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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伦敦

作者: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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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外国城市的名字我们早在幼年时期业已知晓,如巴黎、罗马、纽约、柏林、马德里、雅典,当然还有华沙和莫斯科……当它们排在一起,常常成为它们的排头的是伦敦。它们是另一个神秘的无法接触的世界,对于我来说,存在于地理、世界史,也许还有英语教科书和狄更斯、巴尔扎克、契诃夫……的小说里,存在于林琴南的古雅的译文里,然后这些教科书与新老译本以及它们引起的想象和面对巨大世界的敬意变为贮存于记忆深处的信息,已经贮存与魅惑了许多个十年。

一九八○年我第一次来到纽约。我走在曼哈顿洛克菲勒广场的摩天大楼间深邃的街道上,像是游走在峻岭间的幽暗多风的深谷,又像是行走在美利坚的皱纹沟壑中。我的腿发飘,我的眼好像老是调不准焦距,我的耳边似乎一直嗡嗡地鸣响,我嗅到的是可疑的“生人”气。我看着各种肤色各种发色的行人,竟然怀疑起了自己:这是我吗?我是王蒙吗?我来到了纽约?纽约是美国?美国是一个真实的国家么?纽约是一个真实的城市?这一切果真发生在地球上么?两面的高楼是真实的建筑——经得住人居住和使用,不是图片和积木么?来往的人与车是真实的人与车——即与你我以及你我乘坐过的车一样的人与车么?我没有把握,我缺少像在北京或者在乌鲁木齐的那种坚实感。在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城市和乡村,连每一阵风每一片纸每一缕炊烟和每一声细微的耳语,都是抓得着、碰得痛、压得沉、硌得硬,都是有棱角、有重量、有来路、有去向、有温度,也有时候会尥一尥蹶子的实在物质。

而纽约,那是一种冒险,是一首狂想曲,是一次迷了路的游戏,是一幅现代派的颠覆性的画图,是对我所知道的正常的灵魂与身体、正常的日子与年岁、正常的大地与房屋的诱惑、挑战、冲撞直至毁灭。

一九八六年我第一次抵达巴黎。我已经积累了一点在国外旅行的经验了。

面对大名鼎鼎的巴黎我已经变得沉静。我觉得巴黎比我想象的要亲切和淡雅得多。戴高乐机场的晨曦中与飞机赛跑的是只只灰黄色的野兔;凯旋门并不高大;卢浮宫人头簇拥而又屏神静息;巴黎圣母院和凡尔赛宫空空荡荡,它们的身上永远披着一抹夕阳;香榭丽舍大街夜晚不准使用彩色灯泡,不施脂粉,永着素装;而在塞纳河的泛舟夜游,我看到的巴黎市容更像是一幅中式的水墨画,是一幢幢的黝黑的阴影。与放肆的纽约相比,巴黎是多么的既含蓄又潇洒既悠远又舒适呀。也许,原谅我,巴黎,你是不是有点扭捏和做作,有点盛名之下的羞怯和矜持呢?

罗马对于我来说似乎开着更大的门,更加容易接近和进入。咋咋唬唬的各种古迹都明明白白地供人们游览凭吊。巨大的雕塑与油画充溢着健康的生命、欲望与真实。汉白玉雕刻的安琪儿,让人想到的是欢蹦乱跳的儿童——他们长着多么可爱的小脸与屁股蛋子——而不是远离尘世的不胜其寒的高天。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真谛是走向人间幸福世俗快乐的此岸而当然不是相反。浓香的咖啡点缀街角,顾客来了,小贩临时给你把咖啡豆磨碎,冲成——不应该说是一杯而只能说是一盅咖啡,你仰脖干杯,如饮甘醇,立马离去却又回味不已。高的高矮的矮胖的胖瘦的瘦美的美丑的丑的人们各行其是,谁也不用为自己与别人有所不同而不安。除了它的国际机场的名字“达·芬奇”令人肃然起敬以外,整个罗马都是平坦的与随和的。它当然是欧洲的城市,但它不给你太多的陌生乃至压迫感。罗马那边似乎有着你的户口。

