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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有一些恨我的父亲,我现在变成这个样子都是他的错。但是却不能够否定他是真的为我好。我其实又该感谢他,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才让我看见了真正的人心。”阿香说到这里突然不说话了。
萧万火非常认真,就好像一个听妈妈讲故事的小孩子一样期盼。
阿香看见就萧万火这个样子,很无语,却也很开心。和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分享自己的故事,其实那才是最美。
阿香从自己的包里翻出了一张照片,很小心的递给了萧万火。
萧万火疑惑的接过疑惑,看见照片是一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女孩,虽然不能从照片上判断这个女孩的身高,但是从女孩坐在椅子上可以分析得出这个女孩可能是有1米6左右。瓜子脸,双眼皮头上还扎着两个可爱的马尾。穿着一套雪白的裙子。那一双眼睛透露出干净纯洁,好像与世无争,只有好像是能够感染人的心灵。小巧的嘴巴嘟着,好像是给人一种不想拍照却被逼着拍照的样子,一脸的不高兴,但是却从中投入透露出一种另类的可爱。
“阿香,你以前真可爱,真美呀。简直像是传说中的小仙女儿。”
阿香愣愣的看着萧万火:“你怎么知道照片中的那个人是我?我这现在的样子和照片上的区别那么大,你怎么分辨出来的?”
萧万火脱口脱口而出:“,这还用分辨吗?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你看你的眼睛到现在依然没有改变,我不知道你看见了什么,但是我却觉得照片上的你一定是看见了世界上最美的东西,一定是看见了传说中中的仙境吧!干净的仿佛天山上的池水一样。纯净的好像雪莲花的花瓣一样。”
阿香直愣愣的看着萧万火,好像看一个傻子。
萧万火疑惑地看着阿香,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样子:“难道这不是你,没有可能啊,难道这世界上还有人的眼睛和你一样漂亮,这不科学呀。你这样一双眼睛应该独一无二,举世无双,天下无敌。怎么可能还有人和你的眼睛长得一样的,绝对不可能的,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本来还很认真的萧万火,决定逗一下阿香。却没想到直接把阿香的脸都说红了。
本来丑陋无比的脸更加丑陋了,但是那雪白的脖子上浮现出粉红的颜色,却能够给人一种引人入胜的感觉。
阿香细若蚊蝇的声音传出:“哪有你说的那么漂亮,讨厌。”
这反应还有谁看不出,那么就真是傻子了。照片上的女孩绝对就是阿香。而且现在阿香一定非常羞涩。这就是一个女孩动情的表现。
看阿香这个样子,萧万火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其实萧万火是一直追求“两个人一辈子”,一辈子只爱一个人。但是现在看见阿香的反应。萧万火知道阿香可能对自己有意思,可能喜欢上自己了,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但是这绝对不是因为萧万火嫌弃阿香的外貌。然而自己现在如果要直接掐断阿香的心事的话,那么就会给人一种感觉,就是嫌弃她的外貌,而阿香是自己很好的朋友,绝对不可以伤害到朋友的心,但是也不能够让阿香知道自己对她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把她当做朋友。
“我说的都是真的,难道哥还有假话,如果非要说有一个人和你的眼睛长得很像,那还是真的有一个的。”
阿香疑惑地看着萧万火,眼睛里写满了难道谁有我这么漂亮?虽然现在的我很丑,但是我以前我真的很美,难道还有人和我一样美吗?
萧万火看见了阿香对眼睛里的疑惑,于是说道:“我就觉得有一个人的眼睛一定和你一样美,那就是我的小乖,她的眼睛里面就像蕴含了整个宇宙星空一样,真的好美哦。简直就是继承了我老婆的一切美好。”
既然不能够明明白白的拒绝你的喜欢,那么就告诉你,我有老婆还有孩子,她们才是我眼中的唯一。
阿香当然知道,萧万火有老婆有女儿,但是很遗憾,阿香一次也没有见到过这两个在萧万火的生命中最为重要的女人。没有看见过她们的外貌,也没有了解过她们的性情。
阿香看见萧万火说到自己的女儿,自己老婆的时候,眼神里流露出无比的温柔。心里有一丝丝的难过。但是当自己决定自己回家,回到那个养育自己成长的地方,回到那个伤心的地方。再到,自己下定决心,忍受不住不能够再见到他的未来。继续追上来,要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就已经考虑清楚这个问题了吗?即使不能够和他在一起,在他的身边做他最好的朋友,做他最好的知己,不是就已经足够了吗?自己为什么那么贪心不一定要得到他呢?
