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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奥斯丁.里弗斯

作者:对A要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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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奥斯丁·里弗斯

无心律师事务所。

徐子凌今天遇到了一个特殊的客人。

奥斯丁·里弗斯。

名牌大学的美国留学生。

主修法律专业。

他算是美国的贵族子弟,家族是做电子产品的生意。产业遍布全球,最为重要的是;他们家族在美国联邦调查局那边有人。虽然只是一个小职位,而且人数只有一个;但是也是可以拿出来吹一辈子的事情了。

这次来找徐子凌是因为他看上了徐子凌的才能:他希望徐子凌能当他的指导老师,专门教他法律。

并不是说名牌大学的教育水平不好,而是里弗斯很钟意徐子凌打官司的风格。而且在里弗斯眼中,学校里的那些所谓教授社会经验绝对比不上已经小有名气的徐子凌;他的父亲不止一次跟他说过社会经验比知识更重要,对此里弗斯是深信不疑的。

结果就是里弗斯带着两个洋妞以及一大箱美金来到律师事务所,然后和徐子凌表明来意。

里弗斯打算给徐子凌一千万美金,现在立刻给五百万;等徐子凌答应当他老师以后再给另外五百万。

徐子凌当时就吃着外卖,脸上没有一点惊讶、欣喜的表情。

“哦,一千万啊。这么客气干嘛?来就来嘛,还送礼物。”

徐子凌说着居然直接伸手去抢箱子,那份无耻的气息简直都可以实体化了。

里弗斯脱下大框眼镜,打了个响指;然后整个人的气势都变得有些摄人。

与此同时,那两个洋妞居然同时闪电般地按住了徐子凌的手,其力道之大;徐子凌一下子居然挣脱不开。

“嚯!可以啊!有点水平啊!”

徐子凌赞道。

“徐子凌先生,恐怕你误会我的意思了。这五百万,只要你答应成为我的指导老师;那么这些钱你才可以拿去。这可不是什么代表客气的见面礼。”里弗斯虽然变得很有侵略性,但仍然有礼貌地说道。

“这个啊,当然不行啊!”徐子凌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里弗斯。

“徒弟什么的,我一辈子估计只收一个吧。现在,名额已经满了;如果你坚持要这样,那么……可以试试等下辈子。”徐子凌最后一个字说完,手上猛地一发力,那两个洋妞的手立刻被震开。

“钱你可以拿回去了,不送。”

徐子凌把箱子丢回给里弗斯,转过头;无精打采地说。

里弗斯露出危险的笑容:“是这样吗?原来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当你徒弟吗?我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关你屁事!”徐子凌看着他的笑容,态度恶劣地回答道。

“OK!明白了!这就是你的态度,既然如此,我们走。”里弗斯又恢复一开始的那副高深莫测的笑容,很好说话地离开了。

待到里弗斯离开,徐子凌脸色变得有些严肃。

这个里弗斯……有点棘手啊!

切!大意了!

徐子凌很是不爽地骂了一句,然后就拨通了汪崇圳的电话。

数秒过后,汪崇圳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

“有什么事吗?”

徐子凌掏了掏耳朵:“没什么,只是现在龙市的外来势力有点多;我想让你注意点。”徐子凌心不在焉地说。

汪崇圳在电话那边不耐烦地说:“你就不能直接说重点?是不是又是关于郑永芬的事情?每次你这样,九成……不!十成就是因为她。”

徐子凌愣了一下,随即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恢复了平日的那份不讲理:“我就这么说吧,里弗斯可能会去搞郑永芬;你小子自己看着办吧!”

汪崇圳冷哼一声:“这才对啊!那个厚颜无耻的徐子凌终于回来了。”

“你才厚颜无耻,你全家都厚颜无耻!”

