看穿旁人的模样看向一脸得意洋洋的乔欢,只觉得他的自负和心安理得在那一瞬猛然击溃了他在自己心中的形象,埋怨他怎么这样疲于伪装,连做个骗子都没有职业道德。
“我没骗他,本身,我就警告过他,我迟早会离开他,像岳知那样,毕竟他所喜欢的,就是用温柔的方式去驯服不需要主人的野兽,如果不是贪图些什么,我们明明可以随时离开,毫无眷恋。”
“你这样说,我不懂,我只觉得你和岳知她,都很自私,你们不懂得感恩和回报,你们根本就不懂得体谅人心。”
章迪无奈地摇着头问:
“你干嘛给我讲这些,这跟你平时的样子完全不同啊,我哥到底是喜欢你哪一种,你怎么能忍心伤害他呢,你明明可以拒绝他,离开他,让他遇到其他人,不管合不合适,那就是另一段故事,另一个结局,这样你也不在乎,不是吗?”
“你哥没告诉你,他有多喜欢我吗?”
章迪听了满脑子都是疑问,想问问面前这个白痴哪来的自信,这样瞠目结舌的问题都问得出口,暗自骂他一句真不要脸啊你,笑呵呵地在他肩头拍一巴掌说:
“我哥是真倒霉啊,这遇到你,还不如遇到岳知呢!”
乔欢摊手仰躺在沙发上,趁着正午阳光洒落在身上,暖洋洋地伸一个懒腰,笑着说:
“没办法啊,这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啊,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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