还有令人伫立不已的雅典神庙遗迹的西风残照。还有无法解释其魔法的开罗城郊的金字塔与狮身人面兽。还有马德里的塞万提斯广场——堂吉诃德与桑丘的头上臂上都落满了灰色的小鸽子,还有依山面海的阔大恢宏的佛朗哥墓。当然,还有歌曲《列宁山》里唱过的“我的莫斯科”,红场、克里姆林宫和列宁墓,罗蒙诺索夫莫斯科大学,我唱过多少歌儿赞美无缘谋面的伟大的与美丽的你,而一九八四年我见到你的时候是怎样地为了你的老大夯粗的奔突而忧伤……

感谢邓小平的时代,我有幸走过了看过了那么辽阔的世界!

然而伦敦有些个不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老古玩店》中的伦敦是一个烟雾笼罩的黯淡的都会。而《第三帝国的兴亡》里的伦敦是一座阴沉的战斗的堡垒。到了八十年代初期,我最有兴趣的事情之一是随着中央电视台的《跟我学》学英语,那时我说过我最佩服的中国人是国际关系学院的副教授申葆菁——她主持广播电台的英语时文选读与星期日英语讲座节目;而我最佩服的外国人是弗朗西斯米·修斯,他就是教我们学英语的《跟我学》节目的主人公。这套英语教学片中有许多伦敦风光的展现:泰晤士河上的桥,西敏寺教堂,特别是那座大钟。于是我得知伦敦是一个向全世界教授英语的地方。

直到一九八七年我才有机会首次访问伦敦。那是作为嘉宾去参加世界出版组织的代表大会,同属嘉宾的还有印度外长辛格、尼日利亚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英卡和埃及总统夫人。那时候飞一趟伦敦是很麻烦的事,为了避免飞经苏联领空,飞机要从南边的航线走,中途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沙迦降落,休息加油加上起降,一耽搁就是两个多小时。再飞再停,到达瑞士的苏黎世,又要停留一两个钟点,到了伦敦真是让人筋疲力尽。充满倦意的我住进了西敏寺的一家饭店,四面观察“摄像”的眼睛没有漏掉自机场至旅馆经过的著名的海德公园与大笨钟。伦敦似曾相识。到达伦敦如到达一幅早已熟悉的画片,或者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组(拉)洋片。当天下午就去西敏寺教堂出席年会的开幕式。那一次大会组织者邀请了英国的一批老演员在大教堂里朗诵莎士比亚等人的经典名作。不时还有合唱参与其间,合唱者站在教堂建筑的高处,声音像是从天空洒下来的——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英式发音也很好听。有一个英国朋友说,英国出口的最佳物品就是牛津式的英语。才到达伦敦,你就感到了她的独特的文化风格的冲击。伦敦的文化氛围先声夺人。

十年前在英国伦敦的那次短暂的逗留,已经使我注意到伦敦许多地方的独特风格。它的出租汽车保留着半个世纪前的高顶——为了适应当时英国绅士的高庄帽子,市议会多次辩论,决定坚持不改它们的独特式样。我这里已经多次用了独特这两个字,对于伦敦的议员来说,样式的独特与古老显然比技术上的合理、造型上的现代性演进性与成本经济核算——包括节约能源与减轻消费者的负担重要得多。这样一种价值取向似乎比汽车式样本身更耐人寻味。在北京一直到它的故乡山东,想吃传统的高庄山东馒头亦不可得。

西敏寺一带有许多店,那些服装店的服装价格大概可以令八十年代的中国人咋舌。人们解释说,这里的高档时装店有些精心设计的时装是只做一件的,这样谁买了去都可以放心它是独一无二的。这样它的价格就不能与批量生产的物品同日而语。

是的,伦敦人的穿着首屈一指,虽然他们的收入并非首屈一指——大概前五指也轮不到他们。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大多都穿得那样合体、雅致,几近考究。再看看美国人吧,比起那些常常穿坚固的粗纤维制品或舒适随意的针织品的美国人来,伦敦人是穿得多么细心呀。

伦敦很少——在一九八七年是干脆没有,在一九九六年是极少——能见到日本进口的汽车,尽管日本车有价廉物美省油耐用等多方面的优点,以至于在汽车大国的德国尤其是美国你能发现大批日本汽车。英国人不愿意用日本车,与其说是由于爱国的政治情绪不如说是由于他们的讲求风格的传统和本能。