但是还是忍不住了,问了一句。:“你的老婆一定很美,很温柔吧。”
萧万火知道,现在绝对不是说老婆坏话的时候。绝对不能告诉她,自己和老婆已经几年没有同房了。绝对不能够告诉她,和老婆现在的关系好像陌生人。如果不是女儿的关系,让两个人维持着名义上的夫妻关系,说不定早就分开了。而现在的自己已经觉醒了异能,还学会了武术,说不定就能够站到老婆的面前,做她的护卫,那是自己这一辈子最大的梦想。
自己现在也能够理解,老婆为什么会对自己那么冷淡的原因了。自己才刚刚成为职业者,就面临着这么多次的生死挑战。就面对着这么多的压力,这些足够把人逼疯的压力。无时无刻都想提高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在下一次战斗中多一些活命的机会,多一些战胜对手的机会。
萧万火这几天的经历就让他理解了自己的老婆、是多么的不容易。如果说以前一直对老婆对自己的冷淡,有很多不满的地方。那么现在一切都能够理解了,现在反而开始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些去学习武术,替老婆分担。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些觉醒异能帮助老婆分担压力。而不让不至于让老婆自己一个人,面对如此巨大的压力,面对每天生死的挑战。
他现在也明白了,为什么老婆每次回家就开始修炼。因为懒惰了,就可能导致明天的战斗,让自己失去生命。而一直自己却一直埋怨,为什么老婆变成那样。
现在终于了解了,了解之后就是心痛,心痛自己的老婆,承担着如此巨大的压力,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帮不到她一丝一毫。自己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老公啊,这次回去以后自己一定要努力的训练,让自己变得更强。在老婆遇见危险的时候,一定要站在老婆的前面,替她挡住一切的危险,替她扛下一切的压力。这才是一个好老公应该做的,而并不是躲在后方,让老婆替自己承受原本属于自己的压力。
“以前一切都是你替我承受这些压力,以后就让我挡在你的面前。”萧万火在心里默默的想到。
“她当然是最美的,我们还在读书的时候,她就是校花,是整个学校最美的女人。你不知道当初我追她的时候,我的竞争对手可以说是全校的男生。但是哥靠着自己的魅力,还是把她从千军万马中抢了回来。把她娶回了家,还生下了这么可爱,懂事的女儿,我觉得娶了她是我不知道多少辈子积攒下来的福气。娶她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没有之一。”
“而且她非常的温柔,也非常的懂事。在我的眼里,他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阿香看着萧万火说到他老婆的时候,眼睛里都好像发光一样,那些光芒是爱意,是爱的光。
阿香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第三者一样,变成了那个世界上最让人讨厌的第三者。自己是去是去破坏人家夫妻感情的罪魁祸首。
但是喜欢一个人有错吗?即使那个人是有妇之夫。自己只是想在能够看得见他的地方,并不打扰他的生活,远远的看着他,远远的喜欢着他,难道这都不可以吗?就算他每天只和自己说几句话,自己也会心满意足,难道就这样也不可以吗?
