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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三传不书之例与无经之传

作者:赵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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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杜注:“鲁不堪晋求,谗慝弘多,公不与盟,非国恶,故不讳。”观此知《春秋》笔削确实不是无所用心。书与不书,相得益彰。

再来看诸侯往来之事。

例一:

《左传》隐公元年: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

例二:

文公二年《经》: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

《谷梁传》:不言公,处父伉也。为公讳也。何以知其与公盟?以其日也。何以不言公之如晋?所耻也。出不书,反不致也。

《左传》:晋人以公不朝来讨。公如晋。夏四月己巳,晋人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书曰:“及晋处父盟。”以厌之也。适晋不书,讳之也。

隐公摄位,而桓公为太子。改葬惠公,隐公不临其丧,表示谦让不敢为丧主,以明让桓之志,故《春秋》不载其事。卫侯来会葬,属于改葬惠公的一部分,故经文一并予以删削。文公二年与晋阳处父盟者,实为鲁公。《春秋》讳而不书,实为别出心裁。经文以不书见义,而传经者却不能不将史实说清楚,故三传都首先确认鲁公与盟这一事实。这样一来,自然而然就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既然鲁公与盟,会盟之地又在晋国,经文为何不记载文公如晋?所以《谷梁传》、《左传》又都不约而同地解释《春秋》不书文公如晋的原因。由此看来,作为《春秋》笔削的表现形式,“书”与“不书”有时直接联系在一起。在此种情况下,要理解《春秋》所书的内容及其含义,就必须对经文所不书的事实有所了解。而且,《春秋》删削不书的一些史实,直接反映了作者对历史的认识,是体现其“微言大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出入三传有解释《春秋》不书诸侯等人出入的例子。

例一:

《左传》僖公元年:元年春,不称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复入,不书,讳之也。讳国恶,礼也。

例二:

僖公十年《经》:晋杀其大夫里克。

《公羊传》云:“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讳与大夫盟也。”亦以与盟者为鲁公。

《公羊传》:里克弑奚齐、卓子,逆惠公而入。里克立惠公,则惠公曷为杀之?惠公曰:“尔既杀夫二孺子矣,又将图寡人。为尔君者,不亦病乎!”于是杀之。然则曷为不言惠公之入?晋之不言出入者,踊为文公讳也。齐小白入于齐,则曷为不为桓公讳?桓公之享国也长,美见乎天下,故不为之讳本恶也。文公之享国也短,美未见乎天下,故为之讳本恶也。

例三: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晋公子重耳),不书,不告入也。

例四:

《左传》襄公十年:王叔陈生与伯舆争政。王右伯舆,王叔陈生怒而出奔。及河,王复之,杀史狡以说焉。不入,遂处之。……王叔奔晋。不书,不告也。

例五:

桓公十五年《经》: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公羊传》:栎者何?郑之邑也。曷为不言入于郑?末言尔。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

以上所举,例一与鲁公出入有关。闵公二年,共仲弑鲁君,成季以僖公适邾。后共仲奔莒,僖公复入得立。僖公元年《春秋》不书新君即位,杜注云:“国乱,身出复入,故即位之礼有阙。”刘知几云:“案汲冢竹书《晋春秋》及《纪年》之载事也,如重耳出奔,惠公见获,书其本国,皆无所隐。唯《鲁春秋》之记其国也则不然。何者?国家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奚独多乎!其所未喻八也。”僖公出奔、复入,不管是否与其即位有关,按照史书通例,理应载录。经文隐其事而不书,实为特笔。《左传》认为《春秋》不书僖公出而复入是“讳国恶”,可谓的解。例二、例三分别为晋惠公、文公出奔而后入国即位之事。骊姬之乱,晋公子夷吾、重耳出奔,后来先后回国即位。这些事件,《春秋》都没有记载。齐无知之乱,公子小白奔莒,后入主齐国,是为桓公。公子纠奔鲁,后争国失败,为小白所杀。《春秋》庄公九年云:“夏,公伐齐,纳子纠。齐小白入于齐。”重耳、小白遭遇经历略同,齐桓、晋文为各国史书关注之重点,《春秋》为何只书小白入齐而不书重耳复归?《左传》以“告”与“不告”来加以区别,《公羊传》从解释“不言惠公之入”开端,连类而及,说明“晋之不言出入”,重点在于阐发《春秋》何以不言文公之入,认为这是“为文公讳”。两传都认定《春秋》不书文公入晋不同于一般史法,并且具有特殊的含义,这一点完全一致,可以互为印证。例四为王叔出奔。王叔陈生为周卿士,其出奔为周室重大变故,《左传》详载其事,认为这是《春秋》不告不书的一个具体例证。例五为郑伯突入栎。傅隶朴云:《公羊》以为《经》书入栎,实即入郑,此时忽已出奔。《经》不言入郑,是就其轻者言(末言尔),不书忽出奔,是因为忽之为君太弱(微也),全赖祭仲而生存,祭仲一亡,他也便不能自保而奔亡了。据此,突之入栎,实逐忽而刘知几:《史通·惑经》。

