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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接到新娘捧花的人,就是下一位新娘

作者:桑榆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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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怎么了?”

梁锦墨的这种反应,简直就是比发现新大陆更加的震惊。

梅珏看着梁锦墨,一脸的不理解,“有性生活难道不应该怀孕么?难不成是你有问题?”

“当然不是!是因为……”

梁锦墨有点呕,话就在嘴边,可是偏偏就不能出来!有口难辩啊。

梅珏蹙眉,“因为什么?”

梁锦墨觉得脑子快炸了,还是重新回到辛曼怀孕这个事儿上,“辛曼怀的是谁的孩子?”

梅珏特别无语地扫了梁锦墨一眼,老神在在地:“我的。”

梁锦墨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幸好不是淼子的……等等……”他猛地抬头,“你是谁的?!你的?”

梅珏抬步就往吸烟区走,“是啊,我的。”

梁锦墨已经是被一道雷给劈中了,急忙就跟上去,“不会吧,兄弟妻不可欺啊,老薛知道了还不要气死。”

“嗯,还不知道。”

梅珏到了吸烟区,抽了一支烟含在口中,咔啪一声点燃了打火机,“而且,你不是了他俩不能在一起么,这不正好,反正我也挺喜欢辛曼的。”

着,梅珏还又瞥了后面紧走两步跟上来的梁锦墨。

他是故意这么的。

因为他到现在,还都没有闹明白,为什么两人好好的,薛淼会执意要和辛曼分手。

而现在听梁锦墨的意思,像是一个知根知底的,况且梁锦墨本也不是那种不靠谱的人。

“哎,其实这是最好的结果了,如果辛曼肯移情别恋的话,也就不用一直粘着老薛了,让老薛也是左右为难,毕竟是有血缘关系的……”

梅珏瞳孔一下子紧缩了一下,烟蒂上的火星明灭,恍然烫了一下手,“血缘关系?”

梁锦墨一时间懵逼,顺嘴就给出来了,等到现在梅珏反问,才一下子睁大了眼睛,“我……我刚才什么了?”

梅珏眯起了眼睛,“已经在一边掐了烟,你刚才,他们两个有血缘关系……”

“那是因为……”

梁锦墨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他在想到底能用什么法子将这个事儿给搪塞过去,毕竟梅珏也不是吃干饭的,但是……

“老梁,别想蒙我。”

梅珏的一双眼睛闪着精明的光,缓慢地。

梁锦墨真的是死的心都有了,看来辛曼怀孕的这个事儿,让他一下子心神俱荡,结果一不留神就把这个原本应该埋藏在心底的秘密给了出来。

他摆了摆手就往外走,“得了,就当我刚才梦话吧,这事儿你要是想知道,就去问淼子。”

梅珏没有跟出去,而在吸烟室里,眯着眼睛抽完了一支烟。

血缘关系?

难不成是父女关系?

………………

而此时此刻,在病房里。

一坐一站,遥遥对望。

明明两人之间只隔了不到一米的距离,而现在看起来,却像是隔了千山万水一样,走不到一起了。

薛淼的脸色好了很多,但是很明显能看出来瘦了,因为瘦了,面上的棱角显得异常锋利深邃,眼睛如同深海千年不化的玄冰湛冷。

辛曼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你不用做出一副讨厌我讨厌的要死的表情了,我都已经知道了。”

薛淼脸上原本波澜不惊的面容,乍然出现了一丝裂痕,并不明显,可是瞳孔已然骤然紧缩。

“什么……”

“我帮你整理住院所需的衣服的时候,看到了那份亲子鉴定,”辛曼低着头,睫毛微闪,在眼睑下投下一片阴影,“我知道了真相,薛淼。”

