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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文学网 > 其他类型 > 此生未完成:一个母亲、妻子、女儿的生命日记 > 34 碎落在身后的时光

34 碎落在身后的时光

作者: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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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行十年万里路,今天坐在桌边,整理东西的时候,看到异国的微风吹过窗台,扬起桌上散落的郁金香在阳光里似烟尘般飞舞明灭。就像小时候家里隔年纱窗上掉落下来的灰尘,那个小小的我总是站在阳光里,慢慢弹指,振动更多的灰尘扬来。笑着听妈妈在窗外栀子花下一边洗衣服一边无可奈何地笑骂。

开始想家了。

京杭大运河旁的北方小城是我永远的故乡。其实以前从来不理解所谓“最美是故乡”,觉得那是古人的造作。现在闲时玩味这句话,慢慢品出些滋味。长大,对我来说是一个慢慢把年少轻狂时否定不屑的东西重新捡起来审视深味,然后心悦诚服,与万千年之前说出这短短数语的古人隔空莞尔共鸣。

所有吟出这句话的人,都是把最明净最单纯的时光掼在故乡。因为大多数人的童年都会在故乡无忧无虑地度过。与其说对故乡有感情,不如说是对自己逝去时光的缅怀。

时间是个矢量,碎在身后便永无更改。你只能听任一地琉璃倾泻,却回不得头伸不得手去挽回些什么,莫如坐下静静听它落入心底。

长自草根出身蒲柳,于是童年更加透明简单。运河贯穿市中心。傍水有条叫做“竹竿巷”的青石巷子。那里是阿姨的家,我幸福童年的小窝。竹竿巷且长且直,盛产竹器制品。青石铺地,白墙青瓦鳞次栉比。巷头清真寺,巷尾贞烈牌坊。贞烈牌坊因谁而立并不重要。

其实我想说,阿姨其实是竹竿巷里的活牌坊。

因为姨父去世得早,阿姨三十五岁开始守寡,和我家特别亲近。感觉妈妈像男人一样为阿姨在外打拼,阿姨像女人一样代替妈妈照顾家里老小。于是幼年里记得的几乎所有快乐都是和表哥表姐在那条竹竿巷里野猴子一样窜来窜去。

每次暑假住在阿姨家通常是早起吃早饭,做作业,然后加入糊纸盒扎纸花的行列补贴家用,然后吃饭,然后睡午觉,然后跟着表哥踢球爬树掏鸟窝,但是无论怎么疯怎么玩,一定要赶在阿姨下班之前赶回家洗干净手脸坐在书桌前做写作业状。晚饭后,竹竿巷里蜻蜓很多,我们就巷头巷尾跑来跑去抓蜻蜓,抓回来放在蚊帐里权且做蚊香灭蚊,一般情况下,非但灭不来蚊子,早起总枕一堆小蜻蜓的尸体。现在想想真是罪过。别人家里小孩子总是用很大的竹扫把扑蜻蜓,我们家里穷,没有很大的扫把,表哥总是借人家的用。犹如米芾练字一样因为资源稀缺性的难得机会而每次不由屏息凝神,由此练就绝世武功,成为享誉一带的扑蜻蜓大王。我则更为神奇,因为惨到没有人肯借我这个小不点扫帚扑蜻蜓,只能从“静如处子动如脱兔”里悟出了功夫,举着一根家里抬水用的竹竿伫立不动,但是挥舞竹竿之处,必有蜻蜓击晕落地。颇有些少林小子用筷子夹苍蝇的架势。一晚上猎杀十多二十只蜻蜓绝然不在话下。而且最为神奇的是我居然还能控力自如,只是击倒并不击伤击死。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可惜那帮小厮不识金镶玉,宁可拥戴扑杀量高的表哥为王。哎,一代英名,从此埋没。