《公羊传》僖公十年。

复位了。与史实大相违反。“据《史记·郑世家》,郑伯突入栎,郑昭公(忽)并未出奔,后高渠弥与昭公出猎,射杀昭公于野。郑厉公(突)居于栎凡十余年,中经郑昭公、子亹、郑子三君。郑子十四年,郑大夫甫假杀郑子及其二子而迎厉公突,突自栎复入即位。《左传》所载史实,与《史记》大致相符。《公羊传》将”入栎“与”入郑“混为一谈,所以解释”不言(郑伯突)入于郑“及”不言忽之出奔“均穿凿无谓,毫无必要。这是三传解释《春秋》之所”不书的条目中少见的例外。

(六)其他《春秋》不书的其他事件,三传也有予以解说者。

1.执止《左传》昭公十六年:十六年春,王正月,公在晋,晋人止公。不书,讳之也。

杜注:公为晋人所执止,故讳不书。

《春秋》书诸侯执止,凡十二事。如僖公十九年,宋人执滕子婴齐;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成公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昭公四年,楚人执徐子。《春秋》书他国之事,有“告”与“不告”之别:告则书,不告则不书。因此,《春秋》所书,肯定不是此类事件的全部。而鲁国君主为他国所执,则无一见于经文。鲁公执止,除昭公十六年所载之外,尚有数例。僖公十七年《经》:“夏,灭项。”又云:“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又载:“九月,公至自会。”《左传》云: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傅隶朴:《春秋三传比义·桓公十五年》。

以为讨而止公。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书曰:‘至自会。’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灭项、公至,与夫人会齐侯,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而齐人止公是联系这三件事的纽带。宣公五年《经》:五年春,公如齐。”又云: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左传》:五年春,公如齐,高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观此知宣公如齐与高固来逆女之间也有因果关系,且叔姬适齐出于无奈。宣公七年《经》: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左传》:晋侯之立也,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晋人止公于会,盟于黄父。公不与盟,以赂免。故黑壤之盟不书,讳之也。”杜注:慢盟主以取执止之辱,故讳之。“杨伯峻云:成十六年沙随之会,晋侯不见成公,仍书于《经》;昭十三年平丘之盟,昭公不与盟,亦书于《经》。其所以不讳者,虽被摈,未被止也。被止则讳,故昭公十六年《传》亦云:‘王正月,公在晋。晋人止公。不书,讳之也。’”诸侯会盟,无国不记。《春秋》因讳鲁君被止而不书黑壤之盟,真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成公十年《经》:秋七月,公如晋。“左传》:秋,公如晋。晋人止公,使送葬。于是籴茷未反。冬,葬晋景公。公送葬,诸侯莫在。鲁人辱之,故不书,讳之也。”因讳晋人止公而不书晋景公之葬,与上例有异曲同工之妙。成公十一年《经》: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又云:晋侯使郤犫来聘。己丑,及郤犫盟。”又载:夏,季孙行父如晋。“左传》: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郤犫来聘,且莅盟。”又云:夏,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宣公七年》。