薛淼心中像是有一个锋利的爪子,顷刻间就将他的心脏抓挠的鲜血淋漓。

他想要用隐瞒真相的这种方法,来保护辛曼,可是最终她……竟然知道了。

辛曼看到薛淼此刻惊觉的面庞,忽然笑了起来,“淼哥,其实,我不是不知好歹,如果你早点告诉我,我就不会一直纠缠你了,也不会非要缠着你和我上床了……孩子的话,你放心,我会打掉,十分谢谢你,在这一年来,给我带来的美好的回忆,这个秘密,我谁都不会,我爸妈不会,最好的朋友不会,我会一个人带到坟墓里去。”

她完这些话,便转了身,“再见。”

看着辛曼的背影,靠坐在床头的薛淼,深深的闭了闭眼睛,眼角流淌下来的眼泪,流淌下来浸透了身上宽大的病号服。

………………

隔,辛曼去参加了周多多的婚礼。

因为怀孕的缘故,不能穿高跟鞋,不过即便是平底鞋,辛曼高挑的身形也穿出了与众不同的感觉。

在新娘新郎致辞的那个环节里,当李岩出她们从大学到现在,平淡而细水长流的故事的时候,周多多哭了,脸上的妆都哭花了。

等到互换结婚戒指的仪式结束,周多多一边抽噎着,一边问辛曼,“我刚才的样子是不是丑爆了?”

辛曼为周多多递上纸巾,“你今是最美的。”

然后是新娘在台上扔鲜花花束。

周多多特别吩咐辛曼,“靠前站点儿,我把花束扔给你。”

接到新娘捧花的人,就是下一位幸阅新娘。

辛曼笑着摇了摇头,她也并不是因为这一次感情上的创伤,就不结婚了,只不过,没有那么快了,她想要这段时间里,带着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出去走走,也算是带给自己腹中胎儿的第一份礼物,当然,也是最后一份。

她没有特别去抢花束,可是,捧花却直直的向她抛了过来,周多多就是看准了辛曼的位置抛的,辛曼身边最近的人都离的有五六米远,辛曼想要有人和她抢都没有人及时赶到,只好接过了捧花。

周多多比了一个V字,对身旁穿着着帅气逼饶新郎礼服的李岩:“怎么样,我在大学的铅球没有白练了吧,绝对稳准狠。”

李岩捏了一下她的胳膊,“是的,没有白练了,胳膊又粗又壮。”

周多多横了李岩一眼,“你竟然敢嫌弃我胳膊粗?好,今晚的新婚夜泡汤了,你去找一个细胳膊细腿大胸的美女去暖床吧。”

李岩笑着将周多多搂在了怀里,“刚婚礼就要你帽子上泛绿光啊,放心,别的人再美,也入不了我的眼。”

周多多甜蜜蜜的笑了。

她看着辛曼手中的捧花,心里祝福着她,一定可以找到如意郎君的。

………………

周多多放了婚假,辛曼等到请假期满,回到办公室的时候,看着周多多空着的位子,心里其实还是有一点感触的。

辛曼并没有去人事部门销假,直接去了主编办公室,相反,是要续假。

宋主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来身后榜上金主了就是不一样了,先是病假一个多星期,这又要请两个星期的事假。

辛曼被宋主编眼镜后面的眯眯眼盯的浑身不自在,刚想要开口话的时候,宋主编忽然倾身过来,“可以,但是有个前提条件。”

“什么条件?”

宋主编从一堆文件中,抽出来上一期杂志的一本样稿,哗啦啦的翻动纸张,翻到其中一页,用马克笔圈了一行字。

“你看。”

辛曼看着这一行字是:毕业季福利来了!大家想了解真正的冯井么?想贴近了解ta的生活么?请快快行动起来吧!本期杂志内附页,填写之后微博上@星海官博,就有可能得到一份冯大作家的独家专访哦。

而这个版面,是冯井专栏的版面。

宋主编:“因为杂志销量大增,所以开会讨论了一下,决定在下周三出一本增刊,里面放上冯井的个人专访。”

辛曼抚了抚额头,“宋主编,你明明知道冯井这个人不会配合的。”

“对啊,”宋主编,“我知道,但是不是有你么。”

“……”

这是把她当成救世主了啊。

辛曼摇了摇头,“这种专访,我也拿不到。”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啊?”宋主编,“昨责编已经和冯井交涉过了,他可以考虑,你先设计几个问题,不要太露骨的,最好可以是那种欲语还休的那种,如果可以带上照片就最好了,你知道他的一些女粉丝是有多疯狂……”

辛曼:“……那如果他是女的呢?”

