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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东援人驻的上海,当时不但是中国最大的商埠,也是租界洋场规模最大、华洋人等交杂共处最为集中的地方,并成为外围江浙富绅为脱开太平天国统治的避难之所。当然,太平天国并没有放弃对这里进攻和争夺。在攻破清军江南大营之后,忠王李秀成率军东下,攻占苏州、常州,兵锋直逼嘉定、青浦、松江乃至上海。在李鸿章率军来驻之前,上海的清军,除江苏巡抚的标兵,更多是从扬州、镇江、杭州等处调集来的兵勇,总计大约三万余众。另外还辅以团练武装。再就是名义上保护租界的“洋兵洋将”,也介入了镇压太平天国的军事行动,特别是由外国官弁组织、控制的以华人为兵员主体的“中外混合军”(“洋枪队”、“常胜军”、“常捷军”之类),在战事中并发挥了不小作用。这就涉及清方所谓“借师助剿”的问题。
外国方面对太平天国的态度和政策,完全是以维护和扩大它在华的侵略权益为基点的。它曾一度标榜所谓“中立”,目的就是为有机会观察和测度局势的发展,作出有利于它的最佳行动选择。事实上,外国方面总是利用太平天国与清王朝的敌对伺机进行讹诈,并且越来越倾向“帮助”清方镇压太平天国来攫取侵略权益。
《北京条约》签订第二次鸦片战争刚刚结束之际,俄国方面便向恭亲王奕圻提出,鉴于太平军“在江南等处横行,请令中国官军于陆路统重兵进剿”,俄国则“拨兵三四百名,在水路会击,必可得手”,并提出用挂俄、美(“咪唎”)旗帜的洋船济运漕米。法国(“咈郎西”)当时也曾有“助剿”、“济运”之类的要求。清廷对此事顾虑重重,犹豫不决。它一方面觉得“中国剿贼、运漕,断无专借资外国之理”,一方面又考虑“江浙地方糜烂,兵力不敷剿办,如借俄兵之力帮同办理,逆贼若能早平,我之元气亦可渐复”,可是担心“该国所贪在利,借口协同剿贼,或格外再有要求”,说“不可不思患预防”。于是,通过谕旨与两江总督曾国藩、江苏巡抚薛焕、浙江巡抚王有龄商讨。曾国藩复奏,说是“该夷(按:指俄国)与我,向无嫌怨,其请用兵船助剿发逆,自非别有诡谋”,只是“皖、吴官军之单薄在陆而不在水,金陵发逆之横行亦在陆而不在水”,并且“此时我之陆军,势不能遽进金陵,若俄夷兵船即由海口上驶,亦未能遽收夹击之效”,总之是说情势不宜,提出所谓“传谕该夷酋,奖其效顺之忱,缓其会师之期”的处置原则。至于“济运”漕粮之事,曾国藩认为“实亦济变之要着”,“似即可因而许之”。值得注意的是,曾国藩从“驭夷之道,贵识夷情”的需要出发,发表了自己对“大西洋诸夷”的看法,大意为:英国狡黯最甚;法国次之;俄国势力大于英、法,尝与英夷争斗,为英所害怕;美国人“性质醇厚,其于中国素称恭顺”。所以,他主张这次应主动与美国订立章程,妥为筹办让其采米济运之事,以防止俄国乘机拉拢该国。最后曾国藩强调,“无论目前资夷力以助剿、济运,得纾一时之忧;将来师夷智以造炮制船,尤可期永远之利”。
这是曾国藩对于“夷务”较早表达的系统看法和策略思想。尽管其中不无分别对待、酌情利用的意味,但他对列强显然是缺乏本质认识的。对其“助剿”要求,主张所谓“奖其效顺之忱,缓其会师之期”,虽是一种拖延策略,但并非峻拒,而其拖延的隐意,实际主要也是以湘系军政集团的利益为基点的,不愿让外国争夺可以由其集团完成的“剿贼事功”。
如果说咸丰皇帝和他身边的某些权臣(如载垣、端华、肃顺等),对“借师助剿”还有较大顾忌的话,那么,及至该皇帝死去,慈禧太后联同奕沂等人发动政变,镇压了政敌赞襄政务王大臣一班人,取得最高统治权,朝局变化,相关政策也有较大调整,与外国“合作”便成为一个很醒目的转向。这样,“借师助剿”便有了为清朝最高统治层允准并推行的条件。就在曾国藩、李鸿章他们组织“东援”军队的时候,同治元年(1862年)正月初十日,新朝廷发布上谕:
上海情形实属万分危急,借师助剿一节业经总理衙门与英法驻京使臣商酌。现据薛焕奏,英法文武各员颇为出力……上海为通商要地,自宜中外同为保卫……所有借师助剿,即着薛焕……与英法两国迅速妥商,克日办理,但于剿贼有裨,朕必不为遥制。其事后如有必须酬谢之说,亦可酌量定议,以资联络。