翻折纸花是阿姨家孤儿寡母补贴家用的一项重要来源。丧事花圈是白纸花做的。阿姨从殡丧铺子里揽了活计,回来扎做。半成品是一张张扁平的条子,需要我们折翻拉开成立体的花。翻出十朵花就可挣五毛钱。我们几个小家伙翻啊翻啊翻,一早晨可以翻一床白色花圈上的纸花,赚几十块钱。这个活计虽然简单,就是十指吃力,翻到最后指节会疼得不行。表哥调皮,居然学会了用脚趾翻花。这样可以在累的时候休息下手指。可惜这厮没有郭靖左手画方右手画圆的本事,练不了空明拳,不能手脚并用。

拉纸花虽然累,但是比起糊纸盒就是小儿科了。

糊纸盒如果作为一项赚钱工作其实并不是很容易。尤其对我这种以“心灵手不巧”而著称竹竿巷的“帮倒忙”儿童。而我自小非常喜欢挑战高难度技术性的事情,看表姐表哥十指翻飞总是羡慕得不行,急吼吼冲过去“帮倒忙”。自己动手往往涂糨糊涂了多余的在桌上,翻纸盒折边总是翻不到位,每每要被姐姐推搡到一边帮忙数纸盒或者翻纸花。

因为素来懒惰,不喜找来纸笔记纸盒捆数,竟然莫名学会了心算。由此进了小学后莫名其妙进了心算班。混淆了老师视听,错以为我有算数天赋。开始了痛苦的求学经历。表姐更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很小很小就开始算多少纸花赚多少钱,索性长大后读了会计系,做招标投标之流的事。表哥当年就喜欢把糊好的纸盒搭建小房子,因而读了建筑系。由此一手搭建了该市最大的建筑监理公司。大表哥和我们年龄相差太多。他从不参与我们的暑期劳动,每次来总是美名其曰“监督”,后来成了那种游手好闲的社会监督者———“记者”。

有时候看武侠小说,说某个和尚从挑水劈柴禾里练了基本功从而如何前程似锦,不由就会想到那山一样的纸盒子和海一样的花圈纸花。想到表哥表姐和我贫穷而快乐的童年。

现在回想不由唏嘘,时光荏苒,那些和我们一道在狭蹴巷道里糊纸盒的伙伴不知何处去向。表哥表姐各有事业家庭,我毫不意外成了家里几乎唯一漫天飞的风筝。被一根长长的电话线扯着。映着外公那句“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日日远离竹竿巷。远离纸盒纸花竹竿蜻蜓。唯一欣慰的是,亲情并未远离。每次表姐依然会忙里忙外像小大人小家长一样嘘寒问暖,表哥越发忙,每次回家却一定要见到面,当着嫂子也不敢像幼年那样扑追过去拥抱,但是相视一笑的眸子里,依然可以看得到旧日里脉脉的蜻蜓满天。

(2)童年里很多快乐时光是和表哥表姐打闹。

大表哥大我九岁,二表哥大我七岁,表姐大我五岁。大表哥丧父后大多时间在奶奶那里,和我们交往很少,二表哥晚熟,一直被认为心智和我差不多大。整天带着我这个小不点瞎闹,表姐懂事很早,很小开始帮着阿姨持家。因而自小追随二表哥。

现在想想二表哥,也就是我每次提到的表哥,他的确心智成熟很晚,快高考的时候还会和我这个小学还没有毕业的小丫头追前跑后打“西瓜皮仗”,那是我们自己发明的游戏。如果表姐、阿姨和我妈妈不在家,我们两个笨蛋暑假的午饭就会以西瓜代替。因为两个人谁也不下厨。其实那时候我们两个都会做饭。只是此等一经展示就要从此烟熏火燎的功夫不可轻易示人。我妈妈因为这个每当入夏就会买一床底的西瓜做后备。因为她自己知道自己会经常不在家。