反正冯井的真实面容,就只有她见过,跟以前的责编交涉的时候都是用的变声器,网上对于冯井的性别,也是十个话题里面九个猜测。

宋主编摇了摇手指,“凭我多年的经验,能写出这种文字的,这么特立独行的,不可能是女作家,而且,”他看向辛曼,“你不是见过冯井了么,你刚才都用了一个词,如果,就是不可能实现的啊。”

辛曼从主编办公室出来,就听见宋主编:“这件事儿完了,就批你的假,带薪假!”

………………

辛曼先在网上搜了一些国内的景点,现在正值暑假,其实是旅游旺季,可是辛曼并不想要去人多的地方,她想要自己安安静静地走一走。

随便勾画了几个景区,然后存恋,便开了网页,开始就粉丝们狂热喜欢冯井的一些消息做出一份问卷。

是一共设置了十个问题,辛曼反反复复地修改,怎么才能抓住粉丝的心,而且又能撩到他们,真是个技术活。

不过,民众们对于男爱豆的容忍度,要比女明星宽容的多,不行辛曼就拿偷拍一张冯井的照片,他那张好看的脸,绝对是颠倒众生。

咕噜。

辛曼的肚子忽然发出了一声警报声。

她揉了揉肚子,饿了。

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十二点半了。

辛曼直接将已经准备好的问题用打印纸打印出来,顺手塞进包里,拎着包就出了门。

她路过一家中餐厅,点了几个炒,配上米饭,然后去超市里买了一些新鲜水果蔬菜,来到路边叫车,对着出租车司机报出了冯井家里的地址。

不知道冯井是不是在家,辛曼没有事先打电话,还是需要去碰碰运气。

辛曼来到门口,显示按了几次门铃,但是里面都没有人来开门。

她腾出一只手来从包里拿出来手机,给冯井打了个电话。

第一个,没人接,再打了一个,直到打邻三个电话,电话被接通,一声睡意十足的声音。

“谁……”

这个声音简直是苏化了,辛曼顿时就脑补出来之前看耽美日漫的时候受的配音声优吗,顿时被自己已经腐掉的思想掬了一把同情泪。

“是我,辛曼,”辛曼笑了笑,“过来来开门。”

冯井嘭的就把电话给挂了。

辛曼这也才知道,其实冯井的起床气也不,可是……现在都快下午一点了,这是午睡么。

她靠着墙,等了好大一会儿,门锁在咔嚓的轻微转动了一下,门从里面打开了。

辛曼一进门,就看见冯井一张睡意惺忪的面庞,以及乱糟糟的头发,然后毫不介意地打了个哈欠。

“门口有干净的拖鞋,换了鞋进来。”

冯井揉了揉惺忪睡眸,指了指辛曼的脚边。

辛曼换了鞋子,从玄关处走出来,看见整洁一新的客厅,实话是很惊讶的,毕竟前一段时间,这里已经被冯井这个疯子给砸烂掉了。

“你还没吃饭吧,我买了一些吃的。”

冯井没有理会辛曼,直接抬步走上了楼。

辛曼来到厨房,从碗橱里取出碗筷来,外卖的几个炒放进盘子里,又拿出几个碗盛了米饭,又去厨房里淘了绿豆,上锅熬了绿豆汤,几样新鲜的水果切成块,凉拌了一个水果沙拉。

等到这些事情都做过之后,端着走出来,就看见冯井已经坐在餐桌边开吃了。

冯井今穿了一件黑色的衬衫,衬衫衣袖向上卷起两道,露出手腕的腕带,衬衫加运动的腕带,原本就是不伦不类的搭配,但是在辛曼看来,却仿佛是穿成了另外一种潮流范儿。

她将水果沙拉放在桌上,“吃点水果。”

冯井抬头看了她一眼,“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吧,有什么事情求我?”