我也不会忘记在圣詹姆斯公园喂鸽子的情景。一进公园我就看到了像活泼的孩子们一样走向游人的红毛松鼠。它们是来向游人要饼干的。我真后悔事先没有准备,不能享受与松鼠共舞的乐趣。后来来到了河边,一株老树下,飞来了大批鸽子。我正在为没有什么食物供给鸽子们而遗憾的时候,一个老妇给了我一把没有去皮的谷物。谷子放在我的手心,鸽子拥挤着前来,它们就在我的手心上啄食,啄得我手痒痒的,有时候还有点疼痛。鸽子的信任和亲昵,霎时间令我泪水盈眶,惭愧无地,与这些会飞的小生灵相比,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不可爱。以此为契机,我写过一首不短的诗。

更不用说伦敦的白金汉宫、附近的温莎、伊登和莎士比亚的故乡:艾文河上的斯特拉福。一九九六年,我们在英中文化中心的安琪拉小姐陪同下观看了“御林军”的操练,他们的以红黑两色为主的鲜艳的服装、帽子上的缨饰、以走步和枪上肩枪放下为主的课目,加上人高马大的骑兵,使你觉得这一切具有很浓厚的表演性——绝对不是从实战需要出发,否则他们本来应该选择迷彩服和苦练摸爬滚打拼刺刀的。怪不得这种服饰的军人玩偶亦是伦敦销路最好的旅游纪念品。在一定的时刻一定的意义上,军人如玩偶,玩偶亦军人。虽然每天练好几次,观看者仍然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

白金汉宫,是伦敦的最重要的风景之一,没有这道风景就没有了英国没有了伦敦。是的,女王、爵位、宫前的练兵仪式和军人直至警察的繁复考究古色古香的服装、层层城堡、培养政治家的伊登公学的昂贵的学费与平时也穿着燕尾服的学生娃娃们,还有莎士比亚故居的吱吱作响的地板、皇家莎剧团的场场客满的演出、有着英国特有的动人的甜沙嗓子的女演员……所有这些组成了伦敦的自我欣赏的独特风格。能够自我欣赏,才能够被欣赏。我想起了一九八五年在当时的西柏林碰巧看到西方三国占领军阅兵的情景。最中看的无疑是英国皇家三军,他们的制服无与伦比,与之相较,法国兵显得自由散漫而美国兵显得杂七杂八。

甚至连王室与贵族地位的保留这样的尖锐的有可能引发政治冲突的大问题,到了英国这里似乎也被关于风格的重视所涵盖了。一位英国知识分子告诉我说,每天下午女王要走到阳台上向游客挥手致意,单单这一项节目就为英国多争取了几百万外国游客和几多几多的英镑收入。单单从这一点考虑,英国也永远不会考虑废除王室与贵族制度。我不知道他的说法有多大的权威性与代表性,但是令我叹息不已的是敢情考虑政治社会经济人生重大问题的时候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角度。

一九九六年我与妻应英中文化交流中心的邀请访问伦敦的时候,住在繁华的赛尔夫里奇街的赛尔夫里奇旅馆。附近有一家大的综合商店。其中的食品部分比其他国家的超级市场可高档多了,例如水产,一般超级市场的大鱼是切成了块状而后出售的,这里,整条的大鱼也许会使你想起某个卖高价门票的“海洋世界”。从陈列到选货,从服务到包装,从灯光到柜台,一直到售货员的服装、气派与笑容,一切都显得那么讲究,那么大气,也许可以说是那么高贵。就是说,它的商店同时也是展览馆。走到卖结婚用品的地方,光是婚纱就绚丽夺目得令你惊叹。据说,这还是一家比较大众化的商店,真正讲究的店我还没有看到。妻说,在豪华商店里不时有管弦乐队列队为顾客演奏。你说英国是破落户也行,你说大英帝国早已从“日不没国”的顶峰走向解体衰微也行,反正她还保留着自己的风度包括冲淡平和而不无矜持的微笑。一个人,风度依然,风格永存,宠辱无惊,即使时运不济也比较容易立于不败之地,比起忽冷忽热忽亢忽卑忽然咄咄逼人忽然连连叫苦乃至哭天抹泪的神经质来,自有分别。

