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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传》、《谷梁传》的这些条目,都未能做到与《春秋》相对应(《左传》相关条目则没有这个问题)。而且,由于《公羊》、《谷梁》将一些史料运用于说明与此关系并不紧密的经文,因而这些条目叙事的必要性也令人怀疑。如《公羊传》隐公四年叙公子翚弑隐公事,以为《春秋》不称翚为公子,是因其弑君而加贬;《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叙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三人事,意在解释此年经文为何出现葬陈大夫的记载;《公羊传》僖公元年叙公子庆父事,是为了说明此年《春秋》何以称莒大夫之名;《公羊传》宣公六年载赵盾弑君事,是为了说明赵盾既有弑君之名,此年何得复见;《公羊传》昭公二十年叙曹公子喜时让国事,是为了说明《春秋》“为贤者讳”的书法;《公羊传》昭公三十一年叙叔术事,试图说明“贤者子孙宜有地”;《公羊传》、《谷梁传》定公四年叙伍子胥及蔡昭公事,则是为了说明“吴何以称子”。这类条目,由于两传对《春秋》的理解失之牵强,所述事件也随之而失去意义。
三、三传以事解经差别之成因三传以事解经的条目多寡有别,质量也有高下之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占有资料《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言云:“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汉书·艺文志》载:“左氏传》三十卷。”自注云:“左丘明,鲁太史。”
《史通》谓《左氏》之义有三长,其文云:“案《春秋》昭二年: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然《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于仲尼。丘明之传,所有笔削及发凡例,皆得周典,传孔子教,故能成不刊之书,著将来之法。其长一也。又案哀三年,鲁司铎火,南宫敬叔命周人出御书,其时于鲁文籍最备。丘明既躬为太史,博总群书,至如《梼杌》、《纪年》之流,《郑书》、《晋志》之类,凡此诸籍,莫不毕睹。其传广包他国,每事皆详。其长二也。《论语》:子曰,左丘明耻之,某亦耻之。夫以同圣之才,而膺授经之托,加以达者七十,弟子三千,远自四方,同在一国,于是上询夫子,下访其徒,凡所采摭,实广闻见。其长三也。”从《左传》叙事的实际情况看,作者显然有系统的历史资料作为依据。
《史通·申左》。
沈玉成云:“左传》全文,其中绝大部分的内容与经文完全对应,或解释经义,或补充史实。”杜预曾将《左传》与《竹书纪年》作过对比,指出“竹书纪年》)诸所记多与《左传》符同,异于《公羊》、《谷梁》”。
刘知几云:“然自丘明之后,迄于魏灭,年将千祀,其书寝废。至晋太康年中,汲冢获书,全同《左氏》。故束皙云:‘若使此书出于汉世,刘歆不作五原太守矣。’于是挚虞、束皙引其义以相明,王接、荀傑取其文以相证,杜预申以注释,干宝藉为师范。由是世称实录,不复言非,其书渐行,物无异议。”《左传》针对经文,系统记载二百余年间各国之事,且能言之凿凿,事必有据,足证《史记》所云左丘明“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之为可信。
在史料把握方面,《公羊》、《谷梁》两传明显不如《左传》。这从两传的行文即可窥见其大略。
有时,《公羊》、《谷梁》明言某些史料未能掌握,只能不知为不知。如:
例一:
隐公二年《经》:纪子伯莒子盟于密。
《公羊传》: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
例二:
沈玉成、刘宁:《春秋左传学史稿》第四章第一节“左传》的流传及其有关问题”。
《春秋左传正义》卷六十“左传后序”。《史通·申左》。
隐公八年《经》:冬十有二月,无侅卒。《谷梁传》:无侅之名,未有闻焉。
例三:
桓公九年《经》: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公羊传》:诸侯来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春秋》有讥父老子代从政者,则未知其在齐与,曹与?
