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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遇到在纽约的F,天南地北、海阔天空聊了很久。最后,她怅然说,写写我那个故事吧,我想知道你怎么看我这段感情。于是我毫不犹豫、迫不及待开始写她的故事。
因为于我,她是个传奇,她这段感情,犹是。
一个好友在中欧谋到了一份优差———做助理,疯狂爱上了正在中欧读MBA的F,可是追求过程极度坎坷,面对谦逊温顺、不卑不亢的F犹如饥犬遇刺猬,不知道从哪处下手。一天在交大闵行校区我偶遇他俩,好友得知我和F同乡,曾经是旧日相识(无非以前在校友同乡会见过数面),于是日后总扛着我做理由去约他自己总也难约到的F,屡试不爽。直至我和F熟得一塌糊涂,直至F和S沸扬得一塌糊涂。
那时候的F二十六岁,在一个卖汽车的公司做销售经理,名下有间自己的汽车维修站点,年轻,漂亮,多金,智慧,却难得的谦和柔顺,穿范思哲的套装犹如ELLE画册走出来的模特,举手投足无不韵畅如诗,如果上帝真的有宠儿,那么她便是了,青春年少样样红。
可能是在上帝和人间那里太受宠了,于是她认识了S,认识S是她的劫数。所有人都那么认为,包括当初的F。
二○○○年F的MBA毕业,一帮并不是很相熟的同学,或者应该说是借着同学由头的关系网上的大小经理们毕业庆贺,F和几个稍微熟稔些的年轻人自觥筹交错的盛宴逃了出来,在淮海路附近随便找了个酒吧迪厅轻松,霓虹闪烁中一个高挑的年轻人从DJ台上跳下来,和F那群里一个胖啤酒桶身形却卖健身器的经理招呼着,居然他是他的初中同学。
F礼节性地微笑点头示意,礼节性地握手。那个自称S的人笑着,用眼睛深深地看着F,有意无意握手时多用了几分力气,这不得不使F垂了眼睑注意到了S伸出来的右手,这一望不禁让F有些失态小声“哇”了一声,S的右手虎口有一块硬币大小的胎记。
那块胎记的大小位置和F的前男友的胎记决然一致。那胎记的主人去剑桥读博士之前,F说,分手吧。
这幕情景如果是用作电影或者小说,可能或许比现实来得自然,可是事实有时候会比电影小说更加离奇荒谬。F因着这一小块胎记非常反常地开始接受S的调侃话题,开始在那夜纵酒,欢歌夜场结束,S拦着F送她回家,并留宿在F在淮海新公馆三壁都是落地窗的房子里。
或许,不是因为胎记,而是因为寂寞。
也或许,是因为未来,F深知和S并无任何可能,因此并无未来可想。
S很快有了F家的钥匙。很快很快。
所有最初听说F和S在一起的人无不屏息,包括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联想到茨威格那本《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一个人一生中会有这样的时刻,自己也不认识自己,明知万丈悬崖却身不由己。F是那种传统而顺利的女子,或许是太顺利,所以想离经叛道、剑走偏锋来诠释内心的不甘。
可惜我当初和F并没有相熟到当面质疑别人一夜情的对象的地步,何况当年我比她小很多。
曾经见过S两次,那是个高挑白皙的青年,面庞清秀,但也只是清秀而已。我是个看男人定要看气质的人,但是从S那里我找不到什么气质可言,只是觉得他身上有种飘忽而不可琢磨的东西。S似乎没有受过什么正规教育,终日昼寐夜出在酒吧迪厅做DJ为生。开始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S非常明智地很少说话,可惜后来熟稔之后几度畅所欲言毫无保留地暴露了他不可救药的知识贫乏与人性浅薄。不过我承认这个看似一文不名的男人会下蛊,那种男女之间的蛊,可以让刚刚签掉千万美金订单的女子托腮莞尔静静听他啰啰唆唆讲迪厅老板如何抠门不给他加十块夜宵补贴,可以哄得那个无数青年才俊追求未遂的尤物可人对他言听计从。认识他才知道男人对付女人的手腕有时候真的可以敌过他没钱没权没知识没文化。
