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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出红绯家的那栋宅子,走在通往村头的路上,一路所遇到的村民都把目光都注视到了我的身上。目光之中有诧异、惊讶、还有的人目光里还有些崇拜和敬佩。当然。他们之所以会这么看我,就是因为我从红绯的家里毫发无伤的走出来了,其实我并不是很懂这到底是什么因素会让他们对红绯恐惧到这种样子。
“虽然红绯这个人有异于常人的手段。人又冷冰冰的不是很好相处,但经过了昨晚的事情后我是感觉她应该是内热外冷的一个人。一般是不会仗着自己有点本事就戕害手无寸铁的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一定是那个浅晓宣天天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才欺负村民什么的吧。毕竟从昨晚浅晓宣差点把我掐死的那股阴毒劲来看,她肯定是玩死过人的!”
当然,我没有过多的再去纠结这个问题。毕竟这是人家村子里自己的事情。浅晓宣就算在凶,也总凶不到我把?
我坐上了回城里的公交,在路上。我又想起了白叔,也不知道他那天被浅晓宣拒之门外后面他去哪了。是回到了原来他住的那个古董街,还是又到了别的地方去了?
我本来打算去看看他的。可是刚到广州之后,我工作的那个KTV的人事经理就给我打来了电话。先是狗血淋头把我喷了一顿问我为什么昨天矿工,然后又让我赶紧过去。不然以后就都不用上班了。
挂断了电话之后,我也没个顾得上到白叔哪里。急忙在路边拦了一个出租车,急匆匆的就往KTV赶去,刚进大厅之后,我正好就碰到了这里的公主领班花纤,花纤一见到我,就眉飞色舞的走了过来,把手放在了我脸上到处一下,然后带有一丝挑.逗的语气说道:“呦呵,兰姆,你保养的不错嘛,这脸上的肉这么有弹性,哦,对了咱们刚哥在二楼经理室正等着你呢,赶快过去看看吧,有好事等着你哦。”
说完,花纤又用眼睛电了我一下,迈着媚步就往换衣间那边走去了。
“兰姆是我在酒托里经理给起的一个外号,一般在KTV这种娱乐会所,酒托或者公主都不会以真实名字出场伺候客人,一般是怕惹上什么硬茬不好收场,或者是怕被客人知道一些真实的信息而去做一些对你不利的事情,而我们这个KTV更是严令禁止先生或者公主告诉客人自己的真实名字,至于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我也就不是很清楚了。”
我走到了二楼的经理室后,轻轻的敲了几下门,“进来”这时,里面传来了一个粗糙有力的声。我轻轻的推开了门,走进了经理室后,一个一米八的光头,两只胳膊上全是纹身的彪形大汉,坐在办公桌前,嘴里叼着一根烟,正在那一声不吭的操作这电脑。
面前的这人,正是这家黑金KTV的人事经理--于刚,其实也基本可以说是这家KTV的负责人,这家KTV的老板是谁,并没有人知道,但要是提及于刚,在附近则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听会所里的几个同事说,这个于刚在这一代势力非常之大,黑白两道通吃,没有什么人敢惹他,有时候会所里偶尔遇到碰到个硬茬或者找事的客人,只要他一出马也分分钟就能摆平。
虽然他面目凶恶,虎背熊腰,但在会所里却是非常的平易近人,对自己手下的兄弟姐妹们也是无微不至,所里的人都非常的愿意在他手下干事。
于刚看我进来之后,立马就放下了手里的电脑,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拉着我就走到了办公室的沙发前,坐下后,于刚又点上了一支烟,然后笑吟吟的说道:“阿晋阿,这里没有外人,我就先这样叫你了哈”。
于刚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自己人面前,他往往会不拘小节的和朋友把关系搞的特别亲切,就像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哥哥一样,我微笑着点的点了头,然后说道:“嗯好的,刚哥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刚先是爽朗的笑了几声,然后接着说道:“阿晋阿,你来咱们的场子应该有些时间了吧”?