徐子凌无理地用着电视剧上的烂梗恶心汪崇圳。

“话说最近筱钰也和失踪了一样,不会又去搞你了吧?”徐子凌对汪崇圳说。

“那倒没有,不过就是发现她总是跟着彭丽霞;估计是郑经国发现自己的处境很危险后故意这么干的。”汪崇圳解释道。

徐子凌思考了一会儿,同意汪崇圳的分析;补充道。

“虽然岳父他有所发现,但是真相和他想的应该差很多吧。”

“哼!先不说他和神隐还有你的智力差距,单是论掌握的信息你们也领先他好几条街;就算他在国防部那里有点关系,可终究只是个小市长;能调动的力量和掌控的信息又能有多少呢?”汪崇圳不屑地说。

徐子凌摇头:“就算他只是个小市长,我还是觉得他在以后肯定有关键的作用。”

“大概就是炮灰的作用吧,可能他还可以替你死一次呢?”汪崇圳没有顾忌郑经国是徐子凌岳父这层关系,实话实说。

徐子凌的脸瞬间沉了下来:“小汪,我不希望下一次再听到类似的话。不然…………”

“如果岳父有什么事,她会很伤心的…………”徐子凌低下头,把电话挂了。

汪崇圳有些赌气地把手机摔到一边,恨铁不成钢地碎碎念:“真不懂那个丫头有什么好的……”

无心律师事务所楼下。

“少爷,您这次有什么收获吗?”一个洋妞问道。

里弗斯戴回眼镜,气势收敛;微微一笑:“本来是不应该有的,可是他似乎有点……沉不住气。而且,很在乎……不!是太在乎一个人了。在乎到影响到他自己的心境以至于露出破绽了。”

“那少爷您有什么打算呢?”另一个洋妞问道。

里弗斯脸上还是那副笑容,但是语气却冷了下来:“你们算是在管我吗?别以为我爸那句‘好好看住少爷’给了你们多大的权力,就算我让你们消失在华夏我爸也不会对我怎样的。”

两个洋妞闻言都是身体一抖,一脸惊慌地求饶:我们错了,是我们多嘴了;求少爷饶命!

里弗斯望着求饶的两个手下,高高在上地说:“奴才就是奴才!”

今天是周五,按照郑经国家的家规郑永芬要回家和郑经国、彭丽霞一起吃饭。

郑经国住在一栋不大不小的公寓里。他虽然是个市长,但是财富不多;只能说是吃喝不愁,因此郑永芬开个律师事务所还要徐子凌暗中融资。

郑永芬觉得今天气氛很诡异。

一般来说星期五是只有她还有郑经国、彭丽霞三人吃晚饭的,但是今天多了两个人。

筱钰姐还有陈晓彤。

陈晓彤以前还来过几次,今天来了郑永芬也不觉得奇怪。

重点是筱钰姐。

她大学毕业那年之前就认识筱钰姐了,是郑经国的朋友(郑经国这么跟郑永芬说的)。可是她大学毕业之后那年筱钰姐就说有什么重要的任务要执行,一消失就是一年。她也不是傻瓜,既然自己的爸爸曾经是市长;那么发生这种常人不能理解的事很正常。

明明都是认识的人,为什么总觉得有些奇怪?

郑永芬在餐桌上一边喝汤,一边观察。

为什么筱钰姐老是时不时瞄我一眼?是错觉吗?

其实筱钰确实一直在观察郑永芬,她想看看能入徐子凌法眼的女人到底有什么突出的地方。然而筱钰偷偷观察了一个晚上都没什么发现。

郑永芬就是个很普通的女孩而已,难道是因为郑永芬是徐子凌的初恋;所以徐子凌才会这么重视她?

筱钰还有郑永芬两个人就这么一直瞎想,郑经国突然间问道:“小芬啊,听说你把刘烽留了下来?”

郑永芬像是上课走神被老师点到名一样懵逼。

“啊?哦,刘烽啊,是我自作主张把他留下来的。现在他名气、关系,什么都没有。如果不让他留在郑义律师事务所那他就无处可去了。”郑永芬心不在焉地回答。

“恩,有情有义;可以的。”郑经国夹起一块肉放在郑永芬的碗里,赞道。

“谢谢爸爸。”郑永芬笑道。

郑经国又夹起一块肉,放在陈晓彤碗里。

“晓彤啊,多谢你最近一直照顾着小芬。”

陈晓彤狼吞虎咽地咽下嘴里的鱿鱼,含糊不清地说:“这有什么?小芬可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初中就已经吃过同一碗饭、喝过同一瓶水了。她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要是有人敢欺负她我就用我黑带九段的实力教训他!”

