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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文学网 > 其他类型 > 企业财务制度设计与实操案例 > 第7章 筹资管理制度

第7章 筹资管理制度

作者:杨晓丽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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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筹资管理概述

筹资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从外部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从企业内部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活动。筹资的渠道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企业在进行筹资管理时必须选择合适的渠道和方式,同时应坚持避免风险和减少筹资成本的原则。

1.筹资的必然性和可能性企业只有资金周转顺畅,才能顺利地经营和发展。最低的资金成本,从不同渠道筹集资金,企业才会占有竞争优势,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筹资的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的渠道是指企业取得资金的来源。筹集资金的方式是指企业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资金从哪里来和如何取得资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同一渠道的资金往往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取得,而同一筹资方式又往往可适用于不同的筹资渠道。所以,企业管理者必须对于各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的特点分别加以研究,以便确定最理想的资金来源结构。

(1)筹资的渠道。

企业筹资的渠道有许多种,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目前,企业筹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资金。

政府对企业的投资历来是我国国有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在企业各种资金来源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有许多公用事业和高风险的企业是依靠政府来投资的。

[2]借贷资金。

企业借入资金主要是指企业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的借款,这是企业筹资的主要渠道。另外,还包括企业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及民间金融组织借入的资金。

[3]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有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甚至可较长时间地腾出部分资金,如未动用的企业留用利润等,可在企业之间起到调剂利用。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企业同企业之间资金联合的资金融通有了广泛发展。其他企业投入资金包括联营、入股、债券及各种商业信用,既有长期稳定的联合,又有短期的、临时的融通。其他企业投入资金往往同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密切联系,它有利于促进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开拓本企业的经营业务,所以这种资金渠道得到广泛利用。

[4]利用员工资金和民间资金。

企业员工和城乡居民的投资,都属于个人资金渠道。企业员工入股,可以增强员工归属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此外,有些企业向非本单位员工发行股票、债券。这一资金渠道在动员闲置的消费基金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5]企业自留资金。

企业内部形成的资金,主要是指企业留用利润,可以用作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员工福利基金、员工奖励基金,其中前三项在一定条件下将再转化为生产经营资金。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自留资金的数额将日益增加。

[6]国际资本市场资金。

国际资本市场筹资已成为当今企业筹资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都选择海外上市,也有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国际资本市场。

(2)筹资的方式。

在上述筹资渠道下,企业在具体筹资时,要选择适当的筹资方式。主要方式有:

[1]发行股票。

即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进行筹资。这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重要方式。

[2]发行债券。

即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筹资,它是企业筹集资金的又一重要方式。

[3]银行借款。

即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通过信贷进行筹资。

[4]租赁。

租赁是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让给承租人使用。现代租赁是企业解决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按其性质划分,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筹资性租赁两种。

[5]联营。

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多种形式的企业联营相继出现。与筹资直接有关的联营,主要是原有企业吸收其他投入资金和若干企业联合出资建立的合资经营公司。兴办合资经营公司,能够集中多方面资金,扩大经营范围,以至建立规模较大的经济联合体。还可以同时进行技术、劳力、土地、资源等多种生产要素的联合,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增强企业的活动和竞争能力。

[6]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是企业之间的直接信用行为。其主要形式有先取货后付钱和先付钱后取货两种形式。它是企业筹集短期资金的一种方式。

[7]企业内部积累。

即企业筹集内部资金的筹资方式,主要是利用企业留存收益即盈余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等。另外,西方国家的企业也有利用变卖企业资产筹资和利用企业应收账款筹资的方式。

上述各种不同的筹资方式是和不同的资金投向及筹资渠道相关联的,因此企业必须作出合理的选择。为了保护企业的长远利益,企业应以内部积累为首要筹资方式,以提高企业的适应能力。其他方式的筹资,则应以筹资速度的快慢、筹资弹性的大小、筹资成本的高低及风险的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加以选择。

3.筹资的原则企业开展筹资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稳定性原则。

筹资活动的稳定性原则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1]借入资金能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即借款期限要相对长一些,可以在安排使用时有一定的余地。因为借入资金是企业的负债,到期要还本付息。如果到期偿还时,企业资金还未收回来,就不能按期归还,从而破坏企业的信誉。