季文子如晋报聘,且莅盟也。“杜预注此年经文云:正月公在晋,不书,讳见止。”鲁、晋两国使者互聘、莅盟,都与晋人止公有关。这些事件,关系国君安危,史书理应载录。就是从理解经文的角度看,这些事实也是至关重要的。《左传》行文,有时点出不书其事是《春秋》有所“讳”有时仅记载事实而不云讳与不讳,解释《春秋》不书之目的却同样十分清楚。

2.逆女例一:

隐公七年《经》: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谷梁传》: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例二:

庄公二十五年《经》:伯姬归于杞。

《谷梁传》: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春秋》隐公二年云:“九月,纪裂伕来逆女。”又云:“冬十月,伯姬归于纪。”同是鲁女出嫁,经文有时既书其归于某国,又书来逆,有时则仅记其归而不书来逆。古有亲迎之礼,有嫁必有逆,故《谷梁传》分别解释叔姬、伯姬出嫁《春秋》不书来逆之原因。范宁对《谷梁传》作出进一步的说明,认为“逆者非卿”。

3.城作例一:

《左传》隐公元年: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例二:

《左传》隐公元年:(冬十月)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春秋》书城二十有三。如,隐公七年云:“夏,城中丘。”九年云:“夏,城郎。”《春秋》书作二。僖公二十年云:“二十年春,新作南门。”定公二年云:“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城作为兴作大事,如果就事论事,各事之间也没有本质的区别,《春秋》为什么有笔有削?隐公元年杜预注云:“非公命不书,三见者皆兴作大事,各举以备文。”杜预申述了《左传》解释《春秋》不书之例的合理性,同时也说明:《左传》的解释只是示例,它对经文不书的史实并非每事必举。《左传》隐公时期(尤其是隐公元年)发明《春秋》不书之例特别集中,原因正在于此。

4.灾害《左传》隐公元年:有蜚,不为灾,亦不书。

庄公二十九年《经》云:“秋,有蜚。”《左传》云:“秋,有蜚,为灾也。凡物不为灾不书。”《春秋》所书与不书,对比之下,更为彰明较著。

通过上文的举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重要结论:第一,揭示《春秋》不书的内容,阐发其中的微言大义,并非《左传》所独有,而是三传共同的解经方法。第二,三传都一致认定:孔子作《春秋》,确实对史实进行了裁择删削,而且,经文所“不书”、“不言”的一些事实,与孔子对历史的理解有割不断的联系,绝非无关宏旨。第三,三传解释经文不书的事实,总体上是必要的和合理的,因此,所谓无经之指隐公元年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冬十月公子豫及邾人郑人盟于翼、新作南门。

传,不能简单否定。

二、《公》、《谷》书与不书对举之例《公羊》、《谷梁》两传阐发《春秋》之义,常常是“书”与“不书”、“言”与“不言”、“志”与“不志”、“道”与“不道”对举。在这里,笔与削、书与不书,被看成是互相依存、和谐统一的整体。兹分门别类,列举如次。

(一)鲁君即位例一:桓公元年《经》:正月,公即位。

《公羊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

《谷梁传》:继故不言即位,正也。继故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也。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为与闻乎弑何也?曰:

先君不以其道终,已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于先君也。

例二:

宣公元年《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公羊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其意也。

《谷梁传》:继故而言即位,与闻乎故也。

(二)卒1.外大夫例一:

隐公三年《经》:夏四月辛卯,尹氏卒。

《公羊传》: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

《谷梁传》:尹氏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之也?于天子之崩为鲁主,故隐而卒之。

例二:文公三年《经》:夏五月,王子虎卒。

《公羊传》: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

《谷梁传》:叔服也。此不卒者也,何以卒之?以其来会葬我卒之也。或曰:以其尝执重以守也。

例三:

定公四年《经》:刘卷卒。

《公羊传》:刘卷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我主之也。

《谷梁传》:此不卒而卒者,贤之也。寰内诸侯也。非列土诸侯,此何以卒也?天王崩,为诸侯主也。

2.外夫人、鲁女未嫁者例一:

庄公二年《经》:秋七月,齐王姬卒。

《公羊传》:外夫人不卒。此何以卒?录焉尔。曷为录焉尔?我主之也。

例二:

