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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记者来说,他之所以尾追堵截唐沐朗,要的就是想从她嘴里套出一点和池京墨有关的花边话题,至于唐沐朗身上的伤究竟是不是池京墨家暴所致的,这点压根就不重要,于是很快的,Y市的八卦杂志媒体都在散播有关池京墨家暴致使情变的花边新闻。√
这段不幸夭折的恋情很快就成为了Y市市民们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一直霸占着各大娱乐八卦杂志的头条,去给席铮送文件的小秘书长了个心眼,买了一本炒的的最火的带给了席铮:“老大,这事儿现在已经闹的人尽皆知了,要不要和媒体打个招呼?”
席铮看完了整片报道:“现在的媒体真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一些空穴来风的东西都能写的声情并茂的跟真的一样。”
说完他看了一眼还在昏睡的池京墨吩咐下去:“不用打招呼了,直接发律师函,另外收购市面上的所有杂志,费用全部交由律师去走司法程序处理。”
这新闻已经散播的洋洋洒洒,人尽皆知,现在打压媒体只会造成更不好的影响,唯一能做的就是立马善后,更重要的是,绝对绝对不能让池京墨看见。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也要感谢强大的媒体们,因为他们,他才能知道到唐沐朗的下落。
云乡,也被称为纺纱之乡,那里曾经是锦绣的发源地,唐家祖辈们生活的地方。
远离了城市的叫嚣,没有严重的大气污染,没有成片成片戴着口罩面无表情的人们,原本快节奏的生活在踏进云乡之后就不由自主变的缓慢下来,迎面扑来的都是青草泥土夹杂天然肥料的味道,有点不够清新,可却是最纯粹、最贴近生活的。
沐朗走在村子里,脚边是三五成群的草狗,这些狗天生都是警觉性极强的,一般有生人入村,隔着老远就会狂吠个不停,而对突然而至的唐沐琅,却是一改常态,不仅没叫,反而一个个的都围在她的脚边,好像知道她骨子里就是属于这个村子的。
狗儿们一个个都昂着头吐着舌头朝着她不停的流着哈喇子,包里还有几根火腿肠,她干脆拿出来一个个掰下来投食,这些乡村草狗和城市里的那些宠物狗一点都不一样,他们结伴成群,即便美食当头也绝不独食,相反一个个都很有秩序,等你吃完了,我才接着上来。
很快火腿肠被瓜分光了,眼见着狗儿们还一个个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沐朗摇了摇手:“没有了,乖,自己去玩儿吧。”
这些狗儿们灵性十足,仿佛听的动沐朗的话一样,纷纷开始散去,自己找自己的乐子去了。
池京墨走后两天,沐朗待在山莊里,每每当她看着家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就总会想起和池京墨所有关的一切,不想让自己的状态继续这般不在线上,于是她选择了出行,选择来了这个既孕育了锦绣也孕育了她的山里小乡,这里有手艺巧夺天工的锦绣绣娘,比起散心来说,来寻找那些曾经为唐家立下汗马功劳的绣娘们才是她此行的最终目的。
她坐了飞机、转了汽车、最后又坐了马车、舟车劳顿了一天才来到这个被青山绿水包围的小村庄,就像一朵常年绽放的花儿里那颗常青的花蕊,在现在这个出门只要带手机的年代,这里仿佛一处仙居、一处世外桃源、没有纷争、没有利益输送、人们之间的关系淳朴到甚至连半夜睡觉都不需要关门。
只可惜,在现下这个工业4.0飞速发展的时代,村子里的青年劳壮力们都纷纷外出打工,留守在村子里的大多都是一些老弱病残了。
唐家的祖宅因为常年闲置,又未曾修缮,早已经是不能继续入住的危房了,沐朗站在偌大的祖宅外面,这里黑瓦白墙,大屋脊吻、高墙深宅,是典型的徽派建筑,锦绣山莊大概也是借鉴了这座老宅的风格,庭院楼阁、三进三出,两栋老宅风格相似的仿佛是临摹拓刻下来的一样。
她翻出了手札,上面很详细的记录了当年那些为唐家效力的绣娘们的信息。
循着这些信息,她开始一家家的寻访,村子很小,即便将整个村子走完也不过就大半天的时间,寻访的结果有点差强人意,当年为唐家效力的十三名绣娘,其中五位已经不在人世、剩下的八位,三位重病卧床、四位搬离村子、最后仅仅剩下了一位还在健在。
月秋看见唐沐朗的时候仿佛受到了惊吓了,手里一盆鸡食都打翻了,她饱含沧桑的脸上写满疑惑和不肯定,慢慢走近,上下打量沐朗,许久才开口:“你……你是唐大小姐?”