可见,起码在这时,“借师助剿”已成为清朝政府的一种“定策”。但是,它也不是已全无顾虑,在给曾国藩的寄谕中即有言洋人之在沪者,恐不足恃。其与我和好,究竟唯利是图,“因薛焕有据苏省绅民呈禀,请借洋人剿贼之奏,当经从权谕令该抚熟计,以期无拂舆情”。意在表明,朝廷同意“借师助剿”是为俯顺当地“舆情”,不能排除这实际是一种借故塞责。不过,苏沪地方官绅当中,的确存在“借师助剿”的积极倡行派,像薛焕即为代表性人物。还有当时的署江苏布政使、苏松太道吴煦也是。其人甚至说“洋人之兵,为贼所畏,与其以饷养兵,不如以饷豢夷”。这话可算是对洋兵洋将“信任”和“看重”到家了。
那么,曾国藩作为两江总督,苏沪乃其辖境,他这时的反应如何呢?就在组军准备东援之际,他于咸丰十一年十二月间,接到苏州绅士、在沪参议中外“会防”的潘曾玮的来信,旨在就“借师助剿”之事说项。曾国藩回信这样表态:
大抵宁波、上海皆系通商码头,洋人与我同其利害,自当共争而共守之。苏、常、金陵非通商子口,借兵助剿,不胜为笑;胜则后患不测。目前权宜之计,只宜借守沪城,切勿遽务远略。谓苏、常、金陵可以幸袭,非徒无益,而又有害也。况上海孤城,安危未判,安得更有余力以图他处?……金陵、苏、常,则鄙人不愿与闻。
可知,其大旨是“借师助剿”要限制范围,只宜在上海,而不能推及金陵、苏州、常州内地。至于这些地方不让外国插手,尽管曾国藩言及种种理由,但最关键的未言之真意,当是不想让外国染指而与他湘军夺“功”。翌年正月间,潘氏又有信给曾国藩再次陈说“借师助剿”之事,曾氏复信重申前信中所述意思,并要潘氏劝阻借洋兵攻取金陵和苏、常之议,说若劝阻不下,反正他这里没有参加“会剿”之兵,不论其胜败结果怎样,他概不与闻,也概不负责。至于洋兵的报酬,表示其“所俘财物,任彼取携,别无犒军酬劳之资”。尽管曾国藩是以这种态度表示对让洋兵“助剿”内地的拒绝,但真若让洋兵如此“取酬”,岂不是等于放纵它肆意抢掠吗?曾国藩不仅对上海方面这样表示意见,而且在同治元年(1862年)正月下旬的奏折中有云:
臣之愚见,借洋兵以助守上海,共保华洋之人财则可,借洋兵以助剿苏州,代复中国之疆土则不可。如洋人因调船已齐,兵费太巨,势难中止,情愿自剿苏州等处,我中国当以情理阻之,婉言谢之。若该洋人不听禁阻,亦须先与订定:中国用兵,自有次第。目前无会剿苏州之师,即克复后,亦难遽拨驻守之师。事成则不必中国感其德,不成则中国亦不分其咎。
尽管其主旨仍是婉拒洋兵“助剿”,但放任其“自剿”的说法也委实卑劣。潘曾玮等地方士绅们则急于保护家园,他们主张不但“借师助剿”上海,而且还要包括上海以外的苏州等地方。其意似乎是很坚决的,说不动曾国藩,竟由上海赴京,“诉称乡闾被陷,恳请借用英、法等国官兵,速筹规复”。这还果真惊动了朝廷,谕令负责“夷务”的总理衙门与英、法驻京公使筹商,并且征求曾国藩的意见。不日,又追加一谕,说“洋人与逆匪仇隙已成,情愿助剿”,要曾国藩不失时机地“饬令沿江上下游师船,与该洋人联络声势,冀收速效”。显然,是要“全面”地实施“借师助剿”。面对这样的朝命,曾国藩于三月二十四曰的复奏中,还是坚持借洋兵“助守上海则可,助剿苏、常则不可”的意见,并进一步说明理由,说除了他手下无兵抽动参加“会剿”外,即使刚到上海的李鸿章一军,作为“新集之卒”,也“只堪自守,不能远征”。没有大支劲旅与之“会剿”,假使转战内地,但有“西兵”,而无“主兵”,不免让三吴父老“生疑惧之情”,而对他曾国藩来说,就像应试科场请人替考一样羞愧。他说道理上应借洋人与太平天国的仇隙,因势利导,与洋人“彼此互商,嘉其助顺,听其进兵”,但因无“会剿”之师,还是不宜让其“进攻金陵、苏、常”。看来,在坚持有范围、有限度地“借师助剿”的意见上,曾国藩还是很难动摇的。甚至他的本意上,是连上海也尽量不让洋兵参与“会剿”。这在他对带兵赴上海后的李鸿章的指授机宜中,便能看得更清楚。
