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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乡下小时光

作者:路边的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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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莎端着一碗洗净的野莓进去时,徐喻明正和三宝大眼瞪小眼。悄悄告诉大家,本书首发,想更快阅读,百度搜索就可以了。三宝是乖,不哭不闹地跟着他学练字,但是几个时辰下来了,却一个字也没有学会,情绪也有点不好起来。吴莎离开时让三宝学十个字,当时徐喻明心下还想一下午学十个字轻松地很,没想到这孩子看着机灵却笨得很,怎么教也不会,他一想到吴莎可能还会怪他教得不尽心,情绪也跟着不好了。

一进屋,吴莎就觉得气氛不对,两人看向她的目光都发亮,像是看到救星了一样。她马上反应了过来,微笑招呼道:“殿下,吃点水果歇一会儿吧。”

“嗯。”徐喻明点点头。

三宝看着野莓也馋得很,却一句话也不说,只拿眼看着吴莎,吴莎马上拿了一颗喂到了他嘴里,逗得他呵呵傻笑。徐喻明忽觉得嘴里的野莓也没有那么甜了,也就直直看着吴莎,直盯得吴莎不得不转头。

“怎么了,殿下也想我喂?”

徐喻明略一思索,倒也厚着脸皮说:“本就该由你喂才对。”

别的人不说,就说夏守知吧,他以前就常跟人夸耀他认得一个姑娘,手生得极好,他最爱吃她喂来的葡萄。他也看过其他人由身边的美人喂酒喂菜,就是那些美人的身份比较特别,正经的管事娘子是不会做这个的。

吴莎也不在意,只当他是拿话激她,看她敢不敢来喂。这有什么好不敢的,就是让她嘴对嘴喂……唔,这个她会犹豫一下,用手喂她是连眼皮也不带眨的。挑了一颗野莓,她笑盈盈地把它喂到徐喻明嘴里,还有指尖按了一下他的唇,如愿地看到血气方刚的少年耳根发红。

赢了,她心下得意地说。

输了,徐喻明暗自懊恼,看着边上呆笑着看热闹的三宝,忽地想,还是他的脸皮不够厚,要是脸色能再厚一点,多学学夏守知和这孩子,也许就能跟吴莎好好说话了。吴莎没料到就是喂他吃了颗野莓,能让他生出这么大的领悟,甚至将来还会时常坑到自己。

得了便宜的吴莎之后拿了一颗野莓放进自己嘴里,还吮吸了一下自己的手指,这波操作,还吓不住一个毛头小子?她加起来都活一百多岁了,年轻人,还得多练练。不过作为一个非常成熟的女子,她就不欺负小孩子了。翻过这件事,她低头看向正盯着碗里野莓的三宝。

“三宝,下午学了几个字了?”

三宝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

“没学会?”她问,她觉得三宝挺聪明的,怎么可能一下午了一个字也没有学会呢?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都好难。”三宝掰着指头说。

繁体版的数字是很难,不适合教给初学者,她看向徐喻明,不懂他为何会教三宝这几个字。

徐喻明开始是为了省事,想吴莎让他教十个字,这孩子以后也不会进学,就让他学十个数字,说不定能派上用处,哪知就这十个字三宝死活记不住。

这是个不会教人的,吴莎心下说,却不好说破,便拿过一册竹简,从上面挑了几个笔划最简单的字。

“三宝,你看,这个是水,是我们喝的水,它像不像水在地面上流动的样子……”

吴莎抱着三宝坐在桌前,一边教他字一边讲解,徐喻明吃着树莓在边上吃着,等吴莎教完了回头一看,装满树莓的碗已经空了。

“殿下,你都吃了?”

“不知不觉就……”

“你等会可别闹肚子。”

“嘻嘻,叔叔贪吃鬼。”三宝适时地附和道。

咦,这孩子,莫不是个装乖的?徐喻明腹诽,硬撑着说:“不会,我的身体哪会这么差。”

“你说了可不算。”

吴莎说,没有再跟他继续扯这件事,转头继续教三宝学字。很快,三宝就学会了十个字,吴莎得意地朝徐喻明一挑眉,领着三宝去外面吃点心。徐喻明听到三宝咯咯笑着跟吴莎牵着手出去了,心下郁闷,感觉被两人气得肚子隐隐作痛。

三宝倒不是故意气他,他跟着堂哥们一起玩时,最是听他们的话,但是在家里有大人为他撑腰时,他也敢跟堂哥们叫板。就好像铜板那件事,大堂哥叫他不要说,他却偏偏要说,不过后来害堂哥们挨了打后,他又有点害怕,生怕他们不跟他玩了。

他跟着徐喻明学认字,觉得徐喻明有点凶,教的东西他又听不懂,可是他又不敢跑回家去。后来吴莎来了,能替他撑腰,他也就敢笑话这个小叔叔。韩家人厚道,可怜他从小没有娘,几个婶婶都照顾着他,就连韩三柱也特别疼他,好在还有几个哥哥在上面压着他,才没有把他宠坏了。