例四:
桓公十四年《经》:夏五。
《公羊传》:夏五者何?未闻焉尔。
例五:
文公十四年《经》:宋子哀来奔。
《公羊传》:宋子哀者何?无闻焉尔。
《谷梁传》:其曰子哀,失之也。
另外,《公羊传》、《谷梁传》文公十一年叙长狄事,《公羊传》襄公二年载葬我小君齐姜、昭公三十一年黑弓以滥来奔,也都明言有“未知”者。
有时,因不能确认有关内容是否属实,《公羊》、《谷梁》行文往往著一“盖”字,以示传疑。如:
例一:
庄公三年《经》:五月,葬桓王。
《公羊传》: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
例二:
僖公元年《经》: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公羊传》: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不及事也。不及事范宁注云:“言失其氏族,不知何人。”
者何?邢已亡矣。孰亡之?盖狄灭之。
例三:
僖公二十五年《经》: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谷梁传》:围一事也,纳一事也。而遂言之,盖纳顿子者陈也。
例四:
定公四年《经》:庚辰,吴入楚。
《公羊传》:吴何以不称子?反夷狄也。其反夷狄奈何?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盖妻楚王之母也。
《谷梁传》:何以谓之吴也?狄之也。何谓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盖有欲妻楚王之母者。不正乘败人之绩而深为利,居人之国,故反其狄道也。
例五:
哀公十二年《经》: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公羊传》: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娶同姓。盖吴女也。
上文所列之外,两传行文中用“盖”字的条目还有许多。《公羊传》有:桓公二年蔡侯、郑伯会于邓;庄公二十四年赤归于曹;二十六年曹杀其大夫;三十年齐人伐山戎;僖公二年城楚丘;八年郑伯乞盟;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十四年城缘陵;襄公五年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十一年诸侯会萧鱼;昭公八年蒐于红;十一年大蒐于比蒲、楚师灭蔡执蔡世子用之;哀公四年蒲社灾。《谷梁传》有:桓公二年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六年大阅;庄公二十四年郭公;僖公八年郑伯乞盟;定公十年颊谷之会。这些条目,两传都在有关内容前著一“盖”字,明示传疑。
与此相类似,《公羊传》有时用“其诸”一词,表示存疑。如:
例一:
桓公六年《经》:九月丁卯,子同生。
《公羊传》:子同生者孰谓?谓庄公也。何言乎子同生?喜有正也。未有言喜有正者,此其言喜有正何?久无正也。子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
例二:
闵公元年《经》:冬,齐仲孙来。
《公羊传》: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
例三:
宣公五年《经》: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公羊传》:何言乎高固之来?言叔姬之来而不言高固之来则不可。子公羊子曰: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与?
《谷梁传》也有以“或者”表示存疑之例。
文公四年《经》云:“夏,逆妇姜于齐。”《谷梁传》云:“其逆者谁也?亲逆而称妇。或者公与?”
有时因传闻异辞,疑莫能明,《公羊》、《谷梁》干脆不加取舍,诸说并存。如:
例一:
隐公二年《经》:纪子伯莒子盟于密。
《谷梁传》:或曰:纪子伯莒子而与之盟。或曰:年同、爵同,故纪子以伯先也。
例二:
庄公元年《经》:齐师迁纪郱、鄑、郚。
《谷梁传》:纪,国也。郱、鄑、郚国也。或曰:迁纪于郱、鄑、郚。
例三:
僖公元年《经》: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谷梁传》:其不言姜,以其杀二子贬之也。或曰:为齐桓讳杀同姓也。
例四:
成公元年《经》:秋,王师败绩于贸戎。
《公羊传》:孰败之?盖晋败之。或曰:贸戎败之。
例五:
襄公十九年《经》:十有九年春王正月,诸侯盟于祝阿。晋人执邾娄子。公至自伐齐。