曾国藩在给到沪的李鸿章第一封信中,就以“夷务本难措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来训诫。随后,又有函相嘱:“阁下向与敌以下交接颇近傲慢,一居高位,则宜时时检点。与外国人相交际,尤宜和顺,不可误认简傲为风骨。”这当是曾国藩的真心话,他不主张对外国人傲慢欺饰。但是,在“会剿”问题上,他又是坚持所认定之原则的,有谓:“洋人缠嬲颇难处置,尊处只宜以两言决之曰:会防上海则可,会剿他处则不可。”进而明确授以在上海亦“会防不会剿”的“五字经”。
李鸿章自然不会公然表态违抗曾国藩的训示,但实际上并不唯曾国藩之命是从地拘束自己。他在上海与有关外国人员不乏“亲密接触”,对洋兵在上海以外的军事行动也予认可。譬如,刚到沪上的四月间,洋军攻下嘉定、青浦、宁波等地,李鸿章就上奏嘉其“诚心助剿”,还为其所谓“阵亡”人员请恤。所部程学启军,就同英法联军、常胜军会攻奉贤南桥镇。随后李鸿章又赴英国驻沪领事馆,与英国军官“商议如何布置对太平军的战争”。李鸿章除了让其淮军与洋兵“会剿”太平军外,与“常胜军”的关系也颇值注意。该军是一支情况复杂的武装,其前身是由美国人华尔招募外国亡命之徒成立的“洋枪队”,嗣后骗招华人兵员,官弁主要仍由外国人担任。“常胜军”名义上是由清方官员参与共为督带,领队华尔也具禀人籍中国并成杨坊的女婿,但该军的实际操纵权是在外方,可以说它本身就是“借师助剿”政策下的一个怪胎。同治元年(1862年)秋华尔在攻打浙江慈溪的战事中受伤毙命,其后管带该军的先后有美国人白齐文、英国人戈登等。与“常胜军”的外国管带们,李鸿章并不是像曾国藩要求的那样一味讲“忠、信、笃、敬”四字诀,而是根据各人在他心目中的不同情况区别应对。譬如对华尔就比较欣赏和推重,对白齐文则颇憎恶并终为撤换,与戈登则“好好坏坏”。特别是因为同治二年(1863年)李鸿章的苏州杀降事件(骗杀太平天国的八个降王),戈登与之简直闹翻,后来又复和,李鸿章也多次褒奖其人。
“常胜军”这支特别武装,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事中确实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或说“在这支军队的三年存在期间——有两年半在积极作战中——它打了将近一百次的仗,只有三次或四次挫败,攻陷了五十多个县城,它并且遏止了叛乱(按:诬指太平天国反清)的狂潮,这个任务单凭帝国(按:指清朝)军队自己的努力是办不了的”。这支军队的外国军官中,统计“有四十八人阵亡,七十三人受伤,一百三十人出缺离营”。所谓“阵亡”的那四十八名人员,“李鸿章拨款一千五百元”为之立碑。
在同治三年(1864年)湘军对太平天国都城发起总攻的前夕,为免于“常胜军”再染指此役,在苏州、常州之役结束后,四月间将其裁遣。当然事情也非一帆风顺,中间纠葛多有,但终算裁成。五月初李鸿章奏报此事,说该军自“戈登接带后,臣加意抚驭,遇事尚受商量,而性急多疑,每有反复”,“臣査常胜军利器在炮火,而洋弁贪恣,兵勇骄悍,锢习殊深,久为苏省隐患。两年以来,每思乘机善遣,徒以军事方棘,外人把持,未易就理”,而今终得裁撤,“靡费固多,而办理甚速”,“可免后来无穷之忧”。
总之,李鸿章对“借师助剿”是较为放得开和能够灵活把握的,他有自己的“准则”。当然,无论如何,联同外国人镇压太平天国的罪恶和卑鄙他也是洗刷不去的。不过,也正是在实施“借师助剿”、与洋将洋兵联同作战的过程中,他亲见“洋器”的厉害,由衷艳羡得垂涎三尺,譬如夸赞“其落地开花炸弹真神技也”!也正因为如此,他在取用和学制洋枪洋炮这洋务初阶上,比曾国藩踏出的步子要激进和坚实得多,其淮军在武器装备和训练方法上的新式发展,比湘军也醒目得多。