不想废太多笔墨去说S,说实话,不熟。
F一直承认和S在一起的半年多里自己的确快乐。所以最初以为是一夜情的感情开始在温湿暧昧的氛围里演变成那种相对稳定的同居式生活,如同偶然在路边小店吃了一碗可口小馄饨,觉得不错,不自觉地常来常往,慢慢那馄饨小摊演变成了食堂。
他们的生活犹如SEXANDCITY里Miranda和她的酒吧男幸福生活的现代上海版。F看似坚强独立、果敢能干却是内心纯明若小女孩,S有着阅女无数而练就的江湖泡女绝艺足能化百炼钢为绕指柔。F的世界远远比S的要远阔深邃,除却男女是非儿女情长。F天天退掉一切应酬日出而出日落而息地下班回家,S则在F的家里白天睡觉看碟打游戏上网,偶尔烧菜讨欢心等F回来吃饭,而后自己上班。周末,F陪S做DJ在震耳欲聋的迪厅待一整夜,像个吧女一样坐在霓虹灯照不到的角落喝最便宜的啤酒打发昏昏欲睡的夜,等在DJ台上狂放陶醉的S。他们没有人打算明天如何,所以从来不想今天的安排对不对。
F后来坦言,他和她从来不谈感情,情浓处只说对对方好不好,从来不说爱不爱。当初那么大胆和S在一起也正是因为这点,可以不谈感情,就那么稀里糊涂地在一起,甚至糊涂到她至今仍然不知道和S在一起的原因。可能当时落寞,可能一时间并没找到合适的人恋爱。所谓合适,可能哪个追求者都比S合适,但是正是因为处处S都不合适,让F放心认为他只是个任由怎样都不会有结果的玩伴,和S在一起什么都可以不想,像他那样过一天算一天的人生哲学其实非常符合LIVEINTHEPRESENT的通理,所以更是容易感染一度泡在努力前程、步步为营、锱铢必较的紧张心绪里的F。
F和S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很少和其他人来往,没有人知道,也无须知道他们之间的情感细节。时间长了他们偶尔也带彼此进自己的朋友圈子,单单介绍彼此的名字,并不明言关系,却在他人面前毫不遮掩相互拥抱甚至亲吻。我无处得知S的圈子对F的反应,但是S事件在F的圈子却无疑有着原子弹爆炸的后果。
F对一切反应表现得从容平静而无谓无畏。
周围清楚这件事的人,都知道他们终究不能善终,可能包括F本身在内。只是所有人都猜到了前头,没有猜到后头。否则则不叫做F的传奇了。
S突然两夜两天未归。
F心神不定坐卧不安,生怕迪厅那种是非之地S惹上了什么麻烦,于是频频打电话,少说也有几百通。但是对方手机初时无人接听,后来打过去索性是关机应答。
午夜三点独卧在沙发上等S的F听到话筒里他的关机应答,突然脑里电闪雷鸣霎时明白了,因为想起最初他和她在一起,他的手机亦如抽筋似的每隔几分钟便有电话进来,当时的他不管不问,把手机调至无声,转身柔声和她继续欢爱,她问谁打电话找他,他说着“无聊的人不理她”便关了手机。
可是,她即便猜到,又能怎样?她不由心里无名地怕了,不是怕他,而是怕自己。
女人通常都会低估了自己爱人的能力和能量,女人是感性动物,日久必生情,即便对方再不堪自己去爱去生情,但是如若有足够的时间两人愉快相处,再或者是那男人温柔体贴懂得让她懂得他对她好,她便不敌,即便是如F那般优秀美丽果敢坚强的女子。
但是,如果非常不幸,对手是S这般人?他会对女人很好很好,甜言蜜语温汤暖水锦衣滑缎,但是这种好,只是他打发无聊时光的一种方式,就如同大凡孤单的人喜欢养猫养狗打发寂寞一样。不能说他们对猫狗没有感情,只是这种感情也是爱自己的一部分,若与另一种享受冲突,猫狗大多是被牺牲掉的。
白天继续上班下班签订单忙应酬,夜晚便整夜整夜开了电视卧在沙发上发呆。S终于在失踪后的第三天凌晨笑盈盈推门进来,说,哎,你没有睡还是睡好了啊。脸上没事人一样没心没肝地温柔地笑。
F居然躺在沙发里姿势也没有变,微笑,说,你去哪里了?