月秋还能记得自己,这让沐朗很感动,她伸手握住月秋的手:“月娘,你没看错,是我,我是小朗。”
月秋突然老泪纵横,泣不成声:“我走的时候,你刚刚大学毕业,这么多年了,没想到我们还能见面?
沐朗点头:“月娘,这么多年,你过的还好吗?”
月秋拉着她进屋:“离开唐家之后,我就回乡成亲了,本来还打算继续出去打工的,谁曾想第二年,我丈夫李顺就在工程队上摔断了腰,这之后就一直躺在家里,后两年又被查出来尘肺病,算是彻彻底底废了,得有人伺候着,我也就彻底打消了再出山的念头,打那以后便在村里扎根了。”
进了屋,月秋的丈夫李顺就躺在床上,常年的瘫痪和不见天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原本忠厚老实的男人在潜移默化之间变的暴戾不堪,蜡黄蜡黄的脸色也预示其不长久的寿命,她们前脚刚进屋,后脚一个杯子就咣当一声摔在她的脚边,里面的水洒出来,溅了沐朗半身。
男人粗犷的骂骂咧咧的声音随即响起:“你死哪去了?我饿了,给我做饭去。”
月秋没搭理李顺,连忙蹲下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去给沐朗擦裤子,可却是好心办错事,毛巾算不上干净,白色的裤子被越擦越脏。
月秋见着了,连忙不停的道歉:“瞧我这粗手粗脚的,小姐,实在是对不起。”
沐朗连忙扶着月秋站起来:“没事,没事,走,我帮你做饭去。”
李顺尘肺病已经到了晚期,只能吃一些流食,这些东西消化起来快,所以月秋一天得给他做上几顿。
基本上每天天没亮的时候,月秋就会烧好一锅的米烯,然后再将咸菜切成极细的碎末,就这样一勺米烯合着一点点咸菜末,一勺一勺的喂李顺吃下去,然后服侍他睡下,自己再吃、再收拾、忙完外面的公鸡正好嗷嗷嗷叫的打鸣,这之后她再把剩下的米烯温着,以便可以随时随地的从田里赶回来给李顺加餐。
月秋给李顺喂了饭,男人这下终于安生了,她折回了厨房为了迎接沐朗的到来又开始忙忙碌碌的准备吃食。
沐朗怪不好意思的,一直安抚她:“没事儿,我嘴不挑,吃什么都行。”
月娘拿出了腊肉,大概是腊了很久,还没下锅肉香味儿就溢出来了。
“我记得你以前可喜欢吃乡里的腊肉了,这么多年了,想了吧?我给蒸上,很快就有的吃了。”
月秋切肉,沐朗帮她烧火,两人在昏暗的灯光下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冬季山里的夜晚格外的冷,可坐在土灶面前,火光散发出来的热量照在身上暖暖的,有种说不出的惬意和闲适。
“月娘,这么多年,你辛苦了。”
月娘才不过四十岁出头的年纪,可脸上的鱼尾纹却像刻在了眼角上一样,一笑起来两只眼睛都没有了:“嗨,啥辛苦不辛苦的,谁让那是自家男人呢。伺候着,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山里的女人说出来的话永远都是这么淳朴和实在,不像她们这些城市里的女人,总是不停的抱怨、不停的发脾气作死。
“那你们就没生个孩子吗?”
月娘苦笑:“刚结婚头一年也是怀过一胎的,可不小心掉了,后来就再也没怀上,再后来李顺摔断了腰,也就彻底没指望了,现在想想,也还好没有,不然生在这样的家庭里,将来也是吃苦做劳的命。”
看着在昏暗灯光下月娘因为过度劳累而提早躬起来的驼背,沐朗突然觉得自己也许来的并不是时候,她本想劝绣娘们再次出山,可当年的十多位绣娘现在就只剩下了月娘一个,她的丈夫又瘫痪在床,整个家都得靠她这么一个女人撑着,别说月娘一定不会同意和她走,就算月娘同意了,沐朗自己也会觉得自己太自私了,因为月娘一走,这个家就算彻底完了。
吃饭时,两人相对而坐,菜色极其简单,一个蒸腊肉、一个炒青菜、一个番茄鸡蛋汤,可就是这份家常的简单,对沐朗来说却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月秋不停的给沐朗夹菜:“家里也没什么好吃的,凑活着吧。”
沐朗嘟嘟囔囔的开口:“还不好?这些可都是城里吃不到的纯天然无添加剂的食品,根本就是我赚了。”
月秋轻轻一笑,吃了一小口才慢慢问沐朗:“你这次回来是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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