饿了渴了,我和表哥就会爬到床下挑选待宰的西瓜。吃完最后一块西瓜就是用西瓜皮掷对方,一时间瓜皮横飞,汁水尽溅,瓜子当空,狼藉满地,我现在实在想象不出一个小学女生和一个高中男生怎么还能玩这等实力悬殊的游戏,而且不亦乐乎。这种游戏其实危险并不来自对手,而来自外部不可控因素。我妈妈会不放心家里,偶尔上班遛回来。这导致门口墙根要贴一大一小两个人,面壁思过。

这种游戏要即时清理战场。一定赶在我妈下班回来之前,或者听到我妈妈上楼到她进门之前清理战场。最好还要洗澡换衣。因为两个人,其实主要是我,脸上衣服上到处都是西瓜汁西瓜子。不过在一定时间内清理干净家里随处可见的瓜皮是很紧张而刺激的限时寻宝活动。记得有一次都已睡觉了,我还被我妈从被窝里拉耳朵起来面壁思过,因为她老人家睡觉的时候发现被子里有块瓜皮。此后,我和表哥每次瓜皮仗开战之前都要很小心地数清楚到底有多少瓜皮,以备战后清点。如有漏网,立刻寻宝。

除了瓜皮仗的时候快狠准的砸我,其他时间表哥其实向来很疼我,带着我踢球打球爬树打架。记得一次踢球,由于场地有限派我做门柱,某人一脚远射,我应声倒地。表哥急急跑去收尸,看到小小的我的脑袋肿成一个足球大小。于是立马转身甩手肇事者一个巴掌,我还晕乎乎不知怎么回事,表哥和肇事者已然双双撂躺下厮打,后来,表哥面部比我更惨烈。表哥为此事耿耿于怀,生怕因此踢傻了我。我也每每以此事要挟,每次他大学暑假回来,我都让他帮我做物理暑假作业。稍有不从,我就摆事实讲道理说明那次足球事故踢傻了我。

再后来因为总是带着我,表哥从踢足球改了打篮球,估计是认为篮球不会像足球那般有杀伤力。我记得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在少体校老Q的指导下练投篮,端脸盆的丑陋姿势犹如降龙十八掌一般,虽然拙笨但是威力还是很大的。所以慢慢开始和他们上蹿下跳。只是命中反克,那个踢晕了我的男生又在传球的时候把我砸倒在地。表哥兴兵,不过那小子自上次足球一战后委靡很多,对我们兄妹甚是敬畏,认打认骂,避免一场恶战。不过非常有趣的事是成年后当年那个肇事者成为我所收到的第一封情书的撰写者。此事一发,我笑着跑去告诉表哥,表哥认为那小子毒害祖国花朵再次兴师问罪,又去跟他打架,和当年那次足球场事件一样,鼻青脸肿回来。我怒,跑过去找到那小子,见面就像斗牛一样一把冲头过去把那厮推搡在地,又一脚踢过去。好在山东男人从来不稀罕在外面和女流动手,我爽快报仇凯旋。自此名声大振,此圈再无人胆敢窥视“小土匪”。嗯,不错,关帝庙街一战,我从此被那堆孩子封号。只是“小土匪”远远不如“美猴王”之类好听。这名声传到阿姨耳朵里,频添她和我妈的忧虑,如此一个顽劣不堪整日与男生厮混打架好斗能战的女孩子可怎么嫁得出去?

表姐很有大人做派,向来就像阿姨一样照顾我吃穿住行,很少和我和表哥打闹。所以虽然感情深厚但是并不是太多记得和她一起的有趣往事。唯记得的一次是表哥骑单车,前面横梁带着我,后面带着表姐,赶路去外婆家里。我吃花生米,表姐吃小肉包。表哥嘴巴馋,急吼吼让我们喂他。他叫“花生米”或者“肉包”,然后叫左右上下,指挥方向。我和姐姐抬手喂他,并不看他。忘记了是我姐姐还是我,举着吃的一并塞,却塞到他鼻子里,顶着那厮一直被迫抬头,言语不清一直喊叫“高了高了”,没有等我和我姐姐明白是咋回事,三人就昏天黑地倒在马路上。从此表哥那个暑假在家再不能抬头,两个妹妹都被他摔破了相,紫药水红药水两个大花脸。姐姐愁眉苦脸生怕落了疤日后嫁不出去,我却年幼憨傻,只是觉得那个时期表哥任由我使唤的感觉非常之好。如果每年都被他摔那么一下然后我整个暑假都可以作威作福就好了。