庄公四年《经》:三月,纪伯姬卒。

《谷梁传》: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适诸侯则尊同。以吾为之变卒之也。

例三:僖公九年《经》: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公羊传》:此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此条省略了“未适人不卒”这一前提。文公十二年《经》云:“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公羊传》解说与此略同。

《谷梁传》:内女也。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

(三)葬1.天王例一:

庄公三年《经》:五月,葬桓王。

《谷梁传》: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时也。何必焉?举天下而葬一人,其义不疑也。志葬,故也。危不得葬也。

例二:

文公九年《经》:辛丑,葬襄王。

《公羊传》: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我有往者则书。

《谷梁传》:天子志崩不志葬。举天下而葬一人,其道不疑也。志葬,危不得葬也。日之,甚矣,其不葬之辞也。

2.诸侯例一:

桓公十八年《经》: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公羊传》:贼未讨,何以书葬?雠在外也。雠在外则何以书葬?君子辞也。《谷梁传》:君弑贼不讨,不书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

例二:

宣公十二年《经》: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

此条省略了“君弑贼不讨不书葬”这一前提。后文前提省略者不一一注明。

《公羊传》:讨此贼者非臣子也,何以书葬?君子辞也。楚已讨之矣,臣子虽欲讨之而无所讨也。

例三:

襄公八年《经》:夏,葬郑僖公。

《公羊传》:贼未讨,何以书葬?为中国讳也。

例四:

襄公三十年《经》:冬十月,葬蔡景公。

《公羊传》:贼未讨,何以书葬?君子辞也。

例五:

昭公十三年《经》:冬十月,葬蔡灵公。

《谷梁传》:变之不葬有三:失德不葬,弑君不葬,灭国不葬。然且葬之,不与楚灭,且成诸侯之事也。

例六:

昭公十九年《经》:冬,葬许悼公。

《公羊传》:贼未讨,何以书葬?不成于弑也。曷为不成于弑?止进药而药杀也。……止进药而药杀,是以君子加弑焉尔,曰:“许世子弑其君买。”是君子之听止也。葬许悼公,是君子之赦止也。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

3.外夫人例一:

庄公四年《经》: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公羊传》: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于齐尔。此复雠也,曷为葬之?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雠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

《谷梁传》:外夫人不书葬。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失国,故隐而葬之。

例二:

庄公三十年《经》:八月癸亥,葬纪叔姬。

《公羊传》: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乎叔尔。

《谷梁传》:“言葬不言卒,不葬者也。不葬而曰葬,讳出奔也。”

例三:

襄公三十年《经》: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

《公羊传》: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宋灾,伯姬卒焉。

《谷梁传》:外夫人不书葬。此其言葬何也?吾女也。卒灾,故隐而葬之也。

4.大夫例一:

庄公二十七年《经》: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公羊传》: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通乎季子之私行也。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难也。

《谷梁传》:言葬不言卒,不葬者也。不葬而曰葬,讳出奔也。

例二:

定公四年《经》:葬刘文公。

《公羊传》:外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录我主也。

(四)祭祀例一:

桓公八年《经》:八年春正月己卯,烝。

《公羊传》:烝者何?冬祭也。……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亟则黩。黩则不敬。

例二:

桓公十四年《经》: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

《公羊传》: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曰:犹尝乎?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已矣。

《谷梁传》:御廪之灾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为唯未易灾之余而尝可也,志不敬也。

(五)纳币例一:

庄公二十二年《经》:冬,公如齐纳币。

《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

例二:

文公二年《经》:公子遂如齐纳币。

《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

例三:

成公八年《经》: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

《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

(六)婚嫁1.逆女例一:

隐公二年《经》:九月,纪履梂来逆女。

《公羊传》: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

例二:

庄公二十四年《经》:夏,公如齐逆女。

《谷梁传》:亲迎,恒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于齐也。

例三:

襄公十五年《经》:刘夏逆王后于齐。

《公羊传》: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过我也。

2.媵例一:

庄公十九年《经》: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公羊传》:媵不书。此何以书?为其有遂事书。

《谷梁传》: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辟要盟也。

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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