三宝得了点心,从来不会一个人吃完,都要分给来接他的哥哥们。吴莎最喜欢爱分享的孩子,有时看糕点有剩下,就会多分他几块。本来主子剩下的糕点是给下人们吃的,陈嫂却没有因为吴莎把糕点给孩子而多说什么,还让吴莎多给几块,她和陈哥不吃也没事。

陈哥陈嫂年纪不小,却膝下无子,吴莎从陈嫂口中得知,她曾经怀过三个孩子,都因为婆家的搓磨没怀住,第三个孩子已经七个月了,却还是掉了,她也因此亏了身子再不能有孕。后来遇着荒年,她的婆家非要陈哥把她卖了,不然就不肯让他过继大房的小儿子。

陈嫂的第三个孩子会掉,就是大房的孩子推的,陈哥本来就不肯过继大房的,也就趁着荒年分了家净身出户,跟陈嫂去逃荒。后来想想,两人也不会有孩子了,还不如卖身为奴,至少有个依靠,这一卖运气还特别好,竟然卖到了福窝里,两人有时真是做梦都会笑醒,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孩子,不过两人也看开了,没有再想其他办法。

等大宝他们接走了三宝,吴莎便回了后院,她记挂着徐喻明树莓吃多的事,生怕他闹了肚子。一到了院中,见忠上守在不远处,她就知道自己的担心已经应验了。没奈何,她只好又去了厨房,切了生姜煮红糖水给徐喻明喝。

做人怎么能这么贪嘴呢!她一边切着生姜碎一边感慨,等生姜红糖水煮好了,她盛了两碗出来,也没有着急给徐喻明送去,端起一碗慢慢吹着,等它凉了一些,她一口干了。她肚子也疼,果然野果没有洗过不能吃,以前在野外露宿时锻炼出来的钢铁肠胃,早被她这几年的娇养给养回来了。

端着生姜红糖水进了后院,她看到徐喻明面色略有些发白地坐着,两人相顾无言。她现在也没有立场说他,唯有一碗红糖水能表达她的关切。徐喻明见她面带同情,却又不好逞强说什么,只好默默接过她递来的生姜红糖水一口干了。

以前他不知道肚子痛的时候喝这个能有用,但是吴莎坚持,还跟他扯过一大篇生姜的好处,他不想再听一遍,只能乖乖喝了,喝得次数多了,感觉似乎是有点用。

见他喝得这么干脆,吴莎更可怜他了。

“下回可不能这样贪嘴了。”

徐喻明品着嘴里又辣又甜的味道,说:“你看着点。”

倒是这个道理,吴莎暗想,却不服气地说:“要是哪天我离开了呢?”

“要是你一直都不能离开,是不是就得一直看着我?”

吴莎点了点头,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他微微扬唇,没有继续说下去。

这人莫非是个极度没安全感,想要让人时时盯着的?吴莎想,微微皱眉,感慨好好一青年公子,病得可不轻。不过这病跟暗卫倒挺搭,她最怕遇着那种她想要贴身保护,对方偏嫌没有自由把她支开然后惹祸的主。自由是可贵,但忍耐一时去享受更长久的自由难道不好吗?非要作死,不配合工作。

当然,吴莎的这种感慨全然来自去前世所看的电视,今生她所执行的任务大都以刺探情报为主,保护人这种事不适合她这个暗卫组织中的武力值排名中等的人。

徐喻明喝了生姜红糖水总算是好了一些,晚饭也不敢吃别的,只喝了一碗菜粥和一个水煮蛋。好在一夜无事,他第二天总算能吃点带肉的东西。他的胃口被吴莎养刁了,就想吃她亲手做的新奇的食物。不过为了照顾他的肠胃,早餐依然偏清淡。他心下稍有不满,但是看到吴莎跟他吃着同样的早餐,他莫明满足了。

“今天外面在下雨。”

“是呀,都不好出门了。”

这场雨从昨天半夜就开始下了,雨点落在瓦片上的声音吵得人睡不着觉。但是这雨至少扫除了空气的凝结,为闷热的天气凭添了一份凉爽。他看着雨滴落在院中,清洗着地砖上面的尘土,也隔绝了外面的俗事,好似有一场雨在,两个人就能一直呆在院子里哪儿也不去。吃早饭的时候,院子里倒的确只是他们两个,忠上去外面用饭了。

“最近没看你做针线。”

“夏装都装备好了,秋装还早,还不知道那时会出什么料子呢。”

“怎么只看你挑料子,没看你挑首饰?”

吴莎总是梳着两边带垂耳的随云髻,出门在外时都用一根丁香图案到处可见的银钗和一根尾端带着珍珠的银钗当发饰,同款的钗子她备着一打,就算哪天首饰掉在尴尬的地方她可以用备用的逃过质疑。但有一样不太容易掉又不显眼的首饰,她倒是常换。

“我挑了呀,买了三样。”

“也不见你戴。”

“我每天都换着戴。”吴莎说着,摸了一把自己的耳垂,“耳环。我到这儿就没有戴重样过。”

这次倒轮到徐喻明惊讶了,他看着吴莎今日戴着的珍珠耳环,不记得她昨天戴的是不是这对。要指望男的去记耳环,纯粹是没事找事,他能注意到她不常换发钗就算不错了。

“殿下怎么会问起这个,莫不是想赏什么器物首饰?”吴莎故意问。

徐喻明轻笑,说:“我以后可再不敢问你这些了。”

“殿下问不问是殿下的事,我问不问是我的事。殿下问了,我要是不问,错过了殿下的美意,岂不是亏了。”

“你倒是真不肯吃亏。上次那根金钏还不够吗?”