(3)诸多原因,在外婆家里长大。外公是个传奇人物,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个身颀体健谨言慎行的老头,在该市最繁华的地段南门口摆个不大不小的门面,卖诸如烟酒糖茶之类的东西。他沉默得很,多数时间戴个宽框黑边老花镜看有字儿的东西,安分守己得有点胆小怕事。

别人议论里那个解放前呼风唤雨的该市商会会长,和抗日时叱咤风云的国民党军官,我从来联系不起来。记得突然有一夏日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外公赤膊,胸前有前臂长的那么一条很长很粗的刀疤,于是发问。外公也只是淡笑说,当年和鬼子肉搏,刺刀扎的。肚子里三分之二个胃都切没了。

我并不熟知外公的故事。他绝少提及,甚至对我这个最为亲近的孙辈也没说过。这也难怪,过去越是显赫,“文化大革命”的苦痛就越入骨,言行就越谨慎,日日如履薄冰,心胆永如惊弓之鸟。恨不得隐姓埋名谁也不知道。

外公叫我小迷糊。

现在想想,外公给了小迷糊很好的童年启蒙。三岁前没有见过外公外婆,相认后视若掌上明珠。老头以教坐在膝上的小迷糊识字背书为乐。小迷糊不记得当年他教背书,但是仍记得的他写在“大前门”、“飞马”烟纸背面教我认的字。

其实家里有人私塾一样启蒙教导对幼儿是很好的事,可是小迷糊的爸爸却如临大敌。据说有次爸爸接小家伙回家,坐在自行车前梁上的小迷糊咿咿呀呀唱歌一样背书。比女儿多吃二十五年白饭的爹爹居然听不懂三岁半的小迷糊说的到底是什么。于是第二天送女儿去岳父家的时候问老丈人,“泰山,丫头背得是啥?”

外公淡然,昨天背的是《烈女传》第四卷贞顺卷。

知道这个典故是因为小迷糊的爸爸以死相护再也不肯让女儿接受“经典的封建文化糟粕”,几经拉锯战,外公终于妥协,换成了三字经。于是我只学了《烈女传》前四卷,隔日久远,现在回忆居然能残存印象。开头是:“伯姬者,鲁庄公之女也……”中间的记不得了,说的是一个脑子短路的做了寡妇的少妇,夜里家里失火不肯独逃,“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现在想来,那伯姬怕是在家玩自焚。

不知道是不是三岁那年外公的《烈女传》根深蒂固,小迷糊脑子自此傻愣不会转弯,俺还是认了死理,但凡“执子之手”,就任它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死缠烂打要“与子偕老”。

谢天谢地,老爸悬崖勒马,否则不知道怎样铸就小迷糊此生不合时代潮流的性格惨剧。

自上了学前班后回外公家的路途遥远无人送迎,于是只能做钥匙儿童放学回家。小迷糊识字早。作业从来很早就画完了事。苦于家规不许出门,家徒四壁又没有电视机。于是只能憋在家自娱自乐看《中国烹饪》、《大众食谱》。这里不得不解释一下,小迷糊的爹爹是鲁菜特级名厨。当年家里精神食粮极为匮乏,有字的能看的东西就是诸如烹饪专著或期刊。20世纪80年代初杂志广告很少,封二封三封四都是插图,经常是经典菜肴的典故来由。俺从此入手继而通篇阅来。小孩子似乎都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有次大人说话小孩插嘴,出口成章顺便指点了隔壁毛阿姨怎么腌咸鸭蛋才能有红蛋油,被当成怪物一样在筒子楼被无数阿姨挑逗或者围攻问话,问题在小迷糊看来多为烹饪常识。自此邻居捧议,“宾客其父”。以为小迷糊神童才女,必成新一代名厨大师。学前班能看《中国烹饪》,还差不多能把“百鸟朝凤”三十多制作步骤的过程囫囵说个大概,足以震惊那帮只知道豆角炒肉片甏肉配干饭的老大妈们。

