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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谁是疯子

作者:玉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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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在一条昏暗的长廊中,日光灯忽明忽灭,如同鬼火。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滴水声,“滴答,滴答,滴答……”

脚下一滑,我摔倒在地,屁股摔的好疼。

挣扎着爬起,却猛然看见自己的双手满是鲜血,低头一看,地上也全是血,一直浸到我的脚倮,我一下睁大了瞳孔。

日光灯管冒出几点火花,随着“啪啪”几声响,彻底将我埋藏在黑暗之中。

我的神经每一处都绷的象拉直的钢丝一样,这无穷无尽的黑夜,象一头潜伏的怪兽,随时可以一口将我吞噬。

前面的房门,忽然错开一条缝隙,里面亮起奇异的绿光,一闪一闪,象地狱之门在一开一合。我壮着胆子,把头趴到门缝上,向里面张望。

房里窄小的铁床上堆满了鲜血淋淋的尸体,血象暗红色的小蛇一样,肆无忌惮的流淌,顺着床框滴下,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一地的鲜血。

旁边站着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乌黑的长发盖住了整张脸,正在慢慢的把嘴张开。那张血红的嘴慢慢裂开,一直裂到了两耳边,如同蛇唇。那女子将手里捧着的一块血肉,向嘴里送去,那团血肉还在不停跳动,竟然是人心,我确定是人的心。

那白衣女子忽然发现了我,猛的一转头,撩起盖在脸上的长发,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一下鼻尖,对我说:“别怕,孩子,来尝尝。”

我看见那女子两只没有瞳孔的白眼仁,我看见那女子眼角的一串血泪,我看见那女子惨白惨白没有血色的脸,我看见那女子对着我伸过来的手。

手上,还捧着一颗热腾腾的人心。

“啊……”的一声尖叫,我转身疯了一样的向长廊另一头跑去,声后又响起那女子的声音:“来吧!孩子,别怕,来尝尝人心。”

长廊出奇的长,似乎永远没有尽头,我拼命的奔跑,奔跑,奔跑……

身后的喊叫声变成了哭泣,呜呜咽咽,十分悲惨。

我的脚下一空,掉进了深渊,黑沉沉的,深不见底。

我尖叫着醒来,一头冷汗,抬头看看满天的繁星,原来又是一个相同的噩梦。

把垫在屁股底下的一块石子拿出来,屁股已经被垫的发麻,我苦笑着摇摇头,随手丢了。

这个梦境已经伴随了我六年,从我来到这个地方时起,就时不时的会梦到这个景象,而且我相信,以后这样相同的梦境,并不会从此离开我。

我站起身,初春的夜凉如水,不过我不在乎,我已经习惯了睡在荒地上,草堆头这些地方,甚至还在乱葬岗上睡过,不是我喜欢在这些地方睡觉,因为实在没有比这些地方更合适睡觉的地方可去。

看了看对面那死气沉沉的村庄,想想他们对我的称呼,我不禁摇了摇头,苦笑了下。

村上的都称呼我为“疯子”。

村上的所有人,认识我的、不认识我的、知道我的、不知道我的、男的、女的、大人、小孩都这么叫我。

他们还拿砖头砸我,用唾沫吐我,丢垃圾扔我,甚至连狗看见我都会追着我“汪汪”乱叫,但他们也会在吃饭的时候,施舍一碗半碗的剩饭残羹给我,所以我并不记恨他们。

但这让我自己也慢慢的怀疑起来,我究竟是不是疯子?

虽然我曾经一再的想法设法证明自己不是疯子,但却没有人相信,因为我在他们眼里就是个疯子,一个说自己不是疯子的疯子,谁会相信呢?如果不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我自己都不信。

这个谣言让我很受伤。

听说大城市的人,很理智,有的甚至能理智到六亲不认的程度,虽然那种行为在我的字典里一般都被理解为冷血,但是看着笼罩在夜色中的村庄,我还是冒出了个想法,去大城市碰碰运气,也许,那里更适合我生存。

何况,我本来就不属于这里,我从哪里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对于来到这里之前的事,我的脑海中只有奔跑的影象,不停的奔跑,以及那个跟随了我六年的梦境。

我只知道我来到这里六年了,但,并没有融入这个地方,总觉得那个遥远的大城市,才是我的家,那个城市,有某种东西在等着我,我、一、定、要、回、去!

可惜,我的希望很快就破灭了。

东方刚露出灰白,我就动了身,我是走着去大城市的,走了三天三夜,路上倒是看见不少车,不过都不肯载我,谁愿意载一个疯子呢?