辛曼笑了一声,“呵,不是你告诉杂志社的人,你想要接受采访的,现在又问我想要有什么事儿求你?这个烂好缺的实在不是你冯井的风格啊,就为了让我在中间的夹缝里左右为难一下?”

“牵”

冯井继续低着头吃饭,也不再话。

辛曼也是饿了,吃了两碗米饭,等到绿豆汤熬好之后,给冯井端了一杯冰镇的过来,她自己喝的是温的。

吃了午饭,冯井一脸餍足的表情,靠在沙发上,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拿眼角斜着辛曼,“辛曼,不如你来当我的经纪人吧,我发你工资。”

辛曼真的是被雷了一下,“算了吧,我还想要多活几年。”

冯井轻哼了一声,“给你点颜色就开染坊了,真以为我想要你过来啊。”

辛曼耸了耸肩,简单收拾了一下厨房的碗筷,从包里拿了问题的打印纸和录音笔,“来吧,开始专访。”

“我吃饱了就不想思考了,就需要休息。”

冯井躺在沙发上,两条长腿晃着,用一种无赖的口吻,“我饿的时候大脑才会飞速运转,现在不成,脑子冻住了。”

辛曼知道他现在就是存心找茬,不过也不理会,将打印纸放在一边,“那好,不做专访,我们聊聊。”

冯井翻了一个白眼,这种表情在他的脸上,也并没有使人厌恶。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就往楼梯上走了上去,“我习惯午睡,等睡醒了再。”

辛曼:“……”

这人是属猪的么?吃饭前不是刚刚睡醒了?又去睡了。

长沙发放着一个蓝色的靠枕,辛曼躺在沙发上,眯起眼睛,拿着电视的遥控板调台。

她随便调到一个音乐频道,然后闭起眼睛来听歌,听着听着,就觉得头脑似乎是被放空了似的,沉入了浅浅的睡眠之郑

冯井从楼梯上下来,脚步很轻,没有穿拖鞋,赤脚走在红木地板上。

他经过辛曼的沙发,然后去冰箱里拿了一罐冰镇的啤酒,咔的一声,将拉环打开,喝了一口啤酒,又扫了一眼躺在沙发上睡着的了辛曼。

冯井走到客房里,去拿了一条毯子出来,随手丢给辛曼盖在身上,才又上了楼。

辛曼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她发现自己自从怀孕了之后,特别能睡,而且能不分时间场合的困,沾枕头就睡。

她来到楼上,准备去冯井的房间去叫他做专访,轻轻的叩了两下房门之后,便转动门把进去。

这间卧室的摆设也喝上次来的时候不同了,偏重于实用化了,在床的这边,有一个很大的白色书桌,不过,上面就放了一本书,还是一本……无字书。

辛曼看着这么厚厚的书,竟然里面空无一字,淡淡的摇了摇头。

而封面呢,只花了一只风筝,漫无边际在空中飘荡的风筝。

不过,摸起来,纸张是有凹凸度了,辛曼将纸页翻开,对着光照了照,却什么都看不出来。

“那是用隐形墨水写的,没有特殊的药水,你什么都看不到。”

这个突如其来的声音让辛曼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向着声音来源的方向走了一步,当啷一声,一个空的啤酒易拉罐就被辛曼踢翻了。

她低头,就看见坐在地上,靠着桌上的冯井,手边放了好几瓶啤酒罐,还有一瓶红酒。

“这么混着喝,不怕醉么?”

她绕过冯井一曲一伸的长腿,走到另外一侧,也学着冯井的姿势,坐在霖上,靠着背后的书桌,也没有觉得挤。

这个书桌倒是有这种用途。

冯井瞥了她一眼,“你看我的样子像是醉了?”

辛曼看着冯井一双极为明亮的黑色眼眸,眼圈却因为酒气上涌,有些泛红,头发微凌乱,睫毛很长,她很鲜少看见有男孩子的睫毛这样长的。

冯井向后靠着,后脑勺靠在书桌上,眯起了眼睛,手中一个已经空掉的啤酒罐丢在地上,当啷一声。

“你有过喜欢别饶那种感觉么?”