历史惊人地相似,现代版《伤仲永》毫无意外发生了。阅经无数的小迷糊长大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泡方便面外从不下厨。出国前连煮馄饨要不要点水都要打求援电话。

不过,能当烹饪界赵括也是不错的。成年后有师兄下海创业,每次应酬贵宾前总是带我去试菜,小迷糊虽然窝头当粮好养活,但是若当真品论美食贪吃好吃却也是打遍交大无敌手的。那厮请我吃饭其实是把我当实验室小白鼠。该店水晶肘子是否到位,那招牌菜金钱凤翼到底啥典故,我的嘴巴一般来说投入当即有产出,他屁颠颠全力记下,待到宴请贵宾时候假装随意谈笑风生照本宣科,以示博才多学。

哎,弱国无外交,我从不敢提知识版权,吃人家的嘴短啊……(4)她是个私生子。父亲是德国名门贵族,与一贫贱民妇逢场作戏一夜风流,不想那民妇暗结珠胎。生而有了她。出身蒲柳应该有着草根精神,可是她却始终坚守着那一点子贵族的血脉,天生生就食不可无肉。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北方小镇哪里那么多肉炙奉食,于是家人自忖伺候不起,便打算抛将出来,小迷糊的爹爹那日去那户人家府上做客,因着职务便利有条件伺候这富贵毛病身,阴差阳错又和她惺惺相惜,于是携而同归至小迷糊家。

其实小迷糊那时太小,并不记得她入门始末的故事。

她其实是“四眼”,她其实是“它”。她其实无非不过也就是只爱吃肉骨头的小小狗。

其实四眼在我家居日无多,并没有伴随我整个童年,但却因着其个人(个狗)魅力在我幼小的生命里强烈占据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如今回忆童年,整个时光里都是关于它的点滴快乐。

小迷糊年幼木讷执拗反应迟钝,笨手笨脚笨嘴笨舌,一着急只会你你你你你,涨红了脸蛋半天说不出“你”后面的话,又因着是个女娃娃,在孔老二的故乡颇受歧视,生存环境险恶得紧。外界环境导致内在心理颇为自卑。四眼的到来完全改变了小迷糊幼年的境遇。于是小迷糊开始开心地笑,开始敢说话,开始敢调皮,开始触发那点天生的内心的灵动,无人理会的整个世界,开始生机,开始做一个真正的正常小孩子,继而变成了一个比正常小孩子还要灵动调皮的皮猴子。

四眼刚进我家耷拉脑袋皮包骨头,因着爹爹在饭店工作,每晚顺便带些餐桌上的残羹冷炙便足够四眼做一天的美食。不足数月开始出落得颇有派头,丰腴颀长,毛色乌光锃亮,耳朵却也似雷达一样竖挺起来。做厨师家的狗的确幸福,可是偶尔也要付出代价。某日迷糊妈妈百年难遇地顺访爸爸单位,临走看到服务员新从餐桌上撤下只几乎没有动过筷子的鸭子。于是喜洋洋像占了莫大便宜一样顺水牵羊带给四眼吃,没有想到刚不过半岁的四眼狼吞虎咽饱餐了一顿估计挪威人要花两千克朗才能吃到的美食鸭之后开始变得不正常,上蹿下跳狂发飚,疯吠暴叫不停休,咬着沙发套和妈妈拔河,对着小迷糊也在喉咙里低吼呜咽起来。迷糊妈妈吓坏了,以为这小子得了狂犬病,忙把小迷糊我抱到八仙桌上蹲着,自己门都不关就跑去公用电话亭急招爸爸回来以暴制暴。爹爹初进家门瞥了眼四眼,第一句话问,你给它吃啥了?迷糊妈妈疑惑,爹爹看了看狗盆,摇着头大笑:你没事给个小狗吃整只啤酒鸭它能不发酒疯嘛?