其实,就算他们愿意载我,我也不上,因为我兜里没钱。

就算他们愿意免费载我,我还是不会上车的,别看我穷,但我有骨气。

所以我只好跑着来到这个大城市,代价是一脚板的水泡。

谁知道大城市的人和乡下人一样没水准,他们看我的眼光,和那些乡下人一样,充满了厌恶和鄙夷,不过,却没有人用石头砸我了,我猜想,很有可能和城市里的石头比较稀少有关系。

虽然也有好心人丢了一块面包给我,但我没有吃,只用眼角瞟了瞟。

古人有云:“君子不食嗟来之食。”

谁教我的我忘了,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有人教过我这句话,我知道我不是神童,不可能从娘胎里就知道这句话。

矜持只坚持了三秒,三秒钟之后,我就捡起了面包,两口吞了下去。我是疯子,不是君子,起码在其余人的眼里我就是一个疯子,一个疯子吃人家施舍的面包,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根本就没有人在乎一个疯子会不会有自尊!

可我知道我自己是在乎的,我忘了是哪位哲学家说过:“如果连自己都不在乎自己了,那这个人就完了。”所以我决定再碰碰运气,找份工作。

可惜这大城市里的工作,好象就没有一份是为我准备的。

半天跑下来,我跑了餐馆、酒吧、服装店、建筑工地等等许多个地方,都被直接赶了出来,连试工的机会都没有争取到一个,甚至几个正在疏通下水道一身臭味的民工,都在对我指指点点的讥笑。

没有工作,当然就没有睡觉的地方,城市里虽然没有荒地、草堆等地方,幸好我在一座天桥底下找到了几个水泥涵洞。可从来不会失眠的我,今天晚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干脆就坐在那里看,看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的汽车,看来来往往的人流。

城市就是好,晚上也到处都雪亮的,那些大马路两旁都亮着灯,一排一排的,也不知道是谁家付电费钱,这应该是笔不小的数目。

一直看了好几个小时,我才有了倦意,不过这几个小时没有白看,我领悟到了一项很重要的事情,跟我找不到工作有关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和大街上的行人比起来,显得又脏又臭,头发也乱糟糟的,看上去确实象是疯子,要知道这个世界,一向都是以貌取人的。

我好不容易才有的睡意,顿时也不知道飞去了哪个星球,不过也不要紧了,只要我能在这个地球上生存下去,这几个小时睡不睡的,对我都没有影响,反正以后总有长眠的机会。

我在城市中逛了很久,终于偷了一条裤子,一件衬衫,一件夹克,一双皮鞋,可惜没有找到内裤。裤子是深蓝色的,衬衫是纯白的,夹克是黑色的,我穿上肯定会很帅。

好不容易找了个池塘,我也不管三七是多少,跳了下去。

没想到水还真凉,一跳下去腿肚子就抽筋了,我拼命扑腾,向岸边两个不知道是偷情还是谈恋爱的人大声呼救。

那两人听见了我的呼救声,回头看了看我,一齐哈哈大笑起来,指指点点一番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生气、气愤、愤怒,人怎么可以这样?就算我是疯子,也是一条人命,难道救我一下会脏了他们的手?

但很快我就不再愤怒,因为愤怒是需要时间的,在我愤怒的这一小段时间里,我已经灌了好几口水,我还不想第二天被发现淹死在这个池塘里。

在这一瞬间,无数个往日的片段自我脑海中浮现,我的头脑清、醒、无、比!

等我好不容易挣扎着爬到岸边时,已经完全不生气了,他们都是疯子,我有必要生气吗?如果我跟两个疯子计较,人们就会分不清谁是真的疯子,一向都喜欢以貌取人的人们,肯定会武断的认为我这个看上去比较象疯子的人是疯子。

我不想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仍旧被人看成疯子。

我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用原来的旧衣服擦干身上水珠,换上偷来的衣服,竟然挺合身,我暗暗佩服自己的眼光,偷个衣服都能偷得这么合身,这份眼光,忒准。

只是皮鞋有点大,不过这样也好,不挤脚。

我刚穿好偷来的衣服,就被两个带着臂章的老头发现了,时间掐得真准,跟电影里警察抓贼的场面差不多,总是在英雄把一切该做的全做完了后,他们踩着点冲进去领功。

两个老头鄙夷的把我赶离了池塘边,大概是怀疑我会偷鱼,其实他们是小人之心,我只偷衣服,不会偷鱼,虽然我很饿,但总不能抓条鱼生吃吧!而且,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偷衣服,也将会是最后一次。

等我重新回到城市,天已经亮了,一大街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个个脸上带着倦意、恼怒、喜悦、沮丧等等各种面谱,装着纯情、妖冶、成功、潦倒等等各种身份,虚伪的要命。