[2]筹资方式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说来,不要频繁更换筹资方式。另外,有些筹资方式需要连续使用才能奏效。债券一般都具有可转让的特性,而某种债券的转让是否顺利,与这种债券是否有市场上转让关系极大。发行越频繁的债券,转让的机会越多。而只有比较容易转让的债券,才能吸引众多的购买者,发债公司才能用较低的利率(成本)顺利地筹到资金。

[3]与具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关系相对稳定。企业在筹资时,受其业务范围、自身信誉和金融市场信息掌握程度等因素的制约。企业一般选择与其业务往来频繁的金融机构,以达到省时间、省手续且享有优先权的目的。

(2)适度性原则。

适度性原则是指企业筹集的资金一定要适合本企业对资金的需要,即企业的筹资金额、筹资时机、筹资期限、筹资方式都要适当。

[1]筹资金额要适度,是指企业筹资时应做到既保证合理供应,又不超过合理需要。具体筹资的确定取决于企业生产经营对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的需要,同时也受诸如季节性经营、财务策略、宏观经济形势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另外,确定筹资金额还要考虑到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的比例,要做到适度负债。总之,确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最佳筹资数额,不仅仅是一项财务管理行为,它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需要各管理机构之间的密切配合,以免造成企业资金的沉淀。

[2]筹资时机要适度,是指企业掌握好筹资的时间。因为筹资具有极强的时效性。这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注意对企业外部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以掌握最佳的筹资时机。另外,筹资时机的选择上还应使资金的筹资时间,资金的投放运用以及转化,紧密衔接,及时调度。在西方公司财务管理上,十分重视资金的筹集、运用、转化、回收的及时性,并提出了“及时性”原则,这是值得我们国内企业借鉴的。

[3]筹资期限要适当,是指对所筹资金的期限进行合理搭配,使其与生产经营或建设的周期相吻合。因此,在制定企业的筹资战略时,应结合生产周期、投产期、盈利期和还款期来考虑所筹资金期限有长、中、短期搭配的问题,以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4]筹资方式要适当,是指企业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和资金使用的要求,作出合适的选择。它主要就各种筹资方式所能筹到资金的数量、期限、成本、风险及其所需办理手续的繁简程度等因素进行选择。

(3)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筹资主体要自觉遵守国家各种法律法规,讲究信誉,依法经营,使其各项活动都纳入国家法律的轨道中进行。

(4)低成本原则。

低成本原则是指企业应选择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和筹资类型来进行筹资。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筹资。但从不同的渠道,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所需付出的代价不同,因而企业应对同等期限、不同方式的筹资进行比较,从中选择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

(5)负债经营担保原则。

负债经营担保原则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时,应对其负债提供相应的担保。这主要是为了杜绝企业因多头贷款而超重负债和无视法律,逃避债务的行为。加强筹资的风险管理,也是督促负债者按时还债、有效用债、适度举债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它在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设备租赁、乃至其他具体的负债经营方式,如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资产责任制、企业往来中都有广泛的应用。负债经营中的担保,还可以把许多负债经营中的风险转嫁给不想直接参加负债经营或为负债经营提供资金的第三人。

负债经营中的担保,概括起来有以下五种形式:

[1]保证。是指负债经营业中的债权人与负债经营者以外的第三人约定,当负债经营者不能偿还债务时,由第三人代为偿还或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

[2]抵押权。是指负债经营中的债权人,在负债经营者不能偿还债务时,以负债经营者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折价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3]定金。是指负债经营当事人为了保证负债数额货币的担保形式。

[4]留置权。是指负债经营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合同付给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5]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对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赔偿。

7.2筹资管理制度设计案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以提高资金运作效益,依据相关规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筹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是指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

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以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四条筹资的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

2.统一筹措,分级使用原则。

3.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

4.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第五条资金的筹措、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