一九九六年五月里的几个阴雨的早晨我们只不过是漫步伦敦街头。这是滑铁卢桥,就是美国电影《魂断蓝桥》里边的桥。于是我们看到了这座普通的桥。这里是莎士比亚剧场。剧场正在翻修,是按照莎士比亚时代的老样子修的露天剧场。在我们奔走呼号忙于修建一座现代化的国家大剧院的时候,伦敦则忙于修她的古老与前现代化。一百个现代化的例如华盛顿的肯尼迪演出中心式的大剧场也顶不住一个莎士比亚。一百次文艺界的盛大联欢也赶不上一个莎士比亚或一个李白一个杜甫一个曹雪芹。规模不大的木结构露天剧场还没有修好就已经卖票招徕参观者,同时还举行着小规模的莎剧与莎剧场图片展览。

这里是圣保罗教堂,圣保罗教堂的屋顶不是尖的而是圆的。圣保罗教堂面前是宽阔的广场。进入教堂是巨大的前厅。到处都有巨大的空间和详尽完备的说明……好,到时间了,我们快走。现在让我们穿过圣詹姆斯公园。现在让我们去一个酒吧吃意式午饭。现在我们去吃土耳其饭。这里是一个小区,开满了鲜花店、小百货店和咖啡馆。这个餐馆是黎巴嫩式的(他们知道我曾在新疆生活过十六年,便不停地以招待穆斯林的路子招待我)。这里是唐人街,一九八七年来访时曾经在这里与一些华人名流会面。过去不远就是剧场区,晚上我们会来这里看音乐剧《猫》。这儿才是猫的老家,纽约百老汇上演的《猫》是从英国“进口”的,那首名为《回忆》的咏叹调令人怆然涕下……

也许这里还应该提到英国的议会。一九八七年那次来访我曾去众议院旁听他们的辩论和质询。议长戴着假发庄严前行,手里拿着主持会议用的木槌,两党议员互相嘲弄哄闹如塾师贾代儒不在时茗烟等大闹过的学堂,首相撒切尔夫人一周一次花费十五分钟来接受质询,唇枪舌剑,措词简练……我深信至少从表面看来,在这里民主正是或首先是一种不失童心的做“秀”,是一掬欧洲城市的风景,是一道高级餐馆的祖传招牌名菜:正如法国的乡下浓汤与意大利的通心粉,美国的苹果派与苏格兰的羊杂碎——开德利斯……只要漂亮可口,也就可以令顾客满意。至于真正的人民做主,天知道。反过来说,不做这个“秀”又怎么样呢?会更好吗,还是更坏?

你住在伦敦,到处都能看见那种不高不矮尖尖圆圆不算寡淡但也不艳丽的伦敦式的建筑。底部多半是阔大方正的白石,外观呈米黄、绛红,还有少量的青灰色。所有的建筑都做了精心的摆设与雕刻,充分发挥了几何学与雕塑艺术的匠心,使中国人看来如见西洋“淫巧”的玩具皿器。河岸的建筑的石墙既是墙基也是堤坝,它们使我想起北京故宫的护城河边的殿堂,但是更加开阔绮丽。哥特式的尖顶林立但不过分高耸,不那么刺激。倒是公用电话亭一律漆成夺目的紫红色,木阁子也很规整讲究,用木条木板组成了浮雕图案。你很少看到新房子,更没有那种纽约式东京式香港式的摩天大楼。甚至在深圳在上海在北京这种玻璃钢梁结构的高层楼房也正在不断地占领着空间挤轧着传统。在伦敦,你感到一种和谐,在建筑与人们面部表情,天气与道路,商店与教堂,双层公共汽车与地铁,牛津式发音与被一些欧美人嘲笑的英吉利式烹调,服装与树木、草地之间,以及所有这一切之间,有一种统一,有一种属于自己的而绝不是旁人的性格。性格就是文化,性格就是风格。维护这种性格、文化、风格就是自我的实现,就是价值至少是价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英国式的保守吧。在中国,“保守”是一个显而易见的贬义词。而在英国完全不然,长期以来她的执政党就是保守党。保守是一种风格,是一种骨子里的傲气,是一种自得其乐的选择,是自己对自己的忠实。保守的伦敦是一个令人感到独特和趣味,感到世界上的值得保守的东西确实应该理直气壮地坚持下去保留下去守护下去的地方。你是无与伦比的,你才有保留球籍的资格和前程。也许我们缺少许多进步和变革的勇气,也许我们永远要十分地警惕固步自封抱残守缺;但是我们难道就不缺少认真的与合乎理性的保守的智与勇,就不需要警惕那种幼稚的赶时髦的一窝蜂了么?