《公羊传》:此同围齐也,何以致伐?未围齐也。未围齐则其言围齐何?抑齐也。曷为抑齐?为其亟伐也。或曰:为其骄蹇,使其世子处乎诸侯之上也。
除上文所列,两传诸说并存的例子还有不少。如两传称“或曰”的条目有:《公羊传》闵公二年齐高子来盟;僖公三十三年殽之战;成公十七年用郊。《谷梁传》桓公二年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八年祭公来;庄公三十一年筑台于秦;文公三年王子虎卒;成公二年鞌之战;昭公十八年宋、卫、陈、郑灾;二十五年有茲鹆来巢;定公六年城中城;九年得宝玉大弓。其他如,《谷梁传》隐公八年“无侅卒”条称“或曰”、“或说曰”,庄公二年“公子庆父帅师伐於余丘”条称“其一曰”,三年“桓王崩”条称“传曰”、“或曰”,文公十二年“子叔姬卒”条称“其一传曰”,十八年“夫人姜氏归于齐”条称“一曰”。
刘师培云:“观《左传》记事无盖词,《谷梁》于郭公诸条始著盖词,《公羊》所著则以十余计。盖词而外,《公》、《谷》兼用或词。《公羊》所云‘其诸’与‘或者’同,亦有直言‘无闻’者。又宣夫人、公子喜时诸条,《左传》所载至详,《公羊》则均言‘未知’。宣二年勇士,《左传》明言灵辄,《公羊》则言勇士某,此即刘歆所谓传闻与亲见不同也。《谷梁传》庄公七年云:《春秋》著以传著,疑以传疑。”这里讲“疑以传疑”实际上正可用来说明《公羊》、《谷梁》对某些史料未能把握的无奈。《公羊》、《谷梁》所谓“无闻未闻未有闻未知”是承认不了解有关事实,盖或曰一曰其一曰其一传曰或说曰之类,表明它们对某种判断没有把握。这类条目是如此之多,足以证明两传在占有史料方面存在缺憾。《春秋》文辞简约,记载史实,许多条目不详过程,只录结果,如法官之终审判决。而其原始资料,则如同办案之卷宗。想要说明法官判决的旨意及依据,当然不能信口开河,而应根据相关事实资料。文献不足,阙疑传疑,对于解经者来说,实属无可奈何之事。如果凭借想象,甚或任意歪曲、编造,其结果必然造成谬误。《公羊》、《谷梁》解经出现的一些失误,与不明事实有很大的关系。
(二)成书背景与流传形式1.成书背景《汉书·艺文志》云:“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刘师培:《左盦集》卷二”春秋三传先后考。
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孔子作《春秋》”约其辞文“又云: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据此,知孔子修《春秋》,弟子传《春秋》,为免时难,不能无所顾忌,都有意回避了详尽的事实材料。左丘明作传,情况却大不相同。《十二诸侯年表》云: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离开事实,以空言说经,难免言人人殊,莫衷一是。左氏有感于孔门弟子退而异言,惧失《春秋》之旨,故依据史实,”具论其语而成《左氏春秋》。《公羊》、《谷梁》偏重义理,《左传》详于史实,与它们的成书背景不同有关。三传运用史实的诸多不同,也与此有关。
2.流传形式《左传》成书,即著竹帛,定型较早。《公羊》、《谷梁》在早期则以口说流行。《汉书·艺文志》云:“春秋》)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又云:“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谷梁》立于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十口相传,难免失真。《公羊》、《谷梁》口耳相传,情况也是如此。一方面,由于以口说流行,没有一个定本,经师在讲授时发挥余地较大,容易掺进一些增饰附会的东西;另一方面,原本正确的东西也容易在流传中渐渐失真。特别是在旧史散佚、没有相关文献可资参考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桓谭《新论》云:“左氏传》遭战国寝废。后百余年,鲁人谷梁赤为《春秋》,残略多所遗失。又有齐人公羊高缘经文作传,弥离其本事矣。”这一看法,应当符合实情。