我也顾不上休息,瞪着两个通红的眼珠子就跟随着人流移动,我需要一份工作,因为还是昨天吃了一块别人施舍的面包,到现在肚子早空了。

虽然我现在看上去不象疯子了,但空着肚子,比像疯子还要难受,更可怕的是,穿成这样就再也没有人施舍面包了。

很遗憾的是,我还是没有找到工作,尽管我一见到那些老板就告诉他们我不是疯子,并且一再强调我是正常人,那些老板还是象赶疯子一样把我赶了出来。

直到我从建筑工地上再次被赶出来,才有一个好心的大爷,偷偷塞了十块钱给我,并且告诉我,郊外的殡仪馆招临时工,那里的工作没人愿意干,只要我去,就会用我。

殡仪馆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只是觉得这名字很耳熟,想半天才想起来就是火葬场,但我没有细想,因为我太需要一份工作。

我用那大爷塞给我的十块钱,吃了两碗面。

面馆的老板很抠门,两碗面加一起只有几十根面条,我连汤都喝了才勉强半饱。

就这样,还收了我五块钱。

不过没关系,剩下的五块钱,足够我坐车到殡仪馆了。我问过了,街上的残疾车到那里,只要五块,可能残疾人的心地,比一般人要善良一点。

等我到了殡仪馆的门前,我才发现我又错了,殡仪馆不远处有一片池塘,看上去很是眼熟,很象我昨天晚上洗澡的地方。直到我在池塘边找到了我换下来的旧衣裳,终于确定就是我昨天晚上来过的地方。

早知道我就不乱跑了,跑半天累得半死,还白白送了五块钱。

五块钱,可以买两碗面,可以吃个半饱。

我低声咒骂了半天,该骂谁我也不清楚,骂人是不对的我也知道,但我还是骂了,还一直骂到了殡仪馆门口。

殡仪馆的铁拦门,看上去很有点年头了,锈迹斑斑的,不愧是殡仪馆的大门,看着都有点死亡的味道。

我推门走了进去。

迎接我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偌大的脑袋上头发却少的可怜,用一只眼睛也可以数得过来,排骨一样的身躯,更显得脑袋大的出奇。硕大的鹰钩鼻子下面偏偏长了副削薄如刀的嘴唇,不用眯就已经很小的眼睛,却偏偏眯着,浑黄色的眼珠子阴森森的,象一只兀鹰打量一具尸体一样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我。

我很不自然,手足无措,甚至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都忘了。这也不能怪我,我已经习惯了大家鄙夷的眼光,猛不丁的遇到一个这样盯着我看的,能自然起来才是怪事。

幸好那老头提醒了我:“贵府有人过世了?”

“不是!”我坚定的摇了摇头,我孤身一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只要我还没死,就不会有人过世,目前我还活着,这点我很肯定。

“疯子?”

“不是”我再次坚定的摇了摇头,脚不自觉的向后缩了缩,虽然脚上的鞋大了点,但我确定我现在看起来绝对不象是疯子。

“那是来应聘的喽?”老头的眼里充满疑问,似乎这个地方我根本就不该来。

“是的!”老头的提醒,让我马上想起我来这里的目的。

老头又在我身边前后左右的转了一圈,象乡下那些人买牲口时,审视那些牲口是否强壮一样的打量了我一番,满意的点了点头,对我招了招手道:“跟我来吧!我们这里正需要个背尸工。”

我终于在殡仪馆找到了份工作,虽然是个背尸工,但起码不用饿肚子了,而且也不用再睡涵洞,馆长可怜我,让我就住在殡仪馆里,买了些米和菜,说会从工资里扣,还送了我一个煤气灶和一口铁锅,虽然锅没有把子,煤气灶也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产物,但毕竟有锅有灶、有床有铺了,算是有了安身的地方。

馆长就是那个大鼻子的秃顶老头,虽然长的丑,但是个好人,起码现在我觉得他是个好人。

而且背尸工的工作也不累,名义上是背尸工,实际上从来没有去过谁家背过死人,因为现在也都不需要背了,最多算是运而已,只是把那些即将火化的尸体从瞻仰堂运到火化房而已。

时间过的真快,一晃就是一个多月,在身上慢慢长了点脂肪之余,对殡仪馆里的几个人,也渐渐的熟悉了起来。

馆长姓许,叫许健,虽然这个名字和他的体形很不符合,但他确实叫许健,法律上也没有规定这么瘦的人不许用健康的健做名字。

而且馆长瘦归瘦,倒是真的很健康,不抽烟,不喝酒,每天早早就到了殡仪馆,又算晨练又可以替员工做个带头的榜样,这样的人,想不健康都难,起码在这一个多月里,我连他咳嗽都没有听过一次。