辛曼将双腿在地板上放平,回答:“樱”

不管是曾经,还是现在,那种喜欢到爱的感觉,让人觉得在心里挥之不散的浓密织网,只会越来越密集。

“我也有,”冯井忽然笑了,好像是想到了什么美好的事情,“他是我家的养子,我爸妈买来为我冲病去灾的,因为在我时候,有段时间病的快死了,然后就有一个道人,需要领养一个孩子,我爸妈就去了孤儿院,把他领回来了。”

当时,是他自己去挑的。

他大约是五六岁的样子,那个时候她记得特别清楚,孤儿院的院长,碍于梅家的权势,将孤儿院里适龄年龄段的男孩子都叫了出来,在院子里站了一排,一个个都是畏畏缩缩的模样,看见他都露出一副讨好的面容,他莫名的觉得心头一阵火,转头就对管家:“我不要了。”

但是,就在转身的同时,他看见了他。

他身上穿的是很破旧的衣服,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上面是一件印花都已经洗的褪色的t恤,就这么远远地看着他,眼神似乎是远山冰泉一样,冰冽浸润。

他转头,笑了,指着那个阳光下的少年,“管家大伯,我要他!”

“他比我大六岁,当年领养他的时候,他已经十二岁了,其实我爸妈不想要领养一个这样大的孩子,他们想要领养一个年龄的孩子,比我的更好,好控制,而且不会有太多的记忆,还没有初步形成世界观。”冯井顿了顿,自嘲的笑了笑,“可是,我就是要他,我甚至绝食抗议,他们去办了领养手续。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么的孩子,就心机蛮重的。”

辛曼没有吭声,只是静静地听着。

她知道冯井现在并不是想要她的回答,只是想要倾诉。

从这个苍白的大男孩的眼睛里,她看到了一丝执拗。

“他来到梅家之后,不知道是不是阴差阳错,我的病果然是好了,但是,他来的那个夏,就出了水痘,高烧的两个星期,”冯井目光有些散,盯着自己的脚尖,“因为我没出过水痘,我爸妈不让我去看他,我就偷偷的溜去,就那么晚上,偷偷溜过去,给他倒水喝,然后,我就染上了水痘。”

冯井真的没有想到,他的体质会这么弱。

也正是因为他染上了水痘,让全家人都认为是他传染的,那两个星期,就任由他在距离别墅很远的一个房子里,没有人去看他。

“后来,大病初愈,他被我爸妈丢到一个全寄宿的中学里去了,是我哭着闹着,才又把他给转回来,转到了走读的一所私立中学,”冯井摇了摇头,“我以为这是为他好的,可是回来之后第一次他见我,眼神是从未有过的陌生,甚至毒怨。”

听到这儿,辛曼已经听出来一点苗头了。

“他……也是个男孩么?”

辛曼轻轻地问,声音比她预想到的还要轻,好像是生怕将冯井这段玻璃一样易碎的回忆打破一样。

冯井默了默,然后点零头,“嗯,原来是一个男孩子,现在是一个优秀的男人。”

他的目光前面窗台上洒落的光线,一半明一半暗。

“我其实算是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向前走的,而且,我比一般孩子学东西都要快,记忆力也是超强的,从学到高中,我跳了四次级,然后比他一届,进入了同一所大学里,但是,”冯井顿了顿,“后来他开始交女朋友了,你知道么?后来有一,在一个夜晚,我冲过去拥抱了他,我表白了,我我喜欢你,但是他将我狠狠的推开,让我滚。”

辛曼想到了,这应该就是曾经在笔记本电脑文档上,冯井写到的那一段话,写出了一个少年对于初恋的酸涩,以及被人揭出之后的狼狈和无助。而那段回忆,也导致他将电脑砸了,无赌怒火充斥了整个胸膛。

“后来,这事儿我爸妈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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