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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山中诸兽

作者:一抹红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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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片九云山,除了这头巨龟寿数是最长的之外,便数黑水死沼的角蟒了。”白约说完狌狌和巨彘,开始说起第三头恶兽:“内四山中,入云山地势最为陡峭,而翩云山地势稍平缓些,两山相交的山脚为九云山地势最低矮处。那里也形成了一个深湖,一侧是入云山的峭壁,一侧则是翩云山的滩岸,深不见底,望之如同黑水。除了神梦潭涨水时沿北流入难水,但凡有河道流经九云山,最终都会流入黑水,再由黑水流出。该处地势极为低矮,湿气自然是极重的,周围形成了大片的沼泽。沼泽毒虫泛滥,水蛭遍布,有活物误入,那是绝对不可能活着出来的。黑水中便霸着一条巨蟒,如巨彘一般,我也只是见过一眼。当时只是远远瞥了一眼,未见其全貌,这角蟒后脑处鳞甲凸出,已有化蛟之势,老头说这蟒少说已有五百年寿数,蟒身比那母狌狌的手臂还要粗,若以寻常蛇的来说,全身怕有六七丈之长。角蟒只在黑水中生活,与其他巨兽倒也相安无事。宗云山与从云山之间的缝隙,若是静心,隐隐约约能听到水击声。因而我猜测,那处缝隙是连着黑水的,恐怕是角蟒蜕皮之处,因此十分凶险,老头不让我们去查看的缘由。”

“除此之外,余者虽说不及巨龟,巨彘,狌狌与角蟒那般凶悍,闻之就足以震慑心魂。但也不差,若是以常理度之,定会吃一个大苦头,搞不好还会就此丧命。如翩云山貂猫,此物遍布翩云山,其他山野偶尔能见着。身体细长若貂,脸大如猫,身形灵活,通常捕食小兽,飞鸟或游鱼等。貂猫乃是独居性生灵,互相之间常有争执,随处可见两只貂猫扭打撕咬做一团。一只貂猫固然不足为惧,若聚少成多,那母狌狌都有些畏惧这些小生灵。一只貂猫,若是伤其不死,便会在山间听到貂猫的嘶叫声,这时,翩云山的貂猫都会放下争斗,甚至都不捕猎了,在受伤的貂猫身边,一致剿灭外敌。若是不敌,便会日夜骚扰,企图将你驱逐,如附骨之蛆,十分可怖。”

“余者还有合云山食铁兽,千万莫被其憨厚可爱外表所欺,其力气之大虽说不及大狌狌,胜在数量众多。还有临云山吞火兽,我也不知吞火兽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如食铁兽一般,也没见它真的食铁。吞火兽实在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生灵,说它极具富有探险精神,或者说极度作死,喜欢在死亡的边缘疯狂试探。我记得小的时候,我与小师姐验证吞火兽是不是真的会吞火,便去临云山生起一座篝火,亲眼见着几头吞火兽,初时对着篝火吠叫,后来真的张着嘴在那里咬火,被烫的呜呜哀鸣都还要,直到其中一头吞火兽的嘴被烧烂,烧死,被其它吞火兽给分尸了。实在是……”

白约都有些找不到形容词了,谢璇与史阿都不约而同得点头附和,真是活久见了,还真未见过这般奇特的生物。谢璇听着白约将各山异兽一一道来,为当初进山夺取血莲的人暗暗捏了一把汗,所幸一路上除了毒沼毒蛇,最后遇到母狌狌。若是都遇上一遍,那还有活路嘛!

打开了话匣子,白约又捡了一些小时候或者这些年遇见的事情说了起来。在白约口中稀松平常的事情,在谢璇耳中却是非常奇特罕见的事情,而在史阿听来,却是异常惊险刺激的。老爷的家族在俗世中地位还是蛮高的,曾有幸宴请武道途上的一位前辈,曾经提点了自己几句。也是因为这几句话自己生起来这片绝地潜心修行的念头。

那位前辈说,武道的途上,走到最后,都是返璞归真的一条路,不再是花里胡哨,到最后甚至连多余的动作的没有,说不上你来我往的攻防,称不上峰回路转的华丽,一招一式之间,一次分神,一次眼神的欺骗,都有可能是决定胜负,或是生死的关键。这个过程就好像还没习武的两个人,毫无章法地扭打在一起。接着是习武的两个人,华丽的相互纠缠在一起,引得围观的众人拍手叫好。到最后又回归到了一开始毫无章法的打斗,只是这次看似毫无章法,却是招招要命的区别。就好像老虎一样,一扑一扫一剪,简答却致命。因而,史阿想来这里,看看能否找到一条返璞归真的道路。