阿香感到无比的孤独。在自己家的时候自己原本很美,但是听从了父亲的话,学习了危险的技能,而让自己的脸变成现在这个样子。那些和自己玩的很好的小伙伴,都因为自己的外貌疏远了自己。然而父亲和母亲又太忙了,想让他们安慰自己,他们也没有足够的时间。这让原本非常孤独的阿香变得更加的难受,已经没有了小伙伴。已经没有了美丽的外表。让阿香感觉生活一下子就失去了原本的快乐。
这其实非常平常,因为阿香原本拥有着非常美丽的外貌,人都是有爱美之心,而让她的周围聚集了很多的小伙伴陪她一起玩耍,陪她一起高兴和快乐。但是当阿香失去了那美丽的外貌之后,变得无比的丑陋,那些小伙伴就再也不和阿香玩儿了,这样的落差太大,才让阿香更加的感觉孤独。这也是阿香为什么离开他原本的家,而来到沙河镇这个遥远的地方的原因。
这是在逃避。逃避,因为自己外貌的变化而被别人所孤立。她只是想找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自己的地方,也许也是在渴望在新的地方,能够找到不嫌弃自己外表的人做朋友如此的简单而已。
但是因为自己的外貌太过恐怖,太过丑陋,即使到了新的地方,也没有任何人愿意成为阿香的朋友。这样的感觉非常的难受。但是时间是治愈伤口最好的良药,阿香已经慢慢的习惯了,被别人看成妖怪的样子,慢慢的习惯了被排挤的感觉,习惯了一个人孤独,一个人孤单习惯了,做什么都是一个人。
这两年以来他唯一一次主动的去给一个男人送水喝,是因为欣赏那个男人从不放弃的精神,阿香也多么希望自己永远不会被放弃,永远不会因为自己的外貌被别人嘲笑。甚至因为自己丑陋的外表,而不敢给那个自己去给他送水的男人看。
当第二次那个男人看见自己的脸以后,他脸上的表情却并不和其他人一样充满厌恶,或者就是对自己的可怜。自己需要可怜吗?自己比他们都厉害。这个男人看自己的眼神是怜惜,怜惜和可怜并不一样。可怜,只是单纯的可怜一个人,而怜惜却是怜爱和珍惜。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这个无意的举动,这个心血来潮的举动,让她终于在美丽的外表消失以后,顶着这个丑陋的外表的时候,结识自己第一个朋友,第一个并不在乎自己丑陋外貌的朋友。
然而这个朋友还带他认识了另外半个朋友。那半个朋友是形容那个吊儿郎当的王成龙的那个人,只能算得上半个朋友。其实阿香并不太喜欢那个吊儿郎当的王成龙。就像一个小孩子,做事情一丁点也不靠谱。
但是那个吊儿郎当的王成龙却是自己朋友的朋友,算是给自己朋友一个面子,把他也当成半个朋友吧。三个人在一起干一些小孩子才会干的事情,反而异常的欢乐,比如去偷莎莎姐的招牌菜,那就是他们最为重要的娱乐活动。
也许是因为。遇见了一个终于可以成为朋友的人,变得异常的珍惜,而这个朋友。又有一些难得的品质,这些品质慢慢的吸引着自己,从朋友的感觉慢慢的开始,有些喜欢。喜欢那个人坚韧不拔的精神,喜欢那个人纯真不带丝毫杂质的眼神。喜欢那个人对自己的关心,对自己的爱护。喜欢那个人在说到他以为自己做得很好的事情的时候,那种神采飞扬。……
本来自己也知道喜欢上这个人是不对的,毕竟他有老婆,他有女儿。但是当自己决定就此离开的时候,又放心不下。甚至当自己准备离开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开始恐惧,恐惧以后见不到他的日子,自己该怎么办,恐惧自己又回到一个没有朋友的地方恐惧,自己又回到孤身一人。恐惧自己再也得不到和他在一起时候的快乐。那无穷的恐惧,让自己下定决心留下来。即使是只要他待在他的身边,默默的看着他,自己也会觉得心满意足。原本的自己还不能够清楚的认识自己的内心,以为自己只是喜欢他。因为自己只是想从他的身上得到快乐。却在自己终于要下定决心离开的时候,才感到自己已经放不下他,自己已经爱上了他。
想要不顾一切的去追向他,即使只是待在他的身边看着他。当知道他面对危险的时候。自己是恐惧的,恐惧他被妖兽杀死。恐惧再也没有他的日子。甚至当时已经做好了打算,如果他被妖兽杀死,自己为他报仇以后,就抱着他的尸体在一个无人的地方一起埋葬,其实那也是不错的。
在脚步追踪到了河边以后,看见他消失的地方。内心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恐惧,那是一种尸骨无存,自己已经绝望到,只想找到他尸体都办不到的绝望。但是自己却不曾放弃,找了几十里的地方,终于又看见他留下的印记。那是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那是一种复活了的感觉。
在追寻到巨大森林的时候,既想不顾一切冲进去,但是又害怕自己遭受森林的反击。被森林所杀死,而那个人不会被森林杀死,因为他的威胁太低了,森林根本不鸟他。如果那个人从这里出来看见自己的尸体怎么办?只能够选择在此等待,等待他从森林里出来。每一分每一秒的等待都是难熬的,因为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可能遭遇危险。无数次想不顾一切的冲进森林,但无数次又被自己的理智所阻挡。等待实在是太过难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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