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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你到底想要什么

作者:小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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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都有了!你知道自己现在的地位有多重要吗!你到底想要什么?我去找给你!

我想要的,永远也得不到,谁也给不了我,仓央嘉措站了起来,定定的看着我说了一句。(狂∫亻∫小∫說∫网)[wWω.♀xIao♀sHuo.♀Kr]

你知道么,从家乡逃出来的那个晚上,我坐在纳木措湖边,守着那个在地上昏迷的姑娘,我想,我可以不害怕将来发生的任何事情,我可以面对命运给我的所有劫难,只要是这个姑娘――她可以属于我!

他的话让我心头一震,仿佛被人推了一把,不等我说什么,他以绕过我走出门去,雪地上留下两行足印。

自他去的方向传来歌声

常想上师相貌

并不显现心上

没想情人容颜

明明朗朗心间

第一最好不相见

但曾相见便相知

第二最好不相识

安得与君相决绝

歌声悠扬而放浪不羁,在我听来那却充满了心酸与哀伤。

当夜我便返回天界去了,抛下了世间的一切烦尘,居住在人间久了,神也会沾染上凡人的缺点,再也不能无悲无喜的生活。

在佛祖座前,我跪拜请求佛祖责罚我的罪过,佛祖不语,我抬头看去,佛祖正微笑看我,那洞悉一切的目光直照到我如深潭一般的心底在这目光下我所有的想法都无所遁形。回到久违的住处,一切依旧,只是物事人非,滚滚血海照不出我的样貌,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吉祥天还是玛拉。刚刚佛说过的话,在我心底如槌鼓声声,我到底该怎样做?

天上一幌的时间人间已经数年,再回雪域时,一切已变得不可挽回。那个雪夜过后,仓央嘉措留在雪地上的足印使得整个拉萨城都知道了他们有一位不守戒律的情圣教主,蒙古王拉藏汗借机生事指责仓央嘉措是假教主假活佛,是执政第司找来迷惑广大民众的,尽管以三大寺院为首的宗教上层人士都坚持力保仓央嘉措,但是拉藏汗最终还是以此为由发动了战争,同时联合起一些反对正教的藏域地方势力共同声讨执政第司和假教主。蒙古自古以游牧和征战著称,而藏域只有几个支持正教的大部落首领的为数不多的几支军队,这场力量悬殊的战争没有持续多久,就以藏域教派的战败告终,执政第司被蒙古王的刺客毒死,仓央嘉措被废黜。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蒙古境地的青海湖,当时他以带罪之身正被押解入中原,入夜我化作一股清风潜入他的帐内,几年不见他长的更高了,正伏在案上摆弄着什么,我走过去,原来是一张羊皮纸,上面写着很多诗歌,随眼一瞥,当头的一首是这样的:

在那东边的山顶,

升起皎洁的月亮。

未嫁少女的面容,

渐渐浮现在心头。

难为他在如此时刻还能有心思写诗歌,我正欲显身,忽听他说道:我已知道他们打算今夜动手杀我,你不必担心。

我吃了一惊,环顾左右,并无旁人,难道他看得见我?正惊诧他继续道:生死我是不放在心上的,我到现在也不离开就是料得你会来。说着他回过头来,我吓了一跳,他原本俊美丰盈的脸庞已经削瘦的不成样子,那双星辰一样闪亮的眼睛变得黯涩无光像蒙上了一层灰,他已经瞎了。

你的眼睛…?我显身出声询问。

没关系,他说,虽然看不见,却准确的对着我的方向。

自从眼睛瞎了以后我才看得见更多东西,也幸好如此,才能看见你。你是天神,真好啊,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来往于三界。你来是想带我走么?我说是啊,我是你的守护神啊。他笑了,笑容里没有了昔日摄人的魅力,但是很温和,他说:我已经知道自己以后该做些什么了,已经不需要你的保护了,今晚过后咱们就不会见面了。

你要去哪?做什么?

修行之人随遇而安,走到哪里就修行在哪里。他微笑着向我伸过手,我不禁把脸靠过去,他轻轻触摸了我的脸,这是数千年来第一次有人触摸我的脸,他的十指滑过,柔软而温暖,我闭上眼睛,听见他轻轻的在我耳边说到:

你知道么,其实我真的是个虔诚的信徒,我爱上的,是佛。

他就这么走了,像风一样的消失,他的法杖留在青海湖畔变成了一棵大树,后来我几次下界都听说过人们传颂着他的故事,说他到过很多地方,走到哪里便把佛法的慈悲带到哪里,众说纷纭。不过,我的确没有再见过他。

后来我便分别化成了两个化法身,一个是赤发青额的凶神,一个是清丽绝伦的白衣少女。凶神吉祥天继续斩妖除魔捍卫佛法,少女吉祥天则穿梭三界六道点化一干有情众生。

(亵渎完)

后记:写这个故事还是有些危险性的,毕竟有侵犯到人家隐私之嫌,什么?你问我怎么知道的?哼,我修行两千多年是妖怪,我有什么不知道的?!不过,这个故事你们听听也就罢了,千万别讲出去哦!我可得罪不起她,回头还得求人家给我解签呢!