白约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的环境中,修为可以说是浑然天成,当然离不开那个名叫白诩的老翁的教导。跟谢机一样,史阿对这个白诩也是非常好奇,如此人物,年轻时不应是默默无籍之辈。

午饭,自然也是三个人,在茅庐,今天那条狗换成了一头猪。两个老翁似乎精神头都不错,吃完午饭,便又坐到一块泡茶,谢机轻轻品了一口劣茶,缓缓吐出一口气。感受着大树下的丝丝凉意,看着在不远处滚泥巴的肥猪,说道:“许久都未曾这般悠闲了,人们皆道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在说大诗人厌倦世俗,回归恬淡,静雅的心情而写出的。老拙也很喜欢这首诗,越是在世俗打熬,越是向往这般的生活,也到了这般年纪了,有时候实在是有些力不从心了,真想如同居士一样,寻得一处隐世所在,种上几亩薄地,养上一些花花草草。”

白诩笑道:“年纪大了,便有激流勇退的心思,我年轻的时候,师傅与我说,这世界终究是要交到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如今,我们也到了这样的年纪了,也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想着,世界终归还是要落到年轻人手中。人之常情,未为晚矣。”

谢机叹了口气,说道:“晚了,就是晚了,才只能羡慕着来。老拙自从先父手中接过衣钵,已有三十余载,见过天灾,遇过人祸。都这么过来了,老拙曾经有一个儿子,还是长子,可惜福薄,自幼身子便不好,未及加冠,便没了。后来内人又为老拙生下一个女儿,从此以后身体也是一天弱过一天。后来也续了弦,内宅也有三两个妾侍,却始终没有再为老拙诞下个一儿半女。年纪慢慢大了,也就认命了,绝了这个心思。留给我一个女儿也算是老天垂怜了,因此,也就未多加约束,别家女儿有家教礼法约束,倒也学些诗书礼仪,琴棋书画,女红刺绣什么的。老拙不忍心,便随着小女自己长,想怎样便也都放纵,琴棋书画什么没学到,就光懂挎着个剑招摇过市,学过三家猫功夫,就学别人劫富济贫。也不想想,自家就是富,怎么就想着劫自己人呢。还好老拙在道上也有些脸面,生意上的朋友们对小女的小打小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顶多事后老拙上门道个歉,赔偿些损失便罢了。小些时候,没少让老拙给擦,等着稍长大了些,晓得这些年都是抢别人家,自家又给补回去,就没再乱来了。老拙还想着,这长大了总算会想事情了,没消停多久,便专好出去与人打抱不平,您看啊,隔壁王家小子出去喝花酒,她要管;菜市商贩起了口角,她也要管;太守的公子纵马踏坏了农人的田地,人家公子也赔偿了,人家苦主都抱着银子笑了,她还要管!这些事但凡有碍国朝例律,自有官府管辖,那些年国朝严打游侠之风,若不是老拙脸面还值几分钱,都不知道扣押到哪里去了。”

白诩听着谢机说起自家女儿的糗事,笑着微微点头,也不插话。谢机捧起茶碗饮了一口润润唇,说道:“小女喜欢行游侠,老拙自然知晓,年少轻狂,鲜衣怒马,快意恩仇,哪个懵懂不知世的少年少女不喜欢?老拙年轻的时候都想着成为一代豪侠,经常跟先父对着干,后来怎么着,吃了几次苦头,等到先父年迈,事到临头了,还不得沉下心来。虽说如此,但小女终归是老夫唯一的血脉了,后来遇上了小婿,百般耍赖,蛮横,老夫也无可奈何啊。说来也怪,总说一物降一物,小女蛮横,那是整个南阳都知道的,只有小婿能镇得住她,竟能乖乖在家相夫教子了。后来的事,居士也知道了,小女怀了璇儿,却身体不适。老拙与小婿来延绵山寻血莲,损失惨重,还搭上小婿一条性命。如今想来,当真是家中到了老拙这一代,福分已经用尽了?不然为何赐给了老拙一个儿子,却又生生将其夺走了,给予了老拙女儿一个健康的童年,却又要遭此大劫?”