其实四眼如果不喝醉是从来不对着我发飚的。我们是绝好的搭档,在大院里狗仗人势和人仗狗势相结合。记忆里四眼很高大,我可以拿它当马骑着冲锋陷阵,在一堆小伙伴里颇为威风。不过威风过头就是为虎作伥了。有次和一个小伙伴互换玩具,末了我没有玩够他就要换回去,我不太肯,他貌似想威胁我,我一怒之下情急之中叫了声“四眼”,四眼像条狼一样呼啸而过窜至那孩子肩头,吓得他屁滚尿流抱头就跑。由此,我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发现四眼的震慑威力。

发现四眼的“保镖”效用之后,我就经常抱着一堆堆作为战利品的玩具回家。这些玩具其实非常具有不安全因素,因为带回玩具的当天或者第二天,我就被俺妈妈揪着耳朵带着挨家挨户赔礼道歉尽数归还。我被罚面壁跪搓衣板,四眼被罚关进洗手间还不给饭吃。

四眼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就和四眼一起被送到奶奶、姥姥家。因为他们都有个四合院,据说大院里的大人孩子看到四眼都很怕,它已经出落成一条壮年狼狗了。

有时候非常能够理解“赢了你失去世界又如何”的恋人心态,因为那时我便如此,整日陶醉在和四眼一起玩乐的世界里,全然不管是不是周围有没有小朋友。记忆里每天和四眼比试,我企图拿它当马骑,但是它不让。心情好的时候它会让我死乞白赖爬到背上,哄孩子一样跑两步,不高兴的时候,我爬啊爬啊,它轻轻一抖我就四脚朝天躺在地上了。摔过几次我会佯作生气自顾自蹲在地上搭积木房子,再不理它,它意兴阑珊会蹭伐蹭伐过来贴我。我还是不理,它就会欺负我,突然从背后把两个爪子搭在我肩膀上,小小的我哪里经得起它那么轻轻一扑,指定狗啃地前扑在积木上,照样招出一顿饿嚎狂哭,奋起直追要打断它的狗腿。小孩子没有狼狗跑得快,但是狼狗却有意逗小孩,偌大的四合院跑马一样鸡犬不宁沸沸扬扬全是尘土,小孩子跑不快,狼狗会停下来摇着尾巴挑衅一样叫两声,算等她,再不行,走走回头路,调戏一样回去拽拽我的衣角,待我挥舞拳头,赶紧再掉头跑。

不多时,狼狗和小孩子后面会跟着个裹脚老太太,攥着个笤帚疙瘩疾步撵着恶狠狠说要教训两个狗崽子……

和四眼分开是我此生最为心疼的离别之一。城市要打狗,总之,不许在城市养狗。我真不知道养狗碍着谁了,四眼被家人安排要送到乡下远方亲戚那里。临行时四眼疯了一样死活不肯进麻袋,龇牙咧嘴凶相毕露,我被爸爸举在天上不许参与人狗大战,哭着做拉拉队,狂叫四眼,谁抓你就咬谁,四眼是狼狗血性,虽家养却有野性,硬碰硬,以暴制暴,三叔四叔五叔三个青壮大汉拿着笤帚铁锨半天精疲力尽对付不来。

最后还是我,终于明白了,胳膊拧不过大腿,打狗队见了四眼,会用气枪打死它。那感觉就像看到民族起义最终被鬼子的洋枪队镇压了一样。最终是我发话,拖着麻袋撑开口,让此前还在呜咽发威拼死抵抗的四眼,“乖,钻进去”。

它从了。

我失去了它。

事隔五年之后,我随爸爸去乡下亲戚家参加喜宴。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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