外篇神兽阿墨

加上前些时候写的雪尘的故事,我这算是第二回讲走兽妖怪的故事,不过这次不同,故事的主角不是雪豹那样的灵兽,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

…………

阿墨这个名字是主人给起的,因为我天生一身漆黑,主人是个写小说的人,很喜欢看书,大概挺有学问的,他说,叫小黑太俗气了,因此我就有了阿墨这个名字。

我是一只狗,一只黑色的狗,在我两个月大的时候,主人花了不少银子把我从犬舍里买回来。据他们说,我是一只品种很名贵的狗,不过我不在意这个,狗就是狗,不管我值多少钱,我是个玩物的事实改变不了。

也许听我这么说话你们会嘲笑我,就像主人养其他宠物那样。忘记说了,我的主人是个爱心泛滥的人,特别喜欢饲养小动物,现在家里除了我之外,她还养了一对仓鼠、一只乌龟和一缸热带鱼,如果不是怕我不高兴,她还准备再养一只波斯猫。那些家伙们成天嘲笑我,作为一只宠物狗不知分寸,不知天高地厚云云,我知道他们本能的嫉妒我,因为我得到的关怀比他们任何一个都多。但我不在意这个,我从来不会向别的宠物狗那样对着主人摇尾乞怜,人类的恩宠在我看来不值一提,因为我不是一只普通的狗。

说了你们也未必相信,我曾经有很不平凡的一生。千万年前,我便已经存在,那时我就是一只狗,一只奔跑于天地间自由自在的狗。

那时,女娲娘娘造出的人类还可怜的蜷缩在山洞里瑟瑟发抖,天下,是妖怪和猛兽争霸的天下,生存靠的是实力。我天生异禀,长得身高体壮铜头铁臂,一对闪着寒光的眼睛,一口雪亮的银牙,使得狮子老虎那样的猛兽都畏我三分。我在狗群中也是个异数,同类们都拜我为王自愿跟随我左右,我带领他们在荒野上自由的驰骋,以飞禽走兽为食,与豺狼虎豹争雄。每当我仰天长啸,普天之下所有的狗儿都要为我折腰臣服。

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几千年还是几万年,我记不清楚了,我只管带领众犬,做我的犬中之王。我的领土不断扩大,从苍莽的草原到深深的丛林,无处不是我们的疆域,只有高山和大漠我们是不去的,因为那里是神灵和魔鬼的领地。在我的王国里,每天都有出生和死去,而我永恒不变,我从未感到过疑惑,仿佛自己天生便该如此。

有一天的午后,我饱饱的吃了一顿鹿肉,躺在裸露的岩石上晒着太阳睡午觉,这里是我的领地,即便是肚皮朝天的熟睡也不用担心会有哪个大胆的敢来偷袭。因为在周围的乱石丛中,有超过一百只以上的猛狗在做警卫,一旦有哪个不知死的家伙敢闯进来,立刻会被群狗撕成碎片。我真的很快睡着了,睡梦中一个入侵者悄悄来到了我身边,当我被自己的感觉惊醒时,我看到一个白胖乎乎的半老头,笑眯眯的看着我,像看一件稀世的宝贝,若不是我醒的及时他可能还准备伸出手来摸我的头。我一骨碌爬起来,迅速的与他拉开一个比较安全的距离,龇着牙冲他低声吼。他也不恼,反而哈哈笑起来,我知道,他是一个仙人,能轻易接近到我身边而不被我察觉的,只有仙人和魔鬼。

半老头说他叫太乙真人,这个名字我在一些妖怪的口中听说过,似乎名头不小,但我不知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不是妖怪,跟神仙界也没有半点瓜葛。可是太乙真人那老头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我是天上的二十八星宿之一,叫娄金狗,因为误入凡间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看的出,他人还算不坏,只是罗嗦了一点,他在我身边像苍蝇一样嗡嗡的絮叨了半天我才听明白大致意思,天上的帝王刚刚走马上任,天界正大张旗鼓的选神封官,他想让我跟他回天界做星官。

星官大小也算个神仙,据说是可以舒舒服服的住到天界一个叫三清仙境的地方(太乙真人把那里描述的天花乱坠)不必在凡间过吃生肉喝生血的走兽生活,但是我不愿意。别看我是一只狗,但我也有脑子,在神仙界做个没什么用的小星官,与在人间做统治着大片土地的万犬之王,这之间的差别我还算的清楚,谁也别想骗我(别看这个道理简单,但也不是谁都能想的通,很多年之后,有只猴子就没想明白这个道理,结果被骗的舍了自己的家业上天界遭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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