不过馆长就是馆长,不管身体怎么样,反正我每一次看见他,第一反应就是联想起殡仪馆来,整个人都阴森森的,简直就是殡仪馆的活招牌,天生就是做殡仪馆馆长的料。

殡仪馆里除了馆长,还有三个人。

一个叫李顺,是火化工,四十不到,人长的高高大大,结实的象头牛,豹头环目,粗手大脚,一脸的胡茬子青梗梗的,象田里的荒草,随便来阵春风都可以发出新芽来。

他虽然名字叫李顺,其实一点也不顺,看他那样就知道上学不聪明,人大呆,狗大愣,这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没什么文化,所以二十多岁的时候还没有合适的工作,好不容易等到他老子死了,顶了他老子的位置进了工厂,没几个月又赶上了下岗的浪潮,只好光荣了那么一回,在外面实在混不下去了,才到了这个没人愿意来的地方工作。

三十好几才张罗了个老婆,没跟他过三个月就跑了。

就他这些经历,可以说不但不顺,还很倒霉,用倒霉到姥姥家了来形容他,也不算过份。

李顺虽然不顺,但是个很有男子汉气势的男人,我在没听他开口前一直这么认为的。

直到他开口说话,这个形象才在我心中轰然倒塌。

这么个高大威猛的男人,说话竟然是个娘娘腔。

这让我很诧异!

不过对他的诧异很快就被让我更诧异的人取代了。

第二个跟我一样,是个背尸工,身子却单薄的吓人,比排骨还排骨,虽然我从来没有吃过排骨,但我看过,我可以肯定他比剔的最干净的排骨还要瘦,这也许就是馆长为什么又招一个背尸工的原因。

他叫许强,三十来岁,是馆长的儿子,他的身份肯定是馆长没有开除他的原因,儿子长的瘦怪谁?当然怪老子!你的种没有播好,不怪你怪谁?

许强除了比他老子还瘦之外,鼻子也比他老子的还大,猛一看的话,刀片一样的脸上,只能看见那个大鹰钩鼻子。

虽然鼻子比他老子的大,但眼睛却没有,甚至比他老子的眼睛还小。

眼睛小聚光,不知道这话是谁发明的,不过眼睛小到许强这个份上,想不聚光都难。特别是看见钱的时候,眼里的那道贪婪之光,象极了饥饿了十几天的人看见了满汉全席。

就这么瘦这么丑的一个人,说话声音居然宏厚至极,充满了磁性,我很怀疑是不是馆长暗中把许强和李顺的声音给调了包。

不过这爷两长得倒真象,本来有一个长他们这样的,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一下还来两,简直就是奇迹,要是晚上冷不丁的看见,准以为遇上两活鬼。

第三个是个女人,准确的说是个很好看的女人,各方面都很标准。

瓜子脸,虽然脸上生了很多雀斑,但那确实是标准的瓜子脸。

柳叶眉,是不是绣的我不清楚,也没敢问。

死鱼眼,也许以前是杏仁眼,大概由于长期看死人的原因,现在怎么看都象是死鱼眼。

小巧的鼻子,就是鼻孔有点向上翻。

樱桃小口,可惜牙齿太黄,可能没刷牙有一段历史了。

尖尖的下巴,那下巴绝对尖,毫不夸张的说,把头昂起来,那下巴能当刀子使。

身形长的也很标准,直上直下的,没凸没凹,除了竹竿般细的腿有点罗圈之外,绝对找不出来一丁点儿的毛病。

唯一有点不好的,就是她那嗓子,听她说话简直就是遭罪,跟个破锣似的,很象用刀子刮铁锈的那种声音,除了这个,其他都很标准。

就这样一个美女,却是殡仪馆里的美尸师,叫罗燕,名字也很好听,在这里工作,简直就是浪费国家人才,这要放在那些乡下的光棍村,也不知道多少男人抢着领回家当菩萨一样供着。

不过我听李顺都叫她罗圈,我也觉得罗圈比较适合她,但我没敢说,这样对美女说话,是一种侮辱,男人要懂得这个道理,千万不要侮辱女人,尤其是象这样的“美”女。

加上我在内,这个殡仪馆就五个人,还有偶尔送进来的尸体。

人是不多,畜牲不少,馆长不但养了条狗,还在殡仪馆后面养了两头猪,养了一群鸡,养鸡喂猪这些活,肯定由我这个新人来做,当然,鸡蛋归馆长。

开始我没看出来,后来时间慢慢长了,我才发现其实他们四个都有点不对劲,李顺的男子汉身躯娘娘腔、馆长父子的鹰钩鼻子排骨身躯,都不对劲,罗燕这么美的一个女人却在这里上班,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这样一来,我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的思想又慢慢混肴起来,这里谁才是疯子?我?李顺?馆长父子还是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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