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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扎马步

作者: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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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松拎着三个桶,去寨子外面的山泉边上打水,正巧碰见了同样过来取水的郑三郎。

郑三郎生的五大三粗,体型魁梧,异于常人。站在别人面前,就像是一堵厚墙一般,令人不由自主的望而生畏。

“六当家……”季松很是怕郑三郎,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被郑三郎揍过一顿。

郑三郎这人很要面子,不尊敬他的人,他都要出手教训一番。

当初季松学了点三脚猫的功夫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转头跟郑三郎比比划划,结果被郑三郎打的屎都出来了。

跟与孙变交手不同,孙变胜他,胜在技巧。而郑三郎完全是靠着两膀子莽撞力气,把他揍晕的。

自己的拳头打在人家身上,人家就当是挠痒痒。而人家的拳头打在自己身上,半条命就没了。

打这之后,季松见到郑三郎就跟老鼠见到猫一样,畏畏缩缩的。

好在郑三郎也不是什么记仇的人,今天发生的事情,明天说不定就忘了。更何况季松已经在他这儿受到了教训,所以郑三郎也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了。

“嗯。”听到季松跟自己打招呼,郑三郎就答应一声。

一左一右两桶水装满,就提起来准备离开。

才一转身,见季松身边放着三个桶,就好奇问道:“你怎么拎了三个桶过来?”

季松老老实实的回答道:“小的向帮主请教功夫,帮主说小的下盘不稳,让小的去扎马步。

小的以前也一直在练习,但找不到窍门,就问了帮主一句,帮主便说让小的去找根粗绳子,再拎三桶水过去。”

一听季松说起帮主这俩字,郑三郎就是一愣。他一开始还以为是陈志,转念一想,陈志已经死了。

现在的帮主是杀了陈志的孙变,据说还是前千乘县衙里面的捕快。

早听说的功夫了得,郑三郎一直想跟他比试一番。但是他一直找不到机会,四明山的事情结束之后,聚义帮的势力得到了扩张。

张永在很多地方都有新的安排,他作为六当家,肯定也要听从安排。

忙归忙,不代表他把孙变这件事忘在脑后了。作为当初对陈志挑战次数最多并且屡败屡战的愣头青,郑三郎对杀掉陈志的孙变,兴趣大的厉害。

“哦?你去找帮主了?”郑三郎问了一句。

“啊……是,小的去找帮主,想要跟帮主切磋一下。但是帮主的实力,实在是太强悍了,小的连帮主一片衣角都摸不到,就被帮主逼的认了输,唉……”

此时此刻季松对孙变已经是心悦诚服,如果说先前在帮主继任大会上他觉得孙变是偷袭自己,取巧得胜,心中不服。

那么经历了今天的比试之后,他就知道,孙变的功夫远远凌驾于自己之上。

不仅仅是今天的比试,昨天自己上门的讨教的时候,也被孙变吓得两腿发软。被孙变丢垃圾一样丢了出去的时候,季松就已经服气了。

“呵呵,听你的意思,他很厉害?”郑三郎又问了一句。还没等季松作答,他又说道:“是啊,能够杀掉陈帮主的人,定不是一般人,他应该厉害。”

自言自语完,他就看着季松说:“你回去的时候转告孙帮主一声,就说再过几日,我郑三郎定会上门领教一番。”

说罢,郑三郎就提着水桶脚步轻快的离开了。

季松在背后瞅着他,待他身影消失不见吼,做了个鬼脸,随后才低头继续装水。

三桶水一趟肯定是带不走的,反正也没别的事做,季松就跑了两趟。

最后一趟拎着一桶水回去的时候,孙变就放下了手里的事情,站起身来,指着一块空地说:“去那站好。”

季松可听话了,把手里的水桶往地上一放,就颠颠的跑过去站好。

“脚分开……分开……再分开点,别让你分开就挪那么一小步,跟娘们似的……腿要分的与肩同宽……

对,蹲下去,上身挺直,你的大腿和小腿这要形成一个直角……什么是直角?说了你也不动,反正你就让你身上每一个部位都横平竖直就好了。

对了,然后双臂横举……”

见季松把两只胳膊都聚了起来,孙变就笑呵呵的去拎起了两个水桶,挂在了季松的胳膊上。

又拿绳子串过剩下的那个水桶,两端在后面打个死扣,挂在了季松的脖子上。

三桶水一上身,季松就开始摇摇晃晃。尤其是最后这桶水,更是让他脸红脖子粗。

他的力量不足,挂上这桶水,上半身就挺不直。

然而这还没完,孙变不止从哪儿找出来五个小碟子,去季松胸前的水桶里装了水,一盏放在季松头顶,两盏各放在季松的膝盖上方。

最后两盏,则是放在了季松的拳头上。

碟子里面的水摇摇晃晃,一滴一滴的落下来。

孙变摸着下巴道:“什么时候保持着这个姿势,在一滴水都不落下来的情况下扎两个时辰,什么时候你就算是成了,咱们就可以开始下一步了。”

“啊?”

季松下意识发出一声惨叫,这得练到何年何月去啊?

两个时辰?现在的自己,光是刚上身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千万别分神。”孙变善意的提醒道:“一旦你分了神,你就没法保持现在这个姿势了。到时候这几个碟子打了,你可要找新的来练。”

“……”

季松咬着牙,心说难道这就是高手的世界吗?

年轻人最无定性,让他们长时间做一件事,他们就会觉得厌烦。即便是自己热爱的事情,当件事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之后,也会感到厌倦。

孙变是清楚知道的,上辈子他没少因为这个吃亏。

所以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无论做什么都是咬着牙坚持——除了看书。

现在的书,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还是竖版的,这叫人怎么读得下去啊?而且那些个文人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毛病,看书都喜欢在上面标注。

这就搞得一本书上连块空白的地方都没有,密密麻麻的全是大大小小的字。一眼看过去,脑袋都发晕,更别提读下来了。

这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啊……

安排完季松,孙变就转回去继续雕刻面具去了。半柱香功夫不到,季松就坚持不住了。身上的五个小碟子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地,全都弄碎了。

哑巴见状,放下衣裳起身就要拿扫帚打扫。孙变却喊道:“你歇歇吧,让他自己来。”

哑巴转头看了孙变一眼,并没搭理孙变,径直去拿了扫帚回来。

季松打了碟子之后,就放下了水桶。见哑巴拿着扫帚过来,就赶紧上前接过手里,说:“张兄,还是我自己来吧。”

张兄?这还是孙变头一次知道哑巴的姓氏。

他也姓张啊。想到此,孙变脑子里忽然闪过那日张永笑眯眯看着面具人的一幕。

那双眼睛里有着平日从未流露过的慈祥,孙变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难道说……面具人是张永的子孙后辈?

想到此,孙变忽然有些气愤。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之前自己说他是落难公子的时候,他不反驳自己?他这不是在欺骗自己的感情吗?

可恶!

季松想从哑巴手里拿过扫帚来,但哑巴执意不给。他伸手轻轻推着季松,摇了摇头。

“怎么,当奴才当习惯啦?不但要给二当家当奴才,给我当奴才,还要给这个没名堂的臭小子当奴才啊?”

孙变心中恼火啊,不由自主就说起了风凉话。

面具人似是有些惊愕,抬头看了孙变好一阵子。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孙变犯了个白眼,随手把手里雕了一半的面具往地上一扔道:“没劲,回屋睡觉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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