S过来抱她,开玩笑似的说,遇到个小妞,挺不错。
F起身,笑着抱了下迎上来的S然后说,别闹,我要上班去了。
两个人立身之本的饭碗原本就是昼夜两分,以前用心思把起居时间并起,现在倒是稍用一点心思便能错开。F拿捏不定怎么去面对S和他的失踪,于是只能小心错开起居,当做无事一般给S打电话请假一样交代,我今天有个应酬,你晚上按时上班不用等我。S不愧老手,依然笑盈盈轻声细语应声。
S第二次的失踪时间是三天四夜。F白天按时上班,却每夜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S凌晨回来没有料想F依然在沙发上等他,或可能更没有料想表面上看似练达洞明的F怎么变得如此歇斯底里拉扯不清。
那次会面发生了什么,F终究没有细说,于是我并不明了。
但是她和他没有任何争吵。或许,是没有争吵的权利。
F一口气用了五年不曾用过的年假在自己的落地窗旁不吃不喝不睡,她此后把这段日子叫做修行,据说修行里明白了好多真理。女人有时候幡然觉醒并不是因为哪个男人,但是绝对需要男人做领悟生活的催化剂。
修行之后,F把房间内S的用物用快递公司寄回那间他仍在做DJ的酒吧,而后辞了人人艳羡的那份工作,把汽车修理站点交给合伙人,转租了自己淮海新公馆处那所三面都是落地窗的豪宅。
由此F人间蒸发。
半年后,她请我吃饭辞行。
其实我并不惊异于她去美国读书,这年头去美国所谓读书的人一把一把。
只是,我不能不惊异于她要去的美国学府,MIT。
后来江湖上流行一句话,强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每听一次,便不由想到了F。
一切,似乎都不需要解释。
去年圣诞回国,刚巧F也回国,约了在淮海路逛街采购。
在百盛对面的星巴克小憩。F饶有兴致帮我讲拿铁和卡布其诺的区别。我蓦然看到穿黑色风衣烟灰毛衣的S拥着一个看似白领装扮的娇小女子走进来,霎时脸上僵硬。F觉察出我的异样,转身顺着我的目光看去,脸上表情却远远比我自然,一片风平浪静。
S看到了我们,伏耳和女伴交代了两句,独自向我们这边走来,面带微笑风度翩翩,似乎比先前看上去成熟了些。不知道一个成熟的人,身后有多少异性阶段性地为他或她这般的成熟付出代价。
我硬生生勉强微笑示意,倒是他和她谈笑风生。
F待他离去,抿了口咖啡,不动声色地低声说,知道嘛,上次我们见面是三年前,我蓬头散发跪卧在他面前,哭着问他为什么离开我。
我骤然大惊,急问,他怎么说。
他什么也没有说,抱着我柔声对我说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F轻笑。
后来呢?
后来就是刚才啊,你都看到了。情深不寿,强极则辱。其实,如果你用情用错了人,或者在不该用情的逢场作戏里用了情,无论深浅多寡都一样是个辱字。
辱完了就完了?你这样的人被他这样的人辱?我仍旧不甘。
那又怎样?这种纠葛里只分男女,不分任何形式的优劣。F微微有些皱眉,说到辱唯一的解释是我太年轻愚笨,也怪不到别人。再说了,即便真的全是他的错他对不起你,难道你被狗咬了一定要追回去咬狗一口?当年他倒卖摇头丸,咬他实在太容易,可是,何必呢?除却最后,和他在一起还是挺开心的。他太懂分合聚离这种感情游戏,而我只是太未经世事。我噤声。看着活得幸福滋润的F,没有去咬狗的她从那场蝉蜕后一如既往样样红,虽然已经不能说青春年少,但是却比青春年少时更有魅力。
F说这些的时候犹如说故事,远比听者的我平静安谧。我的不平,是由陆续从那在中欧教书的她的追求者那里听说的故事引起:S离去之后,F痛彻骨的挣扎。毫无感情色彩却对一个孤寂女子一味深情地嘘寒问暖以排遣闲暇无疑是蛊是毒,最残忍莫过于兴趣索然之后幡然转身,让对方失重失衡失去早习惯依赖的温情毒蛊,任由其生死而面不改色。
这不仁义。
但是反过来说,作为一个情场上的玩者,又能如何?如果他喜欢的仅仅是猎物的过程。
如果说这是一场爱情,不如说是一场情事,如果说是一场情事,不如说是一场流年。
说实话,对F我写不出我的真实想法,写起来很难受,因为这个可能不能算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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