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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外贸管理政策

    时间:  2014-06-16 12:10:43 0

    

 1.我国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1)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货物,不受限制;


(2)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


(3)属于有数盆限制的限制进出口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配额招标或许可证管理;


(4)其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如《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5)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6)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不得进出口。


2.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有哪些?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负责制定、调整我国《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和《禁止进口货物目录》。


目前我国发布了两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和五批《禁止进口货物目录》。这些目录可登陆商务部网站www. mofcom. gov. en查询。登陆商务部主站后,点击左侧部机关子站中的外贸司子站,在右侧"政策法规"专栏中的"禁止出口"和"禁止进口勺即可查到这些目录。


3.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商品有哦些?如何办理非国营贸易进口?


经营资格备案申请


国营贸易企业是指经国家特许、获得从事某类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机构。


国营贸易的实质是国家通过对进出口经营范围的管理,使国家能够对关系国什民生的重婴进出口商品实行有效的宏观管理。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目录和经授权经营企业名单由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负责调整并公布。未列人国营贸易企业名录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从事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贸易。


目前我国对很粮食(大米、玉米)、食糖、烟草、原油、成品油(燃料油)、化肥和棉花的进口及对玉米、大米、煤炭、原油、成品油、棉花、锑砂、锑(包括锑合金)及锑制品、氧化锑、钨砂、仲钨酸钱及偏钨酸按、三氧化钨及蓝色氧化钨、钨酸及其盐类、钨粉及其制品、白银的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国家允许有资格的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原油、成品油、化肥的进口。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申请应报送的材料和申请程序详见原外经贸部2002年19号公告(关于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备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62号《2006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和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67号《2006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以上公告网上均能搜到,商品目录有变化时请登陆如下商务部外贸司网址查询:http://wms.mofcom.gov.cn)。

关键词:,我国外贸管理政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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