现在两传以“公羊”、“谷梁”命名,实际上它们在流传过程中都综合了各家之说。《公羊传》称“子沈子”、“鲁子”、“司马子”、“子女子”、“高子”、“公扈子”、“子公羊子”、“北宫子”,《谷梁传》称“谷梁子”、“尸子”、“沈子”,两传诸说并列的条文至少有数十条(已详前文),对诸家之说加以取舍而未明言的当更多。兼综各家之说,加以比较、取舍,在某些具体的条目上可能会后来居上。但两传以口说流行,总的趋势是渐离本真。叶梦得曰:“公羊》、《谷梁》,吾不知其所从受,然其书《谷梁》间有称尸子、沈子,《公羊》称子沈子、子北宫子、子司马子、子女子、鲁子、高子等,必皆其所受学者也。是其渊源皆出孔子者邪,抑各以其所闻而自相传受者耶?然而《谷梁》载尸子言初献六羽曰始厉乐矣,则非经意也。而《公羊》载鲁子言晋文公会温为温近而践土远,故不言狩,高子言逆妇姜于齐为聚乎大夫故略之,北宫子言晋执戎蛮子为辟伯晋而京师楚,司马子言齐人伐山戎为操之急,子女子言齐仲孙为吾仲孙,其去经意皆远甚,则二氏其亦多门而莫知所从欤?使数子皆出乎孔子或孔子门人,必不如是驳矣。”叶氏还认为《公羊》、《谷梁》因“不得见鲁史,不知事之实,徒以义传之,以求合于事”,故解经多有“乖违”。孔子根据鲁史记作《春秋》,约其文辞,去其繁重,隐其“不可以书见”之内容,虽语焉不详,但当时典册俱在,七十子之徒生当其时,亲接夫子,了解有关史实,应非难事。史严可均:《全后汉文》卷十四。
叶梦得:《春秋考》卷三:“统论”。
记·孔子世家云:“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孔子亲授《春秋》,基本事实当不至有大误。孔门弟子对孔子笔削之意虽不敢轻易评论,而对其笔削的依据似无不知之理。即或疏于按核,退而异辞,也不致背离事实太多。后来鲁史散佚,情形就不一样了。《公羊》、《谷梁》流传至今,史实谬误随处可见,上文已择其显者略加举证。古今学者谈及于此者,更是不可殚举。史实既失,解经基础便不可靠,阐释经义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偏差。宋张洽云:“啖、赵[以]为三传所记,本皆不谬,义则口传未形竹帛,后代学者妄加附益,转相传授,浸失本真,故事多迂诞,理或舛驳。其言信矣。”事失所本,义离其真,两者互相影响,更陷入恶性循环之中。顾颉刚认为“公》、《谷》之义,诚多牵强”,他在列举大量例证之后指出:“凡此皆据一二字各逞私臆妄为解说,或无中生有,或颠倒史实,要皆为凭空撰语自圆其说者。《公羊》诞矣,《谷梁》尤甚焉。”四、结语刘知几将《左传》与《公羊》、《谷梁》进行比较,以为“二传之义有五短”,有云:如谷梁、公羊者,生于异国,长自后来,语地则与鲁产相违,论时则与宣尼不接。安得以传闻之说与亲见者争先乎?譬犹近世,汉之太史,晋之著作,撰成张洽:《春秋集注·纲领》。
顾颉刚:《春秋三传及国语之综合研究》四“春秋三传论”。
国典,时号正书。既而《先贤》、《耆旧》、《语林》、《世说》,竞造异端,强书它事。夫以传自委巷,而将册府抗衡,访诸古老,而与同时并列,斯则难矣。彼二传之方《左氏》,亦奚异于此哉?其短一也。《左氏》述臧哀伯谏桓纳鼎,周内史美其谠言,王子朝告于诸侯,闵马父嘉其辨说。凡如此类,其数实多。斯盖当时发言,形于翰墨,立名不朽,播于他邦。而丘明仍其本语,就加编次。亦犹近代《史记》载乐毅、李斯之文,《汉书》录晁错、贾生之笔。寻其实也,岂是子长稿削,孟坚雌黄所构者哉?观二传所载,有异于此。其录人言也,语乃龃龉,文皆璅碎。夫如是者何哉?盖彼得史官之简书,此传流俗之口说,故使隆促各异,丰俭不同。其短二也。寻《左氏》载诸大夫词令、行人应答,其文典而美,其语博而奥,述远古则委曲如存,征近代则循环可覆。必料其功用厚薄,指意深浅,谅非经营草创,出自一时,琢磨润色,独成一手。斯盖当时国史已有成文,丘明但编而次之,配经称传而行也。如二传者,记言载事,失彼菁华,寻源讨本,取诸胸臆。夫自我作故,无所准绳,故理甚迂僻,言多鄙野,比诸《左氏》,不可同年。其短三也。案二传虽以释经为主,其缺漏不可殚论。如《经》云‘楚子麇卒’,而《左传》云公子围所杀。及《公》、《谷》作传,重述《经》文,无所发明,依违而已。其短四也。《汉书》载成方遂诈称戾太子,至于阙下,隽不疑曰:昔卫蒯聩得罪于先君,将入国,太子辄拒而不纳,《春秋》是之。遂命执以属吏。霍光由是始重儒学。案隽生所引,乃《公羊》正文。如《论语》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夫子不为也。’何则?父子争国,枭獍为曹,礼法不容,名教同嫉。而《公羊》释义,反以卫辄为贤,是违夫子之教,失圣人之旨,奖进恶徒,疑误后学。其短五也。刘氏论三传长短及其原因,语多中肯,可资参考。《左传》与《公羊》、《谷梁》以事解经的区别,如数量多寡不一,叙事准确性有别,主要原因在于:《左传》依据简册,充分地占有了资料,故能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公羊》、《谷梁》则因史料匮乏,显得力不从心;《左传》早著竹帛,成书于鲁史散佚之前,故能叙事从容,如形目前,《公羊》、《谷梁》始以口说流传,历久而渐失其真,又于鲁史既亡之后方始写定,因此不免捉襟见肘。由此可以判断,《公羊》、《谷梁》未能更多地补充史实,有关记载多有谬误,实出无奈。
刘知几:《史通·申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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