第二章权益资本筹资第六条权益资本筹资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取得。

1.吸收直接投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筹资方式。

2.发行股票筹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的方式。

第七条公司吸收直接投资程序1.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吸收直接投资的方案。

2.公司应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分担等。

3.财务部负责监督所筹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和实物资产的评估工作,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报告。

4.财务部在收到投资款后应及时建立股东名册。

5.财务部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第八条吸收投资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公司登记后,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条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一条发行股票筹资程序1.发行股票筹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拟订发行新股申请报告。

2.董事会向有关授权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3.公布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定向募集时向新股认购人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

4.招认股份,交纳股款。

5.改组董事会、监事会,办理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发行记名股票,公司应建立股东名册,其内容包括股东姓名、名称、住所及各股东所持股份、股票编号以及股东取得股票的日期等。

第三章债务资本筹资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债务资本的筹资工作。经财务部批准分支机构可以办理短期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短期借款筹资程序1.根据财务预算和预测,公司财务部应先确定公司短期内所需资金,编制筹资计划表。

2.按照筹资规模大小,分别由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筹资计划。

3.财务部负责签订借款合同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4.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第十五条公司短期借款审批权限短期借款采取限额审批制,投资限额标准如下(超过限额标淮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1.财务部经理审批限额:20万元。

2.财务总监审批限额:100万元。

3.总经理审批限额:500万元。

第十六条在短期借款到位当曰,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借款类别在短期筹资登记簿中登记。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如有变动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及时计提和支付借款利息并实行岗位分离。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建立资金台账,以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归还情况。财务部对于未领取利息单独列示。

第二十条公司长期债务资本筹资包括长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长期应付款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公司长期借款必须编制长期借款计划使用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以及还款期限与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长期借款计划由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依其职权范围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和资金来源、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四条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1.筹建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开办费。

2.生产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3.清算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清算权益。

4.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应计利息,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行债券筹资程序1.发行债券筹资应先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等。

3.制订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票面金额、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总额以及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等。

4.同债券承销机构签订债券承销协议或包销合同。

第二十六条公司发行的债券应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以及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第二十七条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可以采用溢价、平价、折价三种方式,公司财务部保证债券溢价和折价采用直线法合理分摊。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发行的债券应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予以登记。

1.发行记名债券的,公司债券存根簿应记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编号、债券总额、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以及债券的发行日期。

2.发行无记名债券的,应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登记债券的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以及发行日期和债券的编号等。

第二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在取得债券发行收入的当日,即应将款项存入银行。

第三十条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债券持有人明细账,并组织定期核对。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债券契约的规定及时支付债券利息。

第三十二条公司债券的偿还和购回在董事会的授权下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未发行债券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四条其他长期负债筹资方式还包括补充贸易引进设备价款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的租赁费等形成的长期应付款。

第三十五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长期应付款。

第四章公司筹资风险管理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并由财务部对公司的筹资风险进行评价。

公司筹资风险的评价原则如下:

1.由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决定筹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

2.筹资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偿还能力,全面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3.对筹集来的资金、资产、技术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

4.筹资的期限要适当。

5.负债率和还债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6.筹资要考虑税款减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

第三十七条公司筹资效益的决定性因素是筹资成本,这对于选择评价公司筹资方式有重要意义。公司财务部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的筹资组合评价公司资金成本,以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

第三十八条筹资风险的评价方法采用财务杠杆系数法。财务杠杆系数越大,公司筹资风险也越大;财务杠杆系数越小,公司筹资风险也越小。

第三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应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偿还期以及归还借款的资金来源。

第五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编制,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3股票事务处理制度设计案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股票事务的处理,除依据有关法令及本公司与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订契约,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外,均按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股票事务,由本公司股务科办理。

第二章印鉴第三条本公司股票应照姓名条例,使用本名,填盖印鉴卡,如属法人,应使用法人全衔,填盖印鉴卡,送本公司存查,以后股东向本公司洽办有关股票事务时,即以此印鉴为凭。

第四条股东申请掉换新印鉴时,应填送“更换印鉴备案书”及“持有股票清单”加盖新旧印鉴,并填盖新印鉴卡,一并交本公司存查,以后即以此新印鉴为凭。

第五条股东原印鉴遗失,毁灭或被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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