“上次得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就是不好带出来,免得让附近的见着眼红抢了去。”

“他们还能从你这儿抢东西?”

“自然是抢不走的,可是既没抢着东西,又得见官被罚断送一生,福生无量天尊,何苦来哉。”

“银的就没人抢了吗?”

“比起金的来,总要少上几个。”

两人闲扯着吃完了早饭,因为下雨,吴莎也没有出去,就在后院陪着徐喻明。两人坐在廊下,一个看书,一看绣花。吴莎被徐喻明提了一句,倒是想绣点什么,正好她带来的东西里正好有几个素面的荷包,就是担心在乡下无聊可以绣点什么打发时间带来的,就绣了起来。

下雨天光线暗,哪怕坐在外面,长时间盯着东西看眼睛也会发酸,两人也就时不时地停下来聊天。以至于京城一小半的官员都被两人聊了个遍,吴莎也就发现徐喻明对京中的官员知道的还不少。以前他是被当作太子的接班人培养,身边有大儒教导,又先帝亲自指点,论起才干来,他早就胜过了他的父亲。

聊到后半,他见吴莎不时面露惋惜,倒是轻笑一声,“把听来的这些事只用在闲聊上,倒比谋划设局要雅致一些。”

“殿下喜欢乡间‘雅致’的日子吗?”

“以前想过,母妃过世后想过无数次,后来就不想了,以为不会有这样一天的。”他温和笑着,眼中有不同于他年纪的深沉,“我已经不在局中,这样很好。王家,这次不会再有活口吧?”

“刚出生的婴儿留不留?”

徐喻明淡淡一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袖,说:“不留。”

吴莎没有多说,反正这活现在也不归她,她也用不着为着一个不在她眼前的孩子犹豫什么。盯着手中的荷包,她绣了一针,说道:“若是真不在局中,我们也不会到这乡下来了。”

“明年,不用再来了吧?”

“谁知道呢。殿下不喜欢乡下?若只是看着农人劳作,不是也挺有意思的吗?也许看得久了,还能替他们想想省力的法子,或者让农田增产的方法,若能增产一分,于这天下也是大有益处的。”

“这样有益处的事,我能做的?”他忽地问。

吴莎顿了片刻,忽地促狭地说:“要是殿下扮成七老八百的乡间老翁,自然什么事都做的。”

“我若扮成老翁,你要扮成老妪吗?”

“我这样的美貌岂能扮成老妪?打扮得妖娆娇艳扮成你的孙媳妇倒是不错。”吴莎说完自己都笑了。

徐喻明也跟着笑了,目光一真看着她,倒看得她不好意思。

“殿下,你看,这纹样如何?”吴莎转移话题,举起手中的荷包让他看看。

上面绣着燕穿柳梢图,配着浅绿色的底色,显得灵动有趣。

徐喻明眯了眯眼,朝她招招手,“老翁眼睛花了,有些看不清。”

吴莎只当是天色暗,他真的看不清,就起身走到他跟前把荷包递给他,他也不接,就着她的手细细她打量,看了片刻,许是还看不清,他拉近她的手腕越发认真地盯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里的刺绣大师呢,她暗想,被他紧紧抓着手腕,略有一些不自在。

作为一个暗卫,对于这种被人限制的行动的时刻,心里总会七上八下的,她甚至在想要是这个时候有刺客出现,徐喻明却还是紧拉着她不放,她要不要一脚蹿飞他。

好在刺客没有出现,徐喻明也躲过了一劫。

徐喻明松开她的手时,她心下松了一口气,却又困惑是不是因为自己神经紧张,总觉得他松手的过程特别的慢,她甚至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的指腹轻轻地在她手背上滑过,就连他前面抓着她手腕的过程好像也特别的漫长。她莫不是被吃豆腐了?她暗想,想想徐喻明这几年能看到的年轻女子很有限,就算真的吃她豆腐也是很正常的,年轻人嘛。不过再有下次,她定然是不肯的。

可惜一青春期的孩子,已经到了这个时代可以成亲的年纪,身边却连一个像样的可以摸摸小手的通房都没有,吴莎暗暗又想,她要不要再牺牲一下,让他多亲近几次?还是算了吧,要是被他迷上了就不好了,她马上打消了念头,并且为自己的未雨绸缪点了个赞。

徐喻明瞟了她一眼,马上又垂下目光盯着他早就看熟的书策。心下失落也有,庆幸也有,他觉得自己太唐突了一些,怕惹恼了她,但她一点也没放在心上,他心下又刺刺毛毛的。他希望她的反应不要这般平淡,可以像一般小女子一般,娇羞柔媚,只是一想到她那样作态,他又觉得不像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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