在英中文化中心讲演的一个晚上也是难忘的。著名进步女作家玛格丽特·德拉布尔主持了我的演讲,一九八七年我们在伦敦第一次见面,她的关于文学的社会使命与现实主义的论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曾表述这种印象说,与她比较起来,怎么中国的某些新生代作家反而更“西方”?我的话使她大笑。一九八九年初,我们又在澳大利亚堪培拉的“文学节”开幕式上相遇,四年后,她与另一位在中国有许多译本出版的资深女作家朵丽丝·莱辛到中国访问,她们曾一起到我家中看我。我一九八七年去英国的时候邀请过她们,虽然后来我不管事了,这个邀请仍然被认为是有效的。友好的玛格丽特非常适度地介绍了我,有一些幽默,有一些赞扬,有一些礼貌,有一些故人情谊……但都含而不露,尽在不言中。演讲后由英中中心的主席费力克斯·格林请我们到一家墙上悬挂了许多绘画作品、艺术情调浓郁的匈牙利餐馆吃饭,朵丽丝·莱辛也来了。我与朵丽丝相识更早一些,我们是“同科”的意大利蒙德罗文学奖得主。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常常起得很早,起床后,早餐前,我们会到第勒尼安海游泳。在座的有一位科幻小说作家,十分健谈。我们要了匈牙利杜卡衣酒,聚谈甚欢。只是,对不起,我对这家名餐馆的烹调难以奉承。我在意大利和美国常常听到人们对于英国烹调的戏谑,不过,大部分时间,我觉得在英国吃得还是很不错的。

如果说巴黎是一种品位,罗马是一种(地中海的)情调,纽约是一种挑战的精神,马德里是一个醉人的故事,而莫斯科曾经是一首阔大激昂的进行曲的话,那么我要说,伦敦是一种风格——是含蓄风格的强烈(这样说有点自相矛盾)的、从有意到习惯成自然的展览。也许她是一个半老的徐娘——用台湾的玩笑说法,叫作资深美人——不无憔悴却仍然自信于自己的高人一头的风姿。也许她是一处曾经辉煌一时的宅院,虽然已经走入历史却仍然从容与干练地接待四方来客。伦敦是老大,从而更增添了她的深沉的美丽。走近她,你立刻想起了“先生(更正确地说应该是夫人)别来无恙乎?”和“眷眷有故人意”的老话,那么是谁问候谁,是谁对谁有故人之情呢?你说不清楚了。四时之美秋为最,这是培根的名言吧。中国人也早就懂得夕阳无限好,有一派解人认为“只是近黄昏”里的“只是”应作“正是”解,李商隐的诗是在赞美而不是在叹息。伦敦风格的展览里,每一块石头都是历史,每一个烟囱都会回忆,每一条街道都在郁郁地微笑,每一条领带都寻找着自身的最佳态势,每一个出租车司机与酒店出纳都和女王、首相、议员、爵士、披头士雅皮士甲壳虫一道,表演着这个民族这个岛屿这座老旧的城市的独特的兴衰悲喜,沉浸在他们自身的文化风习里。她的自赏被你觉得熟悉与实际上的永久陌生,她的随和适应与不清不楚的城府,她的待人接物的令人感动的修养与内在的分寸距离,她的依然旧貌与我行我素……都使你离别她的时候——叫作相见恨晚而又匆匆别离,叫作乐莫乐兮新相知、哀莫哀兮生别离——悸然怃然依依然,挥手低头,难以分舍,长长地太息。

1997年 。VIP。♂丝♂路♂文♂学♂网*♂www.wen♂xu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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