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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文学网 > 其他类型 > 嫁得好不如过得好 > 第十一节 逞一时之快必会付出代价

第十一节 逞一时之快必会付出代价

作者: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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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景:

我和他都有各自的家庭。错过了结婚的缘分,但再也不想错过今世其他的日子了。

从相识到相恋,虽然时间不算长,但却感到从未体验过的激情和燃烧,实在是有重新活一次的快感。

每分每秒都想着他,一点也不愿意和他分开。他说他也一样。我们在一起,渐渐开始说一些怎么才能天长地久的话来。

彼此都不仅有家庭,还有孩子,这是一个虽然痛苦,但还是需要作的决定。最后,他提出我们用半年的时间分别离婚,半年后就重新结合。

我很愿意。说老实话,我已经觉得半年时间太长了。

我开始向丈夫暗示,常常也找碴儿吵架。一个月后,丈夫不堪忍受,主动提出暂时分居。他搬回了他的父母家去住,说给我一段冷静的时间。

我这边已经有了行动,可是他却让我感到心寒。他好像什么也没有做,既没有对妻子说离婚,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想改变的意愿来。他的家庭生活还是特别有规律,周末一家三口依然快快乐乐地购物、逛公园。

我催他,他就说:“不是说好半年吗?”

为什么他一点行动都没有呢?这让我心里特别不舒服。

就在上个星期,我贸然将电话打到他家里,他妻子接的,听声音她对他没有一点疑心,一边叫他名字,一边还跟他开玩笑。他呢,也没有一点惊慌心虚之举,跟我在电话里也是谈笑风生。我很气愤,说不出的感觉。好像被他骗了,可是他还是那句话:“别急,不是说好半年的吗?”

我觉得我们现在已经不对等了。我的生活因为和他的约定发生了不好的变化,而他却什么事都没有。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个约好的事真的能算数吗?

联想到很多情人散伙的故事,我心里就特别凉,真怕自己最后离了婚,他却金婚到老。到时候,我是死给他看呢,还是自认倒霉?

我不服气,闹着他非得给我写张合同不可,要按他的手印,就写半年内离婚,然后跟我结婚。他反说我幼稚,纯属胡闹。我们现在的感情就因为这事似乎没有以前那么浓烈了。我的心里也总是七上八下,没着没落。

读者:姜爱姜爱:

说到约定,类似的故事似乎听过很多。除了约好一同去离婚的,还有约好一起去向老板申请涨薪的。结果乙还没开口,已被甲出卖。老板大怒,将乙开除,同时将乙多余下来的钱付给甲。

还有,甲约乙或丙一起去为某事鸣不平,上网写文章,骂不得人心的丁。结果乙和丙写了,甲却跳出来做和事佬,摆出见多识广的样子,一二三四五,讨个两面光,做谁也不得罪的大圣人。

邀约人一起下水的人,大多心迹可疑。不是自己没胆,担不起重任,就是希望乘乱摸鱼,或得些好处,或推卸责任。

离婚这样的大事,各家有各家的不同,除了牵扯夫妻情感,还有孩子老人。即便夫妻不和,也是各有各的问题,谁知道其性情如何,脾气大小,存款几何,困难多少……又不是去吃饭,哪里是相约一声就可以敲定了的呢?

人世间无法实践的诺言实在太多太多,千万不要傻到为一个约定去做有损自己生活的事情。除非你早就想这么做了,即便不和任何人相约,也愿意去做。如不,则需三思。

有人来约你一起离婚,你大可以笑而不答,告诉他各自解决各自的问题,不用上梁山一般悲壮豪迈地一起赌咒发誓。

三十多岁的人了,闻弦歌便应知雅意,开门见山是大忌。尤其是这样的破事,领会多寡全凭天分,如要事事讲明,不知进退,几无可能。

《胭脂扣》是最好的例子,两人难道情不深意不长?结果呢?信以为真的魂魄不散,成了冤鬼;苟且偷生的破败潦倒,生不如死。

爱到浓处的确会让人做出一些貌似恐怖的决定来,不是闹着同生同死,就是私奔离异。可现实无情,无论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尤其是逞一时之快。

彼时彼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当事人必得想清楚才好。你会说,想太多会不会太累?噢,不深思熟虑当然可以,只怕以后会更累。

爱可燃烧,或可永恒,但两者绝对不可同时存在。风流情种,爱得热烈,却难长久;谦谦君子,爱得专一,却不热烈。此事自古两难全,可惜总有人不信,里子面子全想要。

常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就是你等我,我等你,拉拉扯扯,一事无成。如此重大的决定还是自己来做最好,无须和任何人商量,日后有什么后果也可以自己承担,不用埋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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