听见了于刚这么说,我的内心忽然有点忐忑,一般来说,被领导叫到了办公室里,领导上来就跟你说这么句话,如果你业绩不好,那一般就是打算把你淘汰出局的意思了。此时的我就像是如坐针毡,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应该是像我这样的大学生在马上要失去工作的时候的一种本能反应吧。
本来我以为于刚说完这句话后,下面就要再来上一句“怎么这鱼浅,容不下你这条大鱼,在这种地方太委屈你了,你赶紧去考虑下别的地方吧。”
于刚轻轻地摸了摸下巴,然后语重心长的说道:“阿晋阿,你算是咱们会所里比较优秀的酒托,我知道你现在年轻,让你去伺候那些比你年龄大很多的主雇你感觉心里不舒服,这个哥能理解,毕竟哥也年轻过。所有的先生里,我看好的就是你,你为人仗义、厚道,虽然业绩不好,但干我们这行的,最重要的是义气。
说完,于刚又在我的肩膀上重重的拍了我一下,然后接着又说道:“阿晋阿,今晚会所里有一单大买卖,这单成了,以后哥给你每个月月薪涨到3万以上,怎么样?,而且这一单,保证不会委屈你,要是谈出感情,你以后更是吃香的喝辣的,怎么样?”
听了于刚开出的这个条件,我直接没说二话,我左手握住了于刚的胳膊,然后右手信誓旦旦的说道:“刚哥,放心吧,我不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于刚拍了拍我的肩膀,就让我先下去休息休息,今晚上10点准时到101黄金豪华包间里就行,主雇会在里面等着的,记住哈,不能晚一分也不能少一秒阿!于刚又义正言辞的重复了一遍。
我点了点头,然后就走了出去,我走到了门口,点上了一根香烟后,吞吐了一会儿,这两天本来压抑的心情也好了很多,“心里想着,等过了今晚,等劳资找回阳火和灵魂,就直接给孟子义打电话退房,到时候劳资有钱了,还用的着租你一个鬼屋?”
等了一天,终于等到了晚上,我在KTV大厅没事溜达了几圈,这里到了晚上,人来人往的就特别多,不管是达官权贵还是腰缠万贯的老板总裁,一直都是络绎不绝。
快十点的时候,我到换衣间换上了我们这里的蓝色的西装,就在我准备开门出去的时候,我透过猫眼,竟然看见了一个紫色旗袍身材妙曼的女郎忽然间一闪而过,那个身型我看着非常熟悉,可就是记不起来是在见到过了,我急忙顺手打开门,往她走过的方向看去,可却已经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的同事西瓜从刚刚那个方向走了过来,我急忙拉住西瓜,然后问他刚刚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着紫旗袍的女人,可西瓜却愣了愣神,然后说道:“没有阿,刚刚我就是从那边过来的,没看见阿,兰姆你是不是眼神不好使阿”?西瓜没好气的说了一句,就晋直往前走去了。
难道真的是我看错了?我拍了拍我的头,然后看了一下手机,正好21点58分,等走到包间里也就差不多了,我去卫生间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往那个豪华包间里走去了。
我推开门走进去的时候,我差点惊呆了!在灯光闪烁金碧辉煌的包间沙发上,坐着的正是那个身穿紫色旗袍的俊俏女郎,而我看到她脸孔的时候,我当时心里就1万个想曹尼玛。
这个女郎不是别人,正是之前我那个水性杨花的拜金女前女友墨墨,我怎么也没想到,于刚给我说的富婆竟然是她,如果在这之前我知道这个富婆会是她的话,就算给我再多的钱我也不会去来伺候她的。
我正准备退出包间的时候,她突然跑了过来搂住了我的腰,沙哑的声音这声音说道:“阿晋,别走,都是我的错,是我有眼无珠,我不该为了钱去和那个王八蛋好,阿晋,我想回到你的身边,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最值得我追忆的快乐。杨晋,如果可以,你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不想再错过。”
我冷笑了一声,推开了她,没有说话,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看我不说话,一下子扑进了我的怀里,然后说道:“离开你后,我这些日子过得并不好,这次我来只想你陪我一会儿,只要你答应,让我付出任何代价都可以。”
她的身子很冷,脸上非常的苍白和憔悴,能看出来她最近活得一点都不快乐,毕竟这是一个曾经爱过的人,我没办法这么绝情,去拒绝她的这个请求。
我拉扯这她坐到了沙发上,起开了一瓶啤酒,和她碰了一瓶之后就一饮而尽,接着,又是一瓶连着一瓶,很快一箱子啤酒就被我们两个解决掉了。
她醉倒了我的怀里,看着她那憔悴的面孔,我竟然有些莫名心痛,躺在了我的怀里,她嘴里还时不时的呢.喃着:“杨晋…不要走..杨晋..我怕..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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