陈晓彤和郑永芬一家关系很熟,在饭桌上毫无拘谨。

“晓彤应该还不认识筱钰吧?她之前有些事要处理,所以比较忙。现在她那边的事放下来了,以后会和你伯母一起住。”郑经国说道。

筱钰也站了起来:“晓彤你好,我是筱钰。郑老哥的朋友,我可是把小芬当妹妹看的呢。”

“是啊,筱钰姐好像搏击也很厉害的;有时间你们可以切磋一下。”郑永芬笑着应道。

彭丽霞一边把没汤的碗盛满汤,一边催促道:“都别聊了,饭菜都凉了。”

“好,吃饭吃饭。”郑经国悦色道。

窗外,汪崇圳一边用望远镜盯梢一边啃着面包。

“真是太可恶了!每到周五都搞一次聚餐,真是馋死我了!”

汪崇圳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又看了看自己手中无味的面包。毅然决然地选择去附近的麦当劳打包一点好吃的回来。

换好衣服,带上钱包。

汪崇圳很少这样让目标离开自己的视线……咳咳!目标洗澡之类的不算!只是买个东西花几分钟而已,应该不会有事吧?

汪崇圳想。

可是根据墨菲定律,他越是这么想;等下就越会出事!

来到麦当劳门口。

汪崇圳哼着小曲排着队买东西。

汪崇圳习惯性地扫视着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种习惯。

每到一个新环境,都要了解新环境。这样出事的时候才能迅速反应。

大厅中央的那桌。

里弗斯和他的两个洋妞正在吃饭。

里弗斯已经习惯吃洋快餐了,他吃不惯华夏的菜。

和汪崇圳差不多,里弗斯也有观察的习惯;只不过他观察的是人……

“你们,看一看那个平头黑衬衫的家伙。”里弗斯喝着可乐,低着头对那两个练过家子的洋妞说道。

“他是不是高手?”

两个洋妞暗自观察了一下,然后震惊了。

“没错!是高手。”其中一个洋妞严肃地说。

“恩,我们两个加起来恐怕都不够他打……”另一个洋妞坦白地说。

里弗斯听到洋妞示弱后不但没有一点不高兴,反而有些激动。

“啧啧!华夏还真是个不得了的国家啊,只是随便走进一家店就有这样的高手吗?”

“你们去把他请过来,我有话和他说。”里弗斯对两个洋妞说。

“是。”

汪崇圳很奇怪。

自己也没长得多帅啊?为什么这两个洋妞会和自己搭讪?难道国外的妹子喜欢我这种类型的?

周围的人看白痴一样地看着在一边傻笑汪崇圳,然后摇头。

在华夏,外国人总能或多或少地吸引国人的目光。总有人会幻想自己被外国美女问到路,然后自己用生平所学的英语秀一波操作。就算不能俘虏外国美女的芳心,也在周围的人群中装到逼了。然而现实就是自己勉强地用不到四级的英语(还是中文式的英语)和老外瞎逼逼,大部分内容还是‘sorry,Idon't

know。(对不起,我不知道。)’、‘can you speak chinese?(你能说中文吗?)’之类的句子。

那两个洋妞和汪崇圳说的是普通话:“您好,我们可以和你聊聊吗?”

汪崇圳不会英语,但是外国美女都用普通话来和自己搭讪。自己怎么能丢华夏人的脸?(关华夏人的脸屁事!明明就是自己想装逼!)

“Yes!sure!(当然)no problem!(没问题)let't do something you want to do!(让我们做一些你想做的事吧!)”

汪崇圳也用尽了生平所学的英语,很是装逼地说。

殊不知自己的发音…………

那两个洋妞此时也是尴尬,明知道汪崇圳发音不准。但是现在在邀请别人,总不能批评别人的发音吧?

她们讪笑地用普通话说:“先生,那边请!”

汪崇圳露出一副绅士的笑容,左手放在腰后,弯腰45度左右,缓伸右手,手心向上。这是绅士邀请女性跳舞的姿势。

“lady first!(女士优先)”

汪崇圳在两个洋妞的带路下来到里弗斯面前,期间汪崇圳也知道了她们的名字。

高一点的是露西,矮一点的是南希。

男的?

不会吧!

汪崇圳心里失望透顶。

不!

美女有两个,男的只有一个。

有机会!

里弗斯不知道汪崇圳在想什么龌蹉的东西,不过既然想要别人加入你;那礼貌肯定是要有的。他站起来伸出手,摆出一个自认为能迷倒万千少男少女的姿势;露出自以为人见人爱帅到天理不容的和蔼笑容。

“您好,我是奥斯丁·里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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