白诩笑道:“我以为,在昨天你便会问出口。”

“果然…”谢机苦笑道:“居士从一开始便知道老拙前来的目的吧,这世上真的有天命么?人的命运真的是从一开始便已经决定了的么?一个人,什么时候做出什么决定,都是沿着已经注定的路在行走么?就如同居士知道,十年后老拙一定会来,而且会问居士这样的问题。居士是已经算准了徒儿早在路上等着老拙?这个问题藏在老拙心中,实在是太久了。老拙只有小女和小孙女两个最亲的人了居士教我,老拙年纪大了,也是半只脚迈进棺材的人了,实在是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了。”

说罢,谢机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扶着椅子便跪倒在白诩身前,老泪横流。这世上,士农工商,士与商这两个阶级,是最不信神佛的。前者能接触到知识,甚至一些神佛的说法就是官府糊弄出来的愚民政策。后者走南闯北,见识过大世面,自然对一些事物有独特的看法和理解。谢机虽说比不上那十大豪族,但也是差不了多少的,只是这么些年来,许多事情一直在冲击他的心理。古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从孝道方面来说的,而后裔,对愈加年迈的老者来说,却是致命的,有了后代,可以说就有一份安全感,而没有这份安全感,许多虚妄的事情就很容易冲击这个老者的信仰,再多的见识都无法抵挡,换一句话说,就是关心则乱。

白落吃完午饭,喂完圈中豢养的几只鸡,回到院中,恰巧就看到这一幕。白诩使了个眼色,白落便上前轻轻扶起谢机,好让他重新坐回去。白诩沉吟片刻,想是在组织语言,良久方才说道:“这些问题暂且先不说吧,老朽说一个故事,你且听听,想必,你会明白的。”

谢机微微坐正,低头道:“学生洗耳恭听。”

“不必如此,不必如此。”白诩摆手道:“只是个故事罢了,嗯……”

“老朽年轻着时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来着?噢,记起来了,那个时候我还未加冠,与令千金一样,老朽年轻的时候,也是野的没边了。当时,高堂具在,有一次随父母去当地一个,在那个时候来说非常有名气的道馆参拜。那里有一个老道,长得仪表非凡,仙气萦绕,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修为很高的。倒也没说错,这个老道修为真的很高,一只手堪堪摸到二品,不说在当地,在十三州的众多高手中都是数的上的。我与双亲到了道观,正巧那个时候,赶上老道士每年为人相命,一个衣着雍容的妇人正在那老道跟前,老道仅仅是瞥了一眼,便说妇人家中有旱神,不出半月,定有大火。果然,方方半月时间一到,那妇人家中大火。因为那妇人的丈夫不信老道的谶言,定要在那日于家中饮酒,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因此,那场大火,唯独烧死一人,便是哪个不信老道谶言的男子。”

“莫要如此沮丧嘛,且听我说下去。自有这件事之后,我便多发打听了一下,那老道虽说每年只做谶一次,但是莫有不应验者。我也就愈发羡慕,想着,若是有朝一日,能倒提三尺青锋,玉带飘然,掐指一算,嗯?这个毛贼当晚欲行凶?拿下!莫要笑,当时年轻,真是这般想着的。因而,我便与双亲说了此事,上山门拜师。那老道看我确实有一些天分,便收下了我,我的双亲都为我高兴,能拜入那个老道门下,确实是当时当地很荣耀的事情。”

“我在那老道手下学了五年,因我确实有天赋,老道待我不错,皆是悉心教导,从他对我的一言一行,大有后继有人的感觉。教我剑术,养生,锻体之术,连那老道秘而不宣的《玉虚大轮心法》的前半部分都毫无保留地教给我了。那五年时光,他待我如子,我对其如父。后来,他跟我说,是时候让我接触天道了。我以为他要教我相术了,他却让我去杀一个人,一个四岁的孩童,我没能下得去手。老道也没说什么,只道我还没准备好。当时我还未明白,为什么我没杀那个四岁的孩童便是我还没准备好?第二天,我听说,那个孩童还是溺死在自家的水缸里了。原来那天,大师兄跟在我的身后,我没有下手,前脚刚走,大师兄后脚便进来,将那个孩童溺死了。而那个孩童,则是老道今年的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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