好了,我们还是回到曾国藩在“借师助剿”的事局中。在这方面,他始终没有能像李鸿章那样放开。在李鸿章率军到沪后,他致信说,“洋兵会剿腹地,吾亦勉为应允,但说明无人可派往会剿耳”,这实际是告明他对此事是表面应允而实际婉拒。同治元年六月间曾国藩所上的一个专折中,也许是其人对“借师助剿”态度表示得最直接、明确和到位的。此前有上谕告知,英国方面“有另调印度兵来秋间大举之说”,本朝臣工则有“许其兴兵,约其助剿,以收有用之效”的拟请,而鉴于曾国藩等前对“借师助剿”之议的复奏“佥称有害无利”,这次仍令其“会商妥议”。曾国藩在复奏中首先回顾了他历次奏陈此事的原则性观点,然后分析具体情况,认为关于英国调印度兵来之事并非轻易能定,有关说法未必确实,建议通过外交渠道查询,若确有其议,当“申大义以谢之,陈利害以劝之”。随后对这进行具体阐释:
中国之盗寇,起初本中国之赤子。中国之精兵,自足平中国之小丑。
姑无论本年春夏连克二十余城,长江上下肃清三千余里,发逆无能久之理,吴、越有可复之机。即使事机未顺,贼焰未衰,而中华之难,中华当之。
在皇上有自强之道,不因艰虞而求助于海邦;在臣有当尽之职,岂轻借兵而贻讯于后世。此所谓申大义以谢之也。粤匪行径,本属无赖之贼。青(浦)、嘉(定)两城,尤为至微之事。英国若征印度之兵,为报仇之役,多调则胜之不武,少调则不胜为笑。徒使印度军士,支领英国之饷银,蹂躏中国之土地。上不利于国主,下不利于英商。不如早议息兵,俾松、沪免无穷之忧,即英法省无穷之费。此所谓陈利害以劝之也。
若说“利害”,外国方面自己权衡得当更清楚,用不着曾国藩操心、饶舌,其调印度兵来之事未能践行原议,绝非只因清方劝阻。而“大义”一层,不管对外国方面讲论能否有效,反正能反映言者自己的认识。认所谓中国之“盗寇”,“起初本中国之赤子”,说“中华之难,中华当之”,而不要外国来管,无论如何,也有些“民族意识”的成分包含其中吧?
曾国藩在“借师助剿”事局中表现,由“阿思本舰队”事件,可得进一步展示。该事件可算是“借师助剿”之局中的一个插曲。
咸丰十一年(1861年),恭亲王奕沂等朝中洋务派大员,除倡议购买洋枪洋炮外,在有关外国人员的策动下,还提出购买兵船,建立新式水师。朝廷认为“东南贼氛蔓延,果能购买外国船炮剿贼,必能得力”,鉴于军饷不足,经费困难,拟由奕圻从上海、广东各关税内先行筹垫,让任清朝代理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联系购买,并为此事布谕与曾国藩等人商讨。曾国藩复奏认为,“购买外洋船炮,则为今日救时第一要务”,但对船上兵员,提出“俟(所购)轮船驶至安庆、汉口时,每船酌留外洋三四人,令其司舵、司火。其余即配用楚军水师之勇丁学习驾驶,炮位亦令楚勇司放”,“其统带大员,即于现在水师镇将中遴选”。显然,他是要借所购兵船充实和改造他的湘军水师,统带则要由湘军军官担任,士兵也以湘勇为主体,只是留少量外国技术型人员而已。
但英国方面则要借端组织它所掌控的舰队,以“助剿”为由头在华盘踞。当时正回国休假的清朝总税务司、英国人李泰国,具体操办购船、募兵之事。他并不理会中国方面的意向而一意孤行,清廷则难明具体情况,在得知“外国船炮,明春可到”的大概消息后,于同治元年(1862年)九月末寄谕曾国藩再行商讨。曾氏除了基本坚持前议外,这次将统带新舰队的人选明确了下来,定为“久历楚军水师”的广东籍人员蔡国祥,并且拟出了在蔡氏手下“各领一船”的七人。可见,曾国藩对收揽这支新舰队的盼望是多么迫切!
然而,事情并不能使其遂愿。李泰国在英国组建起由所购七艘兵舰、一艘趸船和配备六百人的舰队,以英国军官阿思本为统带,于同治二年(1863年)秋驶抵上海。李泰国也返华,提出追加经费等讹诈条件。靡费不消说,更要紧的是舰队不能为中国所掌控,故双方发生争议,进行交涉。这中间自有诸多情节,对此不拟细说,反正曾国藩连同李鸿章在这件事上态度是比较坚决的,就是不能容留官兵主体是英国人、要为该国所掌控的舰队。最后的结果是,遣散英国弁兵,船只驶回英国变卖。清方遭受了恐怕不下百万两银的经济损失,但毕竟未让阿思本舰队落脚中国(李泰国也因此结束了他的清朝总税务司职任)。李鸿章当时给曾国藩的信中说这是“近来第一快事